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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年 6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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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市“铁公鸡”与岷江水电的分红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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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市“铁公鸡”与岷江水电的分红承诺
    2008年06月05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曹中铭
      ⊙曹中铭

      

      沪深交易所2007年度报告事后审核工作于日前结束,1547家如期披露年报的上市公司,平均每股收益为0.42元,较2006年增长41.46%;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4.71%,较2006年增加1.84个百分点。业绩大幅增长,从这点上看,上市公司无疑交出了一份令人满意的答卷。

      但是,整体而言,上市公司的分红状况却没有那么乐观。尽管有些上市公司推出了优厚的送转分配方案,更多的则是“意思”一下。而市场上的“铁公鸡”则不在少数,甚至于某些上市公司连续十年“一毛不拔”,其“铁公鸡”的本性暴露无遗。

      A股市场一直热衷于年终分红。一个会计年度结束,向投资者分红亦是上市公司义不容辞的责任。然而,诸多上市公司却将这种责任当成了一种负担,年报或半年报中常常出现的则是“不分配、不转增”等字眼,即使是取得了较好的收益也同样如此。

      在成熟市场中,投资者投资于股市的主要目的就是为了获取分红。如在目前的美国市场,上市公司税后利润的50%-70%一般用于支付红利,很少出现像A股市场以送股或转增来实施分红的数字游戏,更不要说那些“铁公鸡”了。如果说A股市场出现追涨杀跌是投资者不成熟表现的话,那么,某些上市公司常常扮演“铁公鸡”的角色,投资者只有通过博取差价来实现盈利也是不容忽视的重要因素。

      更重要的问题是,诸多上市公司在有红不分的情形下,由于经营不善连续亏损而黯然退市。对于投资者而言,最终落得个“鸡飞蛋打”的结局。假如上市公司中的“铁公鸡”不分红而是将产生的利润重新投入生产经营,继而将企业做大做强还情有可原,问题在于,这样的例子实在是少之又少。

      “5·12”汶川大地震,处于震中地区的上市公司岷江水电损失惨重。岷江水电的公告显示,以账面价值为基础,地震造成直接经济损失预计为26883万元,并且上述数字尚不包括公司电站、变电站及线路等资产的受损情况。就是这样一家急需资金进行灾后重建的上市公司,为了履行当初的股改承诺,决定向全体股东按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1.40 元(含税),共计需派发现金红利7058万元。其股权登记日为6月5日,红利发放日6月13日。

      每10股派1.40 元(含税),这样的分红比例确实不高,但7085万元对于目前的岷江水电来说,绝对不是个小数目。退一步讲,即使上市公司由于地震灾害不分红或者缓期实施,相信也能够得到全体股东的理解与谅解。但是,上市公司为了履行当初的承诺,更为了体现公司的诚信,没有践踏市场的游戏规则。

      或许岷江水电更让股市上的“铁公鸡”们汗颜,也让那些总是以资金紧张为借口不分红的“铁公鸡”相形见绌。岷江水电的分红承诺,其实更是给股市中的“铁公鸡”上了一堂生动的诚信课。无红可分那是上市公司的经营能力问题,有红不分还要到处找借口则是“态度”问题了。在岷江水电的分红承诺面前,任何的辩解都会显得苍白无力。

      事实上,上市公司的分红问题一直遭到市场的诟病。而且,上市公司融资或再融资时往往都是“狮子大开口”,分红时如同吝啬鬼的现状,也招致了要求实施强制分红的呼声不绝于耳。此前,监管层已经制定了证券投资基金盈利后必须分红的规章制度,笔者以为,通过立法的方式确立上市公司强制分红也应该提上议事日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