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 计 报 告
大信京审字〔2008〕第0063号
南京国电南自电网稳定控制有限责任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南京国电南自电网稳定控制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07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07年度的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一、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是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1)设计、实施和维护与财务报表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报;(2)选择和运用恰当的会计政策;(3)作出合理的会计估计。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以对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财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据。选择的审计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我们考虑与财务报表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审计工作还包括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贵公司财务报表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贵公司2007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07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 中国注册会计师:陈星辉
中 国·北 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刘仁勇
2008年2月19日
审 计 报 告
大信京审字〔2008〕第0047号
南京南自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南京南自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07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07年度的利润表、现金流量表、2007年度的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会计报表附注。
一、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按照《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是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1)设计、实施和维护与财务报表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报;(2)选择和运用恰当的会计政策;(3)作出合理的会计估计。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以对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财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据。选择的审计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我们考虑与财务报表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审计工作还包括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贵公司财务报表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贵公司2007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07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 中国注册会计师:陈星辉
中 国·北 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刘仁勇
2008年2月3日
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南京南自机电工程有限公司股权项目
天衡评报字(2008)第5号
资产评估报告书摘要
本摘要与评估报告书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摘要内容全部摘自资产评估报告书,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全面情况,应认真阅读资产评估报告书全文。
根据《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国电南自)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已于2008年1月16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有条件通过。国电南自在完成此次非公开发行后,将获得国家电力公司南京电力自动化设备总厂(简称:南自总厂) 有关专业子公司的部分股权,国电南自为对这些公司及其所属参、控股公司进行全面整合,需对有关公司股东所持有的股权进行收购,以达到对这些专业公司的绝对控股。为此江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接受国电南自的委托,对因股权收购所涉及的南京南自机电工程有限公司资产进行了评估。
本次资产评估的对象为南京南自机电工程有限公司的股东部分权益,评估的范围是南京南自机电工程有限公司的全部资产及与资产相关的负债,具体包括流动资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和流动负债等。委估的具体资产及负债以评估申报为准。
本项目评估基准日为2007年12月31日。
依据国电南自与南京南自机电工程有限公司自然人股东所签的《股权转让意向书》的约定,本次采用成本加和法(成本法)进行资产评估,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等于企业各项资产价值减去各项负债的价值,拟收购的股东部分权益价值=股东全部权益价值×收购股权比例。在采用成本加和法评估时,对流动资产中的货币资金以核实后帐面金额确定其评估值;应收款项以可收回的金额确定评估值;存货采用重置成本法或市价法确定评估值;长期投资采用市价法确定评估值;固定资产主要采用重置成本法进行评估;各种负债以实际需支付的金额确定评估值。
