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达声被判偿还2650万逾期款
2008年06月05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本报见习记者 赵一蕙
⊙本报见习记者 赵一蕙
ST达声今日公告称,公司于2008年6月3日收到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法院对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深圳办事处(简称“东方资产管理公司”)起诉公司借款逾期未归还一案作出一审判决。
根据一审判决,判决上市公司偿还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本金950万元、1700万元及其利息;担保人深圳市康达尔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博融投资有限公司对950万元本息承担连带责任;担保人新疆宏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对1700万元本息承担连带责任。
另外,该案诉讼费用35万、财产保全费21万由上市公司及担保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