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暨召开2007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08年6月2日召开。本次会议采取通讯表决形式进行,会议应到董事15人,实到投票的董事15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对如下议案进行了审议并表决:
一、关于修订《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1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关于审议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组成人选提名的议案
同意1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届董事会董事任期已经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经相关部门的建议,董事会提名及薪酬委员会拟推荐林复先生、王海涛先生、徐益民先生、罗强先生、谢华礼先生、唐富春女士、晏仲华先生、章宁先生、禹志强先生、周小祺先生等十人出任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人选;同时,董事会提名及薪酬委员会拟推荐白世春先生、韩诚先生、颜延先生、裴平先生、谢满林先生等五人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人选。所有被推荐的董事和独立董事人选符合有关规定、办法,具备任职资格
三、关于召开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1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上述第一项、第二项议案需提交200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章程》中修订的部分条款、第五届董事会组成人选简介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定于2008年6月27日(星期五)以现场方式召开2007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会议”),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 会议时间:2008年6月27日(星期五)上午9 :30
(二) 会议地点:南京市淮海路50号公司总部八楼会议室
(三)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其中涉及董事、监事选举的议案实行累积投票制)
(四)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 出席会议对象
1、2008年6月20日(星期五)下午三时上海证券交易所A股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会议;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授权委托书式样见附件)会议和参加表决;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议案
1、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07年度工作报告;
2、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07年度工作报告;
3、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5、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报告;
6、关于修改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7、关于修改公司外部监事制度的议案;
8、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三年述职报告;
9、关于续聘南京立信永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200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0、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提名林复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2)提名王海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3)提名徐益民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4)提名罗强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5)提名谢华礼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6)提名唐富春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7)提名晏仲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8)提名章宁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9)提名禹志强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10)提名周小祺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11)提名白世春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2)提名韩诚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3)提名颜延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4)提名裴平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5)提名谢满林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1、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提名谢南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
(2)提名王家宝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
(3)提名裘愉昇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外部监事;
(4)提名余新平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外部监事;
12、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办法
(一)登记时间:2008年6月23日(星期一)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二)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南京市淮海路50号公司总部六楼);
(三)登记办法:法人股东持股东帐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以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持股东帐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四)通讯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淮海路50号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公司总部6楼);邮政编码:210005;来函请在信封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五)联系人:汤哲新、施建、陶爱民、郑宏生
(六)联系电话: 025-84551008 025-84553507 025-84553508
(七)联系传真: 025-84551020 025-84553505
四、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出席本次会议时请出示相关证件的原件(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
(二)与会人员食宿费、交通费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特此通知。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6月3日
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 先生/女士作为本人/本单位的代理人出席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议 案 名 称 | 表决意向 | ||
同意 | 弃权 | 反对 | |
1、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07年度工作报告 | |||
2、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07年度工作报告 | |||
3、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
4、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 |||
5、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报告 | |||
6、关于修改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 |||
7、关于修改公司外部监事制度的议案 | |||
8、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三年述职报告 | |||
9、关于续聘南京立信永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200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
10、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 |||
(1)提名林复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 |||
(2)提名王海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 |||
(3)提名徐益民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 |||
(4)提名罗强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 |||