经评估计算,在评估基准日2007年12月31日,南京南自机电工程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结果如下:
股东全部权益(净资产)帐面价值为516.26 万元,调整后帐面值为516.26 万元,评估价值为1016.97 万元,评估增值为500.70 万元,增值率为96.99 %。
(评估结论详细情况见资产评估明细表)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 帐面价值 | 调整后帐面值 | 评估价值 | 增减值 | 增值率% |
流动资产 | 589.71 | 589.71 | 646.04 | 56.33 | 9.55 |
长期投资 | 21.14 | 21.14 | 450.32 | 429.18 | 2,030.38 |
固定资产 | 19.45 | 19.45 | 34.64 | 15.19 | 78.10 |
其中:在建工程 | |||||
建 筑 物 | |||||
设 备 | 19.45 | 19.45 | 34.64 | 15.19 | 78.10 |
无形资产 | |||||
其中:土地使用权 | |||||
其它资产 | |||||
资产合计 | 630.29 | 630.29 | 1,131.00 | 500.70 | 79.44 |
流动负债 | 114.03 | 114.03 | 114.03 | 0.00 | |
长期负债 | |||||
负债合计 | 114.03 | 114.03 | 114.03 | 0.00 | |
净 资 产 | 516.26 | 516.26 | 1,016.97 | 500.70 | 96.99 |
拟收购的股东40%的权益评估值=1016.97×40% =406.79万元。
特别事项
公司持有的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为限售流通股,该部分股票自“南京银行”股票上市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市时间为2007年7月19日)。评估基准日后至评估报告日,“南京银行”股票的股价已发生了较大变化。
提请报告使用者应充分关注上述特别事项对评估结果的影响。
按现行规定,评估结论的有效期为基准日后一年,即2007年12月31日至2008年12月30日。
评估机构法定代表人:余瑞玉
注册资产评估师:郭 澳
注册资产评估师:吴建平
评估机构:江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008年3月26日
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南京南自机电自动化有限公司股权项目
天衡评报字(2008)第6号
资产评估报告书摘要
本摘要与评估报告书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摘要内容全部摘自资产评估报告书,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全面情况,应认真阅读资产评估报告书全文。
根据《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国电南自)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已于2008年1月16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有条件通过。国电南自在完成此次非公开发行后,将获得国家电力公司南京电力自动化设备总厂(简称:南自总厂) 有关专业子公司的部分股权,国电南自为对这些公司及其所属参、控股公司进行全面整合,需对有关公司股东所持有的股权进行收购,以达到对这些专业公司的绝对控股。为此江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接受国电南自的委托,对因股权收购所涉及的南京南自机电自动化有限公司股东部分权益进行了评估。
本次资产评估的对象为南京南自机电自动化有限公司的股东部分权益,评估的范围是南京南自机电自动化有限公司申报的全部资产及与资产相关的负债,具体包括流动资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流动负债等。
本项目评估基准日为2007年12月31日。
依据国电南自与南京南自机电自动化有限公司自然人股东所签的《股权转让意向书》的约定,本次采用成本加和法(成本法)进行资产评估,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等于企业各项资产价值减去各项负债的价值,拟收购的股东部分权益价值=股东全部权益价值×收购股权比例。在采用成本加和法评估时,对流动资产中的货币资金以核实后帐面金额确定其评估值;应收款项以可收回的金额确定评估值;存货采用重置成本法或市价法确定评估值;控股长期投资根据评估出的被投资单位的股东全部权益的价值乘以投资比例确定其评估值;固定资产主要采用重置成本法进行评估;其他无形资产采用收益现值法确定评估值;各种负债以实际需支付的金额确定评估值。
经评估计算,在评估基准日2007年12月31日,南京南自机电自动化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结果如下:
股东全部权益帐(净资产)面价值为2,045.13 万元,调整后帐面值为2,045.13 万元,评估价值为2400.09万元,评估增值为354.95万元,增值率为17.36%。
(评估结论详细情况见资产评估明细表)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 帐面价值 | 调整后帐面值 | 评估价值 | 增减值 | 增值率% |
流动资产 | 4,266.00 | 4,267.00 | 4,316.91 | 49.90 | 1.17 |
长期投资 | 500.00 | 500.00 | 501.16 | 1.16 | 0.23 |
固定资产 | 99.39 | 99.39 | 92.18 | -7.21 | -7.25 |
其中:在建工程 | |||||
建 筑 物 | |||||
设 备 | 99.39 | 99.39 | 92.18 | -7.21 | -7.25 |
无形资产 | 311.10 | 311.10 | 100.00 | ||
其中:土地使用权 | |||||
其它资产 | |||||
资产合计 | 4,865.39 | 4,866.39 | 5,221.35 | 354.95 | 7.29 |
流动负债 | 2,820.26 | 2,821.26 | 2,821.26 | 0.00 | 0.00 |
长期负债 | |||||
负债合计 | 2,820.26 | 2,821.26 | 2,821.26 | 0.00 | 0.00 |
净 资 产 | 2,045.13 | 2,045.13 | 2,400.09 | 354.95 | 17.36 |
拟收购的股东40%的权益评估值=2400.09×40% =960.04万元。
按现行规定,评估结论的有效期为基准日后一年,即2007年12月31日至2008年12月30日。
评估机构法定代表人:余瑞玉
注册资产评估师:郭 澳
注册资产评估师:吴建平
评估机构:江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008年3月26日
