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二十三次会议于2008年6月2日上午9时在兰州市张掖路219号基隆大厦24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李克华董事长召集并主持。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已按规定程序提交全体董事、监事以及经理,会议以现场和传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会议应参加董事15人,现场参加会议的董事6人,以传真进行表决的董事8人,董事周长福先生因病未参加会议,监事会成员和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内容如下:
会议以0票回避、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交通银行兰州分行申请贷款展期的议案》。
本公司在交通银行兰州分行的5000万元人民币贷款(分为两笔:一笔为2000万元,一笔为3000万元)即将到期,现向交通银行兰州分行申请对上述两笔贷款进行展期,期限一年。本公司董事会授权法定代表人李克华先生代表本公司办理上述信贷事宜并签署有关合同及文件。
特此公告
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八年六月二日
证券代码:600108 证券简称:亚盛集团 编号:临2008-015
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办公地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自2008年6月4日起将办公地址迁至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秦安路105号亚盛大厦东11楼至16楼。公司新址联系方式如下:
通讯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秦安路105号亚盛大厦东11楼
邮政编码:730030
投资者咨询电话:0931-8857057
传 真:0931-8857182
特此公告
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八年六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