(5)提名谢华礼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 |||
(6)提名唐富春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 |||
(7)提名晏仲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 |||
(8)提名章宁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 |||
(9)提名禹志强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 |||
(10)提名周小祺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 |||
(11)提名白世春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12)提名韩诚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13)提名颜延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14)提名裴平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15)提名谢满林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11、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 |||
(1)提名谢南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 | |||
(2)提名王家宝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 | |||
(3)提名裘愉昇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外部监事 | |||
(4)提名余新平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外部监事 | |||
12、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注:1、以上议案中,第十项、第十一项议案实行累积投票制。具体操作详见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相关规定。
2、以上表决意向,如果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视为代理人可以按自己意思表决。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视为弃权。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单位名称(法人股东): (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营业执照注册号:
委托人名称(个人股东):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注:此委托书格式复印有效,委托书有效期至本次会议召开之日止)
股票代码:601009 股票简称:南京银行 编号:临2008-012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08年6月2日上午以现场方式在公司总部五楼召开。会议应到监事7人,实到监事6人,李银森监事因公请假并委托裘愉昇监事代行表决权,会议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陈胜利监事长提议召开并主持,经与会监事的认真审议和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关于审议《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任期已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将由公司职工代表监事、股东代表监事以及外部监事组成。按《公司法》规定,职工代表监事由本行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故提名委员会拟推荐谢南女士、王家宝先生出任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拟推荐裘愉昇先生、余新平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外部监事候选人。
候选人 | 同意票 | 弃权票 | 反对票 |
谢 南 | 7 | 0 | 0 |
王家宝 | 7 | 0 | 0 |
裘愉昇 | 7 | 0 | 0 |
余新平 | 6 | 1 | 0 |
二、关于修订《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第一项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修订稿)、第五届监事会组成人选简历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8年6月2日
附件一: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 南京金陵制药(集团)有限公司 现就提名 谢满林 为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详细履历表见附件),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附: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书),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
5、被提名人不是为该上市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四、包括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南京金陵制药(集团)有限公司
2008年5月15日于南京
● 披露公告所需报备文件:
1.提名人签署的声明;
2.提名人的身份证明;董事会提名的,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的董事会会议记录决议;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 南京新港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现就提名 裴平、颜延 为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详细履历表见附件),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附: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书),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
5、被提名人不是为该上市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四、包括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南京新港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5月16日于南京
● 披露公告所需报备文件:
1.提名人签署的声明;
2.提名人的身份证明;董事会提名的,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的董事会会议记录决议;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 晏仲华 现就提名 白世春 为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详细履历表见附件),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附: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书),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
5、被提名人不是为该上市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四、包括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晏仲华
2008年5月16日于南京
● 披露公告所需报备文件:
1.提名人签署的声明;
2.提名人的身份证明;董事会提名的,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的董事会会议记录决议;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 罗强 现就提名 韩诚 为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详细履历表见附件),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附: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书),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
5、被提名人不是为该上市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四、包括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罗强
2008年5月14日于香港
● 披露公告所需报备文件:
1.提名人签署的声明;
2.提名人的身份证明;董事会提名的,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的董事会会议记录决议;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附件二: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 谢满林 ,作为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厉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 谢满林
2008年5月22日于南京
●披露公告所需报备文件:
1.本人填妥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历表》;
2.本人签署的声明;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
关于独立性的补充声明
一、基本情况
1.本人姓名: 谢满林
2.上市公司全称: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本公司”)