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收购南京
南自电网控制技术有限责任公司股权项目
天衡评报字(2008)第18号
资产评估报告书摘要
本摘要与评估报告书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摘要内容全部摘自资产评估报告书,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全面情况,应认真阅读资产评估报告书全文。
根据《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国电南自)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已于2008年1月16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有条件通过。国电南自在完成此次非公开发行后,将获得国家电力公司南京电力自动化设备总厂有关专业子公司的部分股权,国电南自为对这些公司及其所属参、控股公司进行全面整合,需对有关公司股东所持有的股权进行收购,以达到对这些专业公司的绝对控股。为此江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接受国电南自的委托,对因股权收购所涉及的南京南自电网控制技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部分权益进行了评估。
本次资产评估的对象为南京南自电网控制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部分权益,评估的范围是南京南自电网控制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申报的全部资产及与资产相关的负债,具体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流动负债和长期负债等。
本项目评估基准日为2007年12月31日。
依据国电南自与南京南自电网控制技术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股东所签的《股权转让意向书》的约定,本次采用成本加和法(成本法)进行资产评估,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等于企业各项资产价值减去各项负债的价值,拟收购的股东部分权益价值=股东全部权益价值×收购股权比例。在采用成本加和法评估时,对流动资产中的货币资金以核实后帐面金额确定其评估值;往来款项以可收回的金额确定评估值;存货采用重置成本法或市价法确定评估值;固定资产主要采用重置成本法进行评估;无形资产采用收益现值法进行评估;各种负债以实际需支付的金额确定评估值。
经评估计算,在评估基准日2007年12月31日,南京南自电网控制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结果如下:
股东全部权益(净资产)帐面价值为2,690.74万元,调整后帐面值为2,690.74万元,评估价值为3,101.03万元,评估增值为410.29万元,增值率为15.25%。
(评估结论详细情况见资产评估明细表)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 账面价值 | 调整后账面值 | 评估价值 | 增减值 | 增值率% |
流动资产 | 4,892.64 | 4,892.64 | 5,002.71 | 110.07 | 2.25 |
长期投资 | |||||
固定资产 | 458.37 | 458.37 | 476.60 | 18.22 | 3.98 |
其中:在建工程 | 300.00 | 300.00 | 300.00 | ||
建筑物 | |||||
设备 | 158.37 | 158.37 | 176.60 | 18.22 | 11.50 |
无形资产 | 282.00 | 282.00 | 100.00 | ||
其中:土地使用权 | |||||
其它资产 | |||||
资产合计 | 5,351.01 | 5,351.01 | 5,761.30 | 410.29 | 7.67 |
流动负债 | 2,340.27 | 2,340.27 | 2,340.27 | ||
长期负债 | 320.00 | 320.00 | 320.00 | ||
负债合计 | 2,660.27 | 2,660.27 | 2,660.27 | ||
净 资 产 | 2,690.74 | 2,690.74 | 3,101.03 | 410.29 | 15.25 |
拟收购的40%的权益评估值=3101.03×40% =1,240.41万元。
按现行规定,评估结论的有效期为基准日后一年,即2007年12月31日至2008年12月30日。
评估机构法定代表人:余瑞玉
注册资产评估师:郭 澳
注册资产评估师:吴建平
评估机构:江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008年3月26日
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中国华电电站装备工程集团南京输变电成套设备有限公司股权项目
天衡评报字(2008)第15号
资产评估报告书摘要
本摘要与评估报告书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摘要内容全部摘自资产评估报告书,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全面情况,应认真阅读资产评估报告书全文。
根据《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国电南自)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已于2008年1月16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有条件通过。国电南自在完成此次非公开发行后,将获得国家电力公司南京电力自动化设备总厂(简称:南自总厂) 有关专业子公司的部分股权,国电南自为对这些公司及其所属参、控股公司进行全面整合,需对有关公司股东所持有的股权进行收购,以达到对这些专业公司的绝对控股。为此江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接受国电南自和中国华电电站装备工程集团南京输变电成套设备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因股权收购所涉及的中国华电电站装备工程集团南京输变电成套设备有限公司股东部分权益进行了评估。
本次资产评估的对象为中国华电电站装备工程集团南京输变电成套设备有限公司的股东部分权益,评估的范围是中国华电电站装备工程集团南京输变电成套设备有限公司申报的全部资产及与资产相关的负债,具体包括流动资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流动负债和长期负债等。
本项目评估基准日为2007年12月31日。
