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澄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传闻简述
2008年6月3日,《21世纪经济报道》发表了一篇名为《发力保健酒 泸州老窖欲举牌收购海南椰岛》的报道。该报道称:(1)“泸州老窖已通过其控股的华西证券,在二级市场大举买进海南椰岛,投入资金达1亿多元,几近5%的举牌红线”;(2)“泸州老窖已口头知会海南椰岛方面,要求举牌后,进驻公司董事会”;(3)“记者曾以投资者的身份致电征询海南椰岛,其发展部人员对此并未否认,但称这绝对不是恶意收购”;(4)“5月30日,海南椰岛也发布董事会公告,通过‘修改公司章程’及‘董事会换届选举’等议案,似乎也意有所指”。后该报道被金融界、新浪网等财经媒体和网站转载。
二、公司澄清申明
上述报道严重失实。现就上述报道提及的内容做如下澄清:
(一)、经核实2008年5月30日的公司股东名册,前100名流通股东中并无“泸州老窖控股的华西证券”。截止5月30日,公司前5名流通股东持股数及占总股本比例为:
序号 | 股东全称 | 持股数量 | 持股比例 |
1 | 海口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 6687050 | 4.03% |
2 |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6350000 | 3.83% |
3 | 泸州酒业集中发展区有限公司 | 5885326 | 3.55% |
4 | 贵阳神采广告有限公司 | 4400000 | 2.65% |
5 | 海南琪琳包装有限公司 | 4176285 | 2.52% |
除公司第一大股东海口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外,公司未知其他前5名流通股东与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有何关联关系。
(二)、经向公司董事会成员和管理层征询,均答复近期没有接到过任何关于“泸州老窖要求举牌后,进驻公司董事会”的所谓口头通报。
(三)、公司发展部已在一年前撤并,有关投资者的咨询、调研以及接受媒体采访等对外事宜统一由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经核查,公司并无人员接受过有关上述报道中提及的“电话征询”。
(四)、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于2008年5月23日任期届满,公司5月30日发布的公告系公司董事会正常换届选举的相关董事会决议。此次董事会换届,除三名独立董事因连续任职达到两届需改选外,其余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基本为上届董事会董事。上述报道纯粹是在利用时间上的巧合“做文章”,无任何事实依据。
(五)、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情况正常。经自查,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六)、本公司郑重声明:对于发表不当言论给公司利益造成损害的媒体和个人,公司将保留一切追诉的权利。
三、风险提示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有关公司的任何信息请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切勿轻信传闻,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