3.其他情况:详见《独立董事履历表》和《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二、是否为国家公务员或在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任职的人员?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三、是否为在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或者控股股东的子公司、分公司等下属单位任职的人员或其亲属?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四、是否是在为本公司提供审计、咨询、评估、法律、承销等服务的机构任职的人员并参与了有关中介服务项目?是否为该机构的主要负责人或者合伙人?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五、是否为在本公司贷款银行、供货商、经销商单位任职的人员?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六、是否为中央管理的现职或者离(退)休干部?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本人 谢满林 (正楷体签名)郑重声明:上述回答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保证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人完全明白做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上述回答和所提供的其他资料,评估本人是否适合担任本公司的独立董事。
声明人: 谢满林
2008年5月22日于南京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 裴平 ,作为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厉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 裴平
2008年5月22日于南京
●披露公告所需报备文件:
1.本人填妥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历表》;
2.本人签署的声明;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
关于独立性的补充声明
一、基本情况
4.本人姓名: 裴平
5.上市公司全称: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本公司”)
6.其他情况:详见《独立董事履历表》和《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二、是否为国家公务员或在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任职的人员?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三、是否为在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或者控股股东的子公司、分公司等下属单位任职的人员或其亲属?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四、是否是在为本公司提供审计、咨询、评估、法律、承销等服务的机构任职的人员并参与了有关中介服务项目?是否为该机构的主要负责人或者合伙人?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五、是否为在本公司贷款银行、供货商、经销商单位任职的人员?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六、是否为中央管理的现职或者离(退)休干部?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本人 裴平 (正楷体签名)郑重声明:上述回答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保证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人完全明白做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上述回答和所提供的其他资料,评估本人是否适合担任本公司的独立董事。
声明人: 裴平
2008年5月22日于南京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 颜延 ,作为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厉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 颜延
2008年5月20日于上海
●披露公告所需报备文件:
1.本人填妥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历表》;
2.本人签署的声明;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
关于独立性的补充声明
一、基本情况
7.本人姓名: 颜延
8.上市公司全称: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本公司”)
9.其他情况:详见《独立董事履历表》和《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二、是否为国家公务员或在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任职的人员?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三、是否为在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或者控股股东的子公司、分公司等下属单位任职的人员或其亲属?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四、是否是在为本公司提供审计、咨询、评估、法律、承销等服务的机构任职的人员并参与了有关中介服务项目?是否为该机构的主要负责人或者合伙人?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五、是否为在本公司贷款银行、供货商、经销商单位任职的人员?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六、是否为中央管理的现职或者离(退)休干部?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本人 颜延 (正楷体签名)郑重声明:上述回答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保证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人完全明白做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上述回答和所提供的其他资料,评估本人是否适合担任本公司的独立董事。
声明人: 颜延
2008年5月20日于上海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 白世春 ,作为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厉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白世春
2008年5月20日于南京
●披露公告所需报备文件:
1.本人填妥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历表》;
2.本人签署的声明;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
关于独立性的补充声明
一、基本情况
10.本人姓名: 白世春
11.上市公司全称: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本公司”)
12.其他情况:详见《独立董事履历表》和《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二、是否为国家公务员或在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任职的人员?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三、是否为在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或者控股股东的子公司、分公司等下属单位任职的人员或其亲属?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四、是否是在为本公司提供审计、咨询、评估、法律、承销等服务的机构任职的人员并参与了有关中介服务项目?是否为该机构的主要负责人或者合伙人?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五、是否为在本公司贷款银行、供货商、经销商单位任职的人员?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六、是否为中央管理的现职或者离(退)休干部?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本人 白世春 (正楷体签名)郑重声明:上述回答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保证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人完全明白做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上述回答和所提供的其他资料,评估本人是否适合担任本公司的独立董事。
声明人:白世春
2008年5月20日于南京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 韩诚 ,作为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厉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 韩诚
2008年5月20日于北京
●披露公告所需报备文件:
1.本人填妥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历表》;
2.本人签署的声明;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
关于独立性的补充声明
一、基本情况
13.本人姓名: 韩诚
14.上市公司全称: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本公司”)