依据国电南自与中国华电电站装备工程集团南京输变电成套设备有限公司自然人股东及法人股东所签的《股权转让意向书》的约定,本次采用成本加和法(成本法)进行资产评估,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等于企业各项资产价值减去各项负债的价值,拟收购的股东部分权益价值=股东全部权益价值×收购股权比例。在采用成本加和法评估时,对流动资产中的货币资金以核实后帐面金额确定其评估值;往来款项以可收回的金额确定评估值;存货采用重置成本法或市价法确定评估值;控股长期投资根据评估出的被投资单位的全部股东权益的价值乘以投资比例确定其评估值,非控股长期投资采用适当的方法确定其评估值;固定资产主要采用重置成本法进行评估;无形资产按现行市价水平确定评估值;各种负债以实际需支付的金额确定评估值。
经评估计算,在评估基准日2007年12月31日,中国华电电站装备工程集团南京输变电成套设备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结果如下:
股东全部权益(净资产)帐面价值为2,346.05 万元,调整后帐面值为2,346.05 万元,评估价值为2,839.17 万元,评估增值为493.12 万元,增值率为21.02%。
(评估结论详细情况见资产评估明细表)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 帐面价值 | 调整后帐面值 | 评估价值 | 增减值 | 增值率% |
流动资产 | 2,659.35 | 2,659.35 | 2,664.28 | 4.92 | 0.19 |
长期投资 | 2,362.06 | 2,362.06 | 2,456.70 | 94.64 | 4.01 |
固定资产 | 41.44 | 41.44 | 54.33 | 12.90 | 31.12 |
其中:在建工程 | |||||
建 筑 物 | |||||
设 备 | 41.44 | 41.44 | 54.33 | 12.90 | 31.12 |
无形资产 | 380.66 | 380.66 | |||
其中:土地使用权 | |||||
其它资产 | |||||
资产合计 | 5,062.85 | 5,062.85 | 5,555.97 | 493.12 | 9.74 |
流动负债 | 2,693.19 | 2,693.19 | 2,693.19 | 0.00 | 0.00 |
长期负债 | 23.61 | 23.61 | 23.61 | 0.00 | 0.00 |
负债合计 | 2,716.80 | 2,716.80 | 2,716.80 | 0.00 | 0.00 |
净 资 产 | 2,346.05 | 2,346.05 | 2,839.17 | 493.12 | 21.02 |
拟收购的股东70%的权益评估值=2,839.17×70% =1,987.42万元。
按现行规定,评估结论的有效期为基准日后一年,即2007年12月31日至2008年12月30日。
评估机构法定代表人:余瑞玉
注册资产评估师:郭 澳
注册资产评估师:吴建平
评估机构:江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008年3月26日
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收购南京南自电力控制系统工程有限公司股权项目
天衡评报字(2008)第17号
资产评估报告书摘要
本摘要与评估报告书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摘要内容全部摘自资产评估报告书,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全面情况,应认真阅读资产评估报告书全文。
根据《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国电南自)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已于2008年1月16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有条件通过。国电南自在完成此次非公开发行后,将获得国家电力公司南京电力自动化设备总厂有关专业子公司的部分股权,国电南自为对这些公司及其所属参、控股公司进行全面整合,需对有关公司股东所持有的股权进行收购,以达到对这些专业公司的绝对控股。为此江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接受国电南自的委托,对因股权收购所涉及的南京南自电力控制系统工程有限公司股东部分权益进行了评估。
本次资产评估的对象为南京南自电力控制系统工程有限公司的股东部分权益,评估的范围是南京南自电力控制系统工程有限公司的全部资产及与资产相关的负债,具体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流动负债等。委估的具体资产及负债以评估申报为准。
本项目评估基准日为2007年12月31日。
依据国电南自与南京南自电力控制系统工程有限公司自然人股东所签的《股权转让意向书》的约定,本次采用成本加和法(成本法)进行资产评估,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等于企业各项资产价值减去各项负债的价值,拟收购的股东部分权益价值=股东全部权益价值×收购股权比例。在采用成本加和法评估时,对流动资产中的货币资金以核实后帐面金额确定其评估值;往来款项以可收回的金额确定评估值;存货采用重置成本法或市价法确定评估值;其他无形资产采用收益法确定评估值;各种负债以实际需支付的金额确定评估值。
经评估计算,在评估基准日2007年12月31日,南京南自电力控制系统工程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结果如下:
股东全部权益(净资产)帐面价值为1635.57万元,调整后帐面值为1854.01万元,评估价值为2724.63万元,评估增值为870.62万元,增值率为46.96 %。
(评估结论详细情况见资产评估明细表)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 账面价值 | 调整后账面值 | 评估价值 | 增减值 | 增值率% |
流动资产 | 6,670.10 | 6,888.53 | 7,516.21 | 627.68 | 9.11 |
长期投资 | |||||
固定资产 | 173.28 | 173.28 | 184.55 | 11.27 | 6.51 |
其中:在建工程 | |||||
建筑物 | |||||
设备 | 173.28 | 173.28 | 184.55 | 11.27 | 6.51 |
无形资产 | 16.33 | 16.33 | 248.00 | 231.67 | 1,418.37 |
其中:土地使用权 | |||||
其它资产 | 85.12 | 85.12 | 85.12 | ||
资产合计 | 6,944.83 | 7,163.26 | 8,033.88 | 870.62 | 12.15 |
流动负债 | 5,309.25 | 5,309.25 | 5,309.25 | ||
长期负债 | |||||
负债合计 | 5,309.25 | 5,309.25 | 5,309.25 | ||
净 资 产 | 1,635.57 | 1,854.01 | 2,724.63 | 870.62 | 46.96 |
拟收购的40%的权益评估值=2724.63×40% =1,089.85万元。
特别事项说明
本企业软件产品增值税享受“即征即退”税收政策,企业已向税务机关申请审批,至评估报告日税务机关尚未作出审批。
提请报告使用者应充分关注上述特别事项对评估结果的影响。
按现行规定,评估结论的有效期为基准日后一年,即2007年12月31日至2008年12月30日。
评估机构法定代表人:余瑞玉
注册资产评估师:郭 澳
注册资产评估师:吴建平
