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宜华木业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分红派息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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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02 元(含税),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20 元(含税),税后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018 元,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18 元;
●每股转增 0.5 股;每 10 股转增5 股;
●股权登记日:2008 年 6 月 11 日;
●除权、除息日:2008 年 6 月 12日;
●新增可流通股份上市流通日:2008 年 6月 13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08 年 6 月18日。
一、通过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广东省宜华木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7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已经 2008 年 4 月11 日召开的公司 200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相关决议公告刊登于 2008 年 4 月 12 日的《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
二、2007 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1.利润分配方案:以2007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669,775,14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20元(含税)共派现金股利13,395,502.90元。剩余利润525,345,295.46 元结转下一年度。
持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股东现金红利由本公司按10%的税率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扣税后实际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018 元;持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股东所得税自行缴纳,实际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02 元。
2.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以2007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669,775,145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共转增股本334,887,573股。转增后股本总数为1,004,662,718股。
3.发放年度:2007年。
三、分配方案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具体实施日期
1、股权登记日:2008 年 6 月 11 日;
2、除权、除息日:2008 年 6 月 12 日;
3、新增可流通股份上市流通日:2008 年