15.其他情况:详见《独立董事履历表》和《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二、是否为国家公务员或在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任职的人员?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三、是否为在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或者控股股东的子公司、分公司等下属单位任职的人员或其亲属?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四、是否是在为本公司提供审计、咨询、评估、法律、承销等服务的机构任职的人员并参与了有关中介服务项目?是否为该机构的主要负责人或者合伙人?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五、是否为在本公司贷款银行、供货商、经销商单位任职的人员?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六、是否为中央管理的现职或者离(退)休干部?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本人 韩诚 (正楷体签名)郑重声明:上述回答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保证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人完全明白做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上述回答和所提供的其他资料,评估本人是否适合担任本公司的独立董事。
声明人:韩诚
日 期:2008年5月20日于北京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董事候选人简历
林复 男,1956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大专学历,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历任南京市财政局预算处主任科员、副处长、处长,南京市财政局副局长,现任南京市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2001年9月至今任本行董事长、党委书记。
王海涛 男,1961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历任南京晨光机械厂工程师、团委书记,共青团南京市委常委、研究室主任、办公室主任,南京市信托投资公司经理、副总经理,南京市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现任南京市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总经理,南京市投资公司总经理,本行董事。
徐益民 男,1962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历任国营第七七二厂财务处会计、企管处、劳资处干事等职,国营第七七二厂十八分厂副厂长,国营第七七二厂财务处副处长、处长、副总会计师兼财务处长,南京新港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经理。现任南京新港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南京栖霞建设仙林有限公司董事,南京LG新港显示有限公司董事,本行董事。
罗强 男,1950年9月出生,法国国籍,工商管理硕士。历任花旗集团花旗银行台北分行财务官员,花旗集团花旗银行亚太地区培训中心项目经理,花旗集团洛杉矶LBO集团交易员,花旗集团亚太区业务风险审查官,花旗集团北中国区业务经理,J.P.摩根亚太区培训主管,J.P.摩根大中华区风险经理,J.P.摩根亚太区高级信贷官,花旗集团花旗银行亚洲太平洋金融市场地区信贷官员。现任国际金融公司全球金融市场首席银行专家,本行董事。
谢华礼(Michel Chevalier)男,1951年6月出生,法国国籍,学士学位。历任巴黎银行加拿大分公司分析师,公司客户经理,巴黎银行马尼拉分行副总经理,巴黎银行监察部监察官,巴黎银行台北分行副总经理,圣保罗市圣保罗Cidade银行副总裁,BICI(巴黎银行下属子公司)副总经理,巴黎银行公司与投资银行部拉丁美洲地区负责人,国际零售与金融服务部欧洲与远东地区负责人。现任国际零售与金融服务部-新兴国家及海外市场亚洲、土耳其及以色列地区负责人,BNP Intercontinentale董事,TEB MALI董事,TEB AS董事,TEB NV董事,本行董事。
唐富春 女,1960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南京同仁堂制药厂厂长,南京市医药管理局团委书记、副局长,南京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副总经理。现任南京医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党委副书记,本行董事。
晏仲华 男,1952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历任江苏省盐业公司科技处设计员,江苏省东山电厂党支部书记,江苏省盐业机械厂党总支书记,江苏省盐业建筑公司党委书记,江苏省徐圩盐场党委书记,江苏省盐业公司南京分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南京市盐务管理局局长,江苏省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现任江苏省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章宁 男,1950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大专学历,高级经济师。曾任职于南京灵山煤矿、南京煤矿机械厂,历任南京市委工业交通部组织处主任科员,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市分行外汇管理处主任科员、外汇调剂中心副主任,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市分行计划资金处副处长、处长,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市分行办公室主任、副行长兼国家外汇管理局南京分局副局长,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营业管理部副主任。2002年2月起任本行行长。现任本行董事、行长。
禹志强 男,1954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大专学历,高级经济师。历任南京军区政治部联络部干事、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市分行外资管理处处长、金融管理处处长。1995年12月至今任本行董事,1996年2月至今任本行副行长,2004年4月至今任本行财务负责人。2007年1月新当选为日照市商业银行董事。现任本行董事、副行长及财务负责人,日照市商业银行董事。
周小祺 男,1956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经济学硕士,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历任南京市财政局综合计划处副主任科员、副处长、处长。1995年12月至今任本行董事,1996年5月-1998年5月任本行总会计师,1996年12月至今任本行副行长。现任本行董事、副行长。
白世春 男,1944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中专学历,高级经济师。历任南京市财政金融局综合组组长,南京市财政金融局副科长、科长,南京市财政局副局长,南京市计经委副主任,南京市计委副主任,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市分行副行长、行长、党组书记,中国人民银行江苏省分行副行长、行长、党组书记,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行长、党委书记。现任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参事,本行独立董事。
韩诚 男, 1954年出生, 美国国籍,硕士学历。历任友升国际公司中国业务总裁,ATC-美国技术公司(花旗子公司)中国业务运营负责人,花旗银行北京代表处首席代表,花旗银行台北分行副总裁,花旗银行越南负责人,所罗门兄弟投资银行董事兼中国区负责人,IMC亚洲有限公司总经理,斯担福大学访问教授,光大银行董事。现任德安华商业风险管理咨询公司中华地区主席。
颜延 男,1972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博士,注册会计师、副教授。曾任江苏省人民政府科学技术厅主任科员,现任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副教授。
裴平 男,1957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历任南京大学国际经贸系国际金融教研室主任,南京大学国际金融系副主任、主任,曾赴美国纽约州立大学和比利时鲁汶大学等多所国外院校参与学术交流。现任南京大学商学院副院长,南京大学国际金融管理研究所所长,澳门科技大学兼职教授等职,本行独立董事。
谢满林 男,1963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研究生学历,一级律师。曾任职于南京第二律师事务所、南京金陵律师事务所。现任南京谢满林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本行独立董事。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
股东监事和外部监事候选人简历
一、股东监事
1、谢南 女,1954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大专学历,高级会计师。历任南京市第五汽车修理厂化验员、会计,南京棉织厂财务科副科长、科长,南京纺织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副部长、部长,现任南京纺织产业(集团)、轻纺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本行监事。
2、王家宝 男,1959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大学学历,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非执业)。历任江苏省灌南县财政局办事员,江苏省灌南县审计局副局长,江苏省灌南县六塘乡党委书记,江苏省审计厅财政金融处科长,江苏省审计厅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处副处长,江苏省审计厅行政事业与社会保障审计处处长兼直属审计一局局长,江苏省审计厅财政金融审计处处长。现任江苏省国信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
二、外部监事
1、裘愉昇 男,1941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大学学历,高级经济师。历任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市分行信贷科组长、会计出纳科科长,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市分行副行长,中国工商银行南京市分行行长,中国工商银行江苏省分行副行长。现已退休,任本行外部监事。
2、余新平 男,1957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大学本科学历,副教授。历任南京财经大学(原南京粮食经济学院)会计学系教研室主任、系主任助理、系副主任。现任江苏众天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董事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