评估机构:江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008年3月26日
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收购南京南自新电自动化系统有限公司股权项目
天衡评报字(2008)第9号
资产评估报告书摘要
本摘要与评估报告书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摘要内容全部摘自资产评估报告书,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全面情况,应认真阅读资产评估报告书全文。
根据《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国电南自)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已于2008年1月16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有条件通过。国电南自在完成此次非公开发行后,将获得国家电力公司南京电力自动化设备总厂(简称:南自总厂) 有关专业子公司的部分股权,国电南自为对这些公司及其所属参、控股公司进行全面整合,需对有关公司股东所持有的股权进行收购,以达到对这些专业公司的绝对控股。为此江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接受国电南自的委托,对因股权收购所涉及的南京南自新电自动化系统有限公司股东部分权益进行了评估。
本次资产评估的对象为南京南自新电自动化系统有限公司的股东部分权益,评估的范围是南京南自新电自动化系统有限公司申报的全部资产及与资产相关的负债,具体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和流动负债等。委估的具体资产及负债以评估申报为准。
本项目评估基准日为2007年12月31日。
依据国电南自与南京南自新电自动化系统有限公司自然人股东及法人股东所签的《股权转让意向书》的约定,本次采用成本加和法(成本法)进行资产评估,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等于企业各项资产价值减去各项负债的价值,拟收购的股东部分权益价值=股东全部权益价值×收购股权比例。在采用成本加和法评估时,对流动资产中的货币资金以核实后帐面金额确定其评估值;往来款项以可收回的金额确定评估值;存货采用重置成本法或市价法确定评估值;固定资产主要采用重置成本法进行评估;各种负债以实际需支付的金额确定评估值。
经评估计算,在评估基准日2007年12月31日,南京南自新电自动化系统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结果如下:
股东全部权益(净资产)帐面价值为825.42 万元,调整后帐面值为862.11 万元,评估价值为973.88 万元,评估增值为111.77 万元,增值率为12.97 %。
(评估结论详细情况见资产评估明细表)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 帐面价值 | 调整后帐面值 | 评估价值 | 增减值 | 增值率% |
流动资产 | 1,477.43 | 1,514.12 | 1,532.85 | 18.73 | 1.24 |
长期投资 | |||||
固定资产 | 337.88 | 337.88 | 341.73 | 3.85 | 1.14 |
其中:在建工程 | 300.00 | 300.00 | 300.00 | 0.00 | 0.00 |
建 筑 物 | |||||
设 备 | 37.88 | 37.88 | 41.73 | 3.85 | 10.15 |
无形资产 | 89.20 | 89.20 | |||
其中:土地使用权 | |||||
其它资产 | |||||
资产合计 | 1,815.31 | 1,852.00 | 1,963.77 | 111.77 | 6.04 |
流动负债 | 989.89 | 989.89 | 989.89 | 0.00 | 0.00 |
长期负债 | |||||
负债合计 | 989.89 | 989.89 | 989.89 | ||
净 资 产 | 825.42 | 862.11 | 973.88 | 111.77 | 12.97 |
拟收购的股东63%的权益评估值= 973.88 ×63% =613.54万元。
按现行规定,评估结论的有效期为基准日后一年,即2007年12月31日至2008年12月30日。
评估机构法定代表人:余瑞玉
注册资产评估师:郭 澳
注册资产评估师:吴建平
评估机构:江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008年3月26日
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收购南京水利电力仪器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股权项目
天衡评报字(2008)第13号
资产评估报告书摘要
本摘要与评估报告书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摘要内容全部摘自资产评估报告书,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全面情况,应认真阅读资产评估报告书全文。
根据《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国电南自)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已于2008年1月16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有条件通过。国电南自在完成此次非公开发行后,将获得国家电力公司南京电力自动化设备总厂(简称:南自总厂) 有关专业子公司的部分股权,国电南自为对这些公司及其所属参、控股公司进行全面整合,需对有关公司股东所持有的股权进行收购,以达到对这些专业公司的绝对控股。为此江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接受国电南自的委托,对因股权收购所涉及的南京水利电力仪器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部分权益进行了评估。
本次资产评估的对象为南京水利电力仪器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部分权益,评估的范围是南京水利电力仪器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的全部资产及与资产相关的负债,具体包括流动资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和流动负债等。委估的具体资产及负债以评估申报为准。
本项目评估基准日为2007年12月31日。
依据国电南自与南京水利电力仪器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所签的《股权转让意向书》的约定,本次采用成本加和法(成本法)进行资产评估,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等于企业各项资产价值减去各项负债的价值,拟收购的股东部分权益价值=股东全部权益价值×收购股权比例。在采用成本加和法评估时,对流动资产中的货币资金以核实后账面金额确定其评估值;往来款项以可收回的金额确定评估值;存货采用重置成本法或市价法确定评估值;控股长期投资根据评估出的被投资单位的全部股东权益的价值乘以投资比例确定其评估值;固定资产主要采用重置成本法进行评估;各种负债以实际需支付的金额确定评估值。
