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卢晓平
财政投入14亿撬动风险责任304亿
根据有关资料统计,我国自然灾害赔款占灾害损失的比例不到5%,远低于36%的全球水平,一般公众和企业的损失几乎得不到赔偿。如果单纯地依靠保险公司自身力量及有限商业再保险的支持,应对类似此次汶川大地震的灾难,保险公司将承担巨大压力。因此,各方都在呼吁政府部门要加快推进巨灾保险制度风险分散体系,通过政府行为和市场行为相结合,分散巨灾风险。
那么,能繁母猪保险对巨灾保险制度建立有什么借鉴意义呢?
去年下半年,国务院下发了《国务院关于促进生猪生产发展稳定市场供应的意见》(国发〔2007〕22号),在国务院统一部署,各级地方政府积极推动,以及相关部委的积极支持配合下,各参与能繁母猪保险的试点公司齐心协力推进,能繁母猪保险得以全面启动、顺利开展,并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截至2007年底,全国共承保能繁母猪2888万头,承保覆盖面超过了60%,保险金额290亿元,保费收入17.3亿元。
其中,中国人保承保了生猪4643万头,中央和地方两级财政为其中3043万头能繁母猪投入14亿元保费补贴,能繁母猪保险风险保额达到了304亿元;在部分省区开展的政策性农房保险,中国人保承保近2500万户,财政投入1个多亿元,公司承担的风险责任达到3300亿元。由于有政府支持,财政和地方财政都拿出一部分钱,大大加快了保险进程。
数据显示,自2007年8月15日能繁母猪保险工作开展以来,截至12月7日,全国共承保能繁母猪2459.19万头,占2006年底全国能繁母猪存栏量的51.6%,保费收入14.82亿元,保险金额248.31亿元。
此次地震,正好是对能繁母猪保险和政策性农业险的检验,是否能为受灾地区和群众获得数百倍于财政补贴的保险赔偿,从而满足恢复生产生活的资金需求。
房屋住宅保险将是巨灾保险制度突破口
“如果房屋住宅保险可以采取能繁母猪保险运作模式,那么,建立我国巨灾保险制度,就可以撕开一个口子。运用保险方式,将房屋住宅保险作为巨灾保险制度的突破点,试点先行起来”,昨日,人保集团高级专家降彩石建议。
郝演苏教授也建议,我国应尽快明确巨灾保险立法工作,设立巨灾保险专项基金,建立政府支持下的巨灾保险制度和巨灾风险分散制度。为此,可复制我国农业保险运作模式,即采取商业运用与政策支持相结合的模式,对保险公司与保户进行财政补贴和税收方面的优惠,并通过国际再保险公司寻求风险的分摊。
降彩石认为,这次地震给人们带来的财富上最大的损失是房屋住宅的毁灭性丧失。在今后房屋重建过程中,重新建造的房屋如何公平合理地让没有居所的人们住进去,成为现阶段就要解决的问题。因此,采取政府支持,市场化运作的模式,巨灾保险制度可以现从房屋住宅保险入手试点。采取共同基金方式,由市场化运作。政府,包括地方政府拿出部分钱,个人掏部分钱,解除百姓后顾之忧。
人保集团总裁吴焰曾表示,应该充分发挥保险对财政投入的放大效应,提高防灾抗灾资金的配置效率。保险对于财政投入具有显著的放大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