经评估计算,在评估基准日2007年12月31日,南京水利电力仪器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结果如下:
股东全部(净资产)权益账面价值为903.26万元,调整后账面值为903.26万元,评估价值为1,073.38万元,评估增值为170.11万元,增值率为18.83%。
(评估结论详细情况见资产评估明细表)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 账面价值 | 调整后账面值 | 评估价值 | 增减值 | 增值率% |
流动资产 | 1,775.09 | 1,775.09 | 1,931.78 | 156.69 | 8.83 |
长期投资 | 36.69 | 36.69 | 36.69 | 0.00 | 0.00 |
固定资产 | 341.70 | 341.70 | 355.12 | 13.42 | 3.93 |
其中:在建工程 | 300.00 | 300.00 | 300.00 | 0.00 | 0.00 |
建 筑 物 | |||||
设 备 | 41.70 | 41.70 | 55.12 | 13.42 | 32.19 |
无形资产 | |||||
其中:土地使用权 | |||||
其它资产 | |||||
资产合计 | 2,153.48 | 2,153.48 | 2,323.59 | 170.11 | 7.90 |
流动负债 | 1,250.22 | 1,250.22 | 1,250.22 | 0.00 | 0.00 |
长期负债 | |||||
负债合计 | 1,250.22 | 1,250.22 | 1,250.22 | 0.00 | 0.00 |
净 资 产 | 903.26 | 903.26 | 1,073.38 | 170.11 | 18.83 |
拟收购的股东46.83%的权益评估值=1,073.38×46.83% =502.66万元。
按现行规定,评估结论的有效期为基准日后一年,即2007年12月31日至2008年12月30日。
评估机构法定代表人:余瑞玉
注册资产评估师:郭 澳
注册资产评估师:吴建平
评估机构:江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008年3月26日
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收购南京南自科林系统工程有限公司股权项目
天衡评报字(2008)12号
资产评估报告书摘要
本摘要与评估报告书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摘要内容全部摘自资产评估报告书,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全面情况,应认真阅读资产评估报告书全文。
根据《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国电南自)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已于2008年1月16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有条件通过。国电南自在完成此次非公开发行后,将获得国家电力公司南京电力自动化设备总厂(简称:南自总厂) 有关专业子公司的部分股权,国电南自为对这些公司及其所属参、控股公司进行全面整合,需对有关公司股东所持有的股权进行收购,以达到对这些专业公司的绝对控股。为此江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接受国电南自的委托,对因股权收购所涉及的南京南自科林系统工程有限公司股东部分权益进行了评估。
本次资产评估的对象为南京南自科林系统工程有限公司的股东部分权益,评估的范围是南京南自科林系统工程有限公司申报的全部资产及与资产相关的负债,具体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流动负债等。
本项目评估基准日为2007年12月31日。
依据国电南自与南京南自科林系统工程有限公司自然人股东及法人股东所签的《股权转让意向书》的约定,本次采用成本加和法(成本法)进行资产评估,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等于企业各项资产价值减去各项负债的价值,拟收购的股东部分权益价值=股东全部权益价值×收购股权比例。在采用成本加和法评估时,对流动资产中的货币资金以核实后账面金额确定其评估值;往来款项以可收回的金额确定评估值;存货采用重置成本标准确定评估值;固定资产主要采用重置成本法进行评估;无形资产采用收益法进行评估,各种负债以实际需支付的金额确定评估值。
经评估计算,在评估基准日2007年12月31日,南京南自科林系统工程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结果如下:
股东全部权益(净资产)账面价值为1,029.81 万元,调整后账面值为1,029.81 万元,评估价值为1,166.88万元,评估增值为137.07万元,增值率为13.31%。
(评估结论详细情况见资产评估明细表)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 账面价值 | 调整后账面值 | 评估价值 | 增减值 | 增值率% |
流动资产 | 3,172.01 | 3,172.01 | 3,206.91 | 34.89 | 1.10 |
长期投资 | |||||
固定资产 | 166.12 | 166.12 | 162.29 | -3.83 | -2.30 |
其中:在建工程 | 120.00 | 120.00 | 120.00 | ||
建 筑 物 | |||||
设 备 | 46.12 | 46.12 | 42.29 | -3.83 | -8.30 |
无形资产 | 106.00 | 106.00 | |||
其中:土地使用权 | |||||
其它资产 | |||||
资产合计 | 3,338.13 | 3,338.13 | 3,475.20 | 137.07 | 4.11 |
流动负债 | 2,308.32 | 2,308.32 | 2,308.32 | 0.00 | 0.00 |
长期负债 | |||||
负债合计 | 2,308.32 | 2,308.32 | 2,308.32 | 0.00 | 0.00 |
净 资 产 | 1,029.81 | 1,029.81 | 1,166.88 | 137.07 | 13.31 |
拟收购的股东60%的权益评估值=1,166.88×60% =700.13万元。
按现行规定,评估结论的有效期为基准日后一年,即2007年12月31日至2008年12月30日。
评估机构法定代表人:余瑞玉
注册资产评估师:郭 澳
注册资产评估师:吴建平
评估机构:江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008年3月26日
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收购南京国电南自凌伊电力自动化有限公司股权项目
天衡评报字(2008)第16号
资产评估报告书摘要
本摘要与评估报告书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摘要内容全部摘自资产评估报告书,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全面情况,应认真阅读资产评估报告书全文。
根据《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国电南自)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已于2008年1月16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有条件通过。国电南自在完成此次非公开发行后,将获得国家电力公司南京电力自动化设备总厂有关专业子公司的部分股权,国电南自为对这些公司及其所属参、控股公司进行全面整合,需对有关公司股东所持有的股权进行收购,以达到对这些专业公司的绝对控股。为此江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接受国电南自的委托,对因股权收购所涉及的南京国电南自凌伊电力自动化有限公司股东部分权益进行了评估。
本次资产评估的对象为南京国电南自凌伊电力自动化有限公司的股东部分权益,评估的范围是南京国电南自凌伊电力自动化有限公司的申报全部资产及与资产相关的负债,具体包括流动资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流动负债等。
本项目评估基准日为2007年12月31日。
依据国电南自与南京国电南自凌伊电力自动化有限公司法人股东所签的《股权转让意向书》的约定,本次采用成本加和法(成本法)进行资产评估,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等于企业各项资产价值减去各项负债的价值,拟收购的股东部分权益价值=股东全部权益价值×收购股权比例。在采用成本加和法评估时,对流动资产中的货币资金以核实后帐面金额确定其评估值;往来款项以可收回的金额确定评估值;存货采用重置成本法或市价法确定评估值;非控股长期投资采用收集到的经审核后被投资单位报表反映的净资产额和投资比例计算确定其评估值;固定资产主要采用重置成本法进行评估;无形资产采用市场法和收益现值法进行评估;各种负债以实际需支付的金额确定评估值。
经评估计算,在评估基准日2007年12月31日,南京国电南自凌伊电力自动化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结果如下:
股东全部权益(净资产)帐面价值为10,069.35 万元,调整后帐面值为10,069.35 万元,评估价值为11,294.78万元,评估增值为1,225.43万元,增值率为12.17%。
(评估结论详细情况见资产评估明细表)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 账面价值 | 调整后账面值 | 评估价值 | 增减值 | 增值率% |
流动资产 | 14,302.52 | 14,311.97 | 14,521.88 | 209.91 | 1.47 |
长期投资 | 0.60 | 0.60 | 15.70 | 15.10 | 2,513.96 |
固定资产 | 129.36 | 129.36 | 137.30 | 7.94 | 6.14 |
其中:在建工程 | |||||
建筑物 | |||||
设备 | 129.36 | 129.36 | 137.30 | 7.94 | 6.14 |
无形资产 | 2.83 | 2.83 | 1,026.80 | 1,023.97 | 36,139.89 |
其中:土地使用权 | |||||
其它资产 | 58.32 | 58.32 | 26.83 | -31.49 | -53.99 |
资产合计 | 14,493.64 | 14,503.08 | 15,728.51 | 1,225.43 | 8.45 |
流动负债 | 4,424.28 | 4,433.73 | 4,433.73 | ||
长期负债 | |||||
负债合计 | 4,424.28 | 4,433.73 | 4,433.73 | ||
净 资 产 | 10,069.35 | 10,069.35 | 11,294.78 | 1,225.43 | 12.17 |
拟收购的股东30%的权益评估值=11,294.78×30% =3,388.43万元。
按现行规定,评估结论的有效期为基准日后一年,即2007年12月31日至2008年12月30日。
评估机构法定代表人:余瑞玉
注册资产评估师:郭 澳
注册资产评估师:吴建平
评估机构:江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008年3月26日
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收购南京国电南自电网稳定控制有限公司股权项目
天衡评报字(2008)号第8号
资产评估报告书摘要
本摘要与评估报告书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摘要内容全部摘自资产评估报告书,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全面情况,应认真阅读资产评估报告书全文。
根据《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国电南自)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已于2008年1月16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有条件通过。国电南自在完成此次非公开发行后,将获得国家电力公司南京电力自动化设备总厂(简称:南自总厂) 有关专业子公司的部分股权,国电南自为对这些公司及其所属参、控股公司进行全面整合,需对有关公司股东所持有的股权进行收购,以达到对这些专业公司的绝对控股。为此江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接受国电南自委托,对因股权收购所涉及的南京国电南自电网稳定控制有限公司股东部分权益进行了评估。
本次资产评估的对象为南京国电南自电网稳定控制有限公司的股东部分权益,评估的范围是南京国电南自电网稳定控制有限公司的全部资产及与资产相关的负债,具体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流动负债等。
本项目评估基准日为2007年12月31日。
依据国电南自与南京国电南自电网稳定控制有限公司自然人股东所签的《股权转让意向书》的约定,本次采用成本加和法(成本法)进行资产评估,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等于企业各项资产价值减去各项负债的价值,拟收购的股东部分权益价值=股东全部权益价值×收购股权比例。在采用成本加和法评估时,对流动资产中的货币资金以核实后帐面金额确定其评估值;应收款项以可收回的金额确定评估值;存货采用重置成本法或市价法确定评估值;固定资产主要采用重置成本法进行评估;其他无形资产采用收益现值法确定评估值;各种负债以实际需支付的金额确定评估值。
经评估计算,在评估基准日2007年12月31日,南京国电南自电网稳定控制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结果如下:
股东全部权益帐(净资产)面价值为3,387.11 万元,调整后帐面值为3,387.11 万元,评估价值为3,948.07 万元,评估增值为560.96 万元,增值率为16.56 %。
(评估结论详细情况见资产评估明细表)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 帐面价值 | 调整后帐面值 | 评估价值 | 增减值 | 增值率% |
流动资产 | 3,876.16 | 3,876.16 | 3,913.13 | 36.96 | 0.95 |
长期投资 | |||||
固定资产 | 15.19 | 15.19 | 16.73 | 1.54 | 10.13 |
其中:在建工程 | |||||
建 筑 物 | |||||
设 备 | 15.19 | 15.19 | 16.73 | 1.54 | 10.13 |
无形资产 | 528.00 | 528.00 | |||
其中:土地使用权 | |||||
其它资产 | 5.54 | 5.54 | -5.54 | -100.00 | |
资产合计 | 3,896.89 | 3,896.89 | 4,457.85 | 560.96 | 14.39 |
流动负债 | 509.78 | 509.78 | 509.78 | 0.00 | 0.00 |
长期负债 | |||||
负债合计 | 509.78 | 509.78 | 509.78 | 0.00 | 0.00 |
净 资 产 | 3,387.11 | 3,387.11 | 3,948.07 | 560.96 | 16.56 |
拟收购的股东35%的权益评估值=3948.07×35% =1,381.82万元。
按现行规定,评估结论的有效期为基准日后一年,即2007年12月31日至2008年12月30日。
评估机构法定代表人:余瑞玉
注册资产评估师:郭 澳
注册资产评估师:吴建平
评估机构:江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008年3月26日
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南京南自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股权项目
天衡评报字(2008)第7号
资产评估报告书摘要
本摘要与评估报告书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摘要内容全部摘自资产评估报告书,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全面情况,应认真阅读资产评估报告书全文。
根据《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国电南自)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已于2008年1月16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有条件通过。国电南自在完成此次非公开发行后,将获得国家电力公司南京电力自动化设备总厂(简称:南自总厂) 有关专业子公司的部分股权,国电南自为对这些公司及其所属参、控股公司进行全面整合,需对有关公司股东所持有的股权进行收购,以达到对这些专业公司的绝对控股。为此江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接受国电南自的委托,对因股权收购所涉及的南京南自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股东部分权益进行了评估。
本次资产评估的对象为南京南自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股东部分权益,评估的范围是南京南自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申报的全部资产及与资产相关的负债,具体包括流动资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流动负债和长期负债等。
本项目评估基准日为2007年12月31日。
依据国电南自与南京南自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自然人股东及法人股东所签的《股权转让意向书》的约定,本次采用成本加和法(成本法)进行资产评估,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等于企业各项资产价值减去各项负债的价值,拟收购的股东部分权益价值=股东全部权益价值×收购股权比例。在采用成本加和法评估时,对流动资产中的货币资金以核实后帐面金额确定其评估值;应收款项以可收回的金额确定评估值;存货采用重置成本法或市价法确定评估值;控股长期投资根据评估出的被投资单位的股东全部权益的价值乘以投资比例确定其评估值;固定资产主要采用重置成本法进行评估;其他无形资产采用成本法确定评估值;各种负债以实际需支付的金额确定评估值。
经评估计算,在评估基准日2007年12月31日,南京南自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结果如下:
股东全部权益(净资产)帐面价值为1,192.51 万元,调整后帐面值为1,194.42 万元,评估价值为1,389.04 万元,评估增值为194.62 万元,增值率为16.29 %。
(评估结论详细情况见资产评估明细表)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 帐面价值 | 调整后帐面值 | 评估价值 | 增减值 | 增值率% |
流动资产 | 2,974.89 | 3,052.07 | 3,115.25 | 63.17 | 2.07 |
长期投资 | 231.65 | 231.65 | 232.93 | 1.28 | 0.55 |
固定资产 | 177.34 | 177.34 | 180.51 | 3.17 | 1.79 |
其中:在建工程 | 123.15 | 123.15 | 123.15 | 0.00 | 0.00 |
建 筑 物 | |||||
设 备 | 54.19 | 54.19 | 57.36 | 3.17 | 5.85 |
无形资产 | 127.00 | ||||
其中:土地使用权 | |||||
其它资产 | |||||
资产合计 | 3,383.88 | 3,461.06 | 3,655.68 | 67.62 | 1.95 |
流动负债 | 2,156.36 | 2,231.64 | 2,231.64 | 0.00 | 0.00 |
长期负债 | 35.00 | 35.00 | 35.00 | 0.00 | 0.00 |
负债合计 | 2,191.36 | 2,266.64 | 2,266.64 | 0.00 | 0.00 |
净 资 产 | 1,192.51 | 1,194.42 | 1,389.04 | 194.62 | 16.29 |
国电南自拟收购的股东21.8%的权益评估值=1389.04×21.8% =302.81万元。
按现行规定,评估结论的有效期为基准日后一年,即2007年12月31日至2008年12月30日。
评估机构法定代表人:余瑞玉
注册资产评估师:郭 澳
注册资产评估师:吴建平
评估机构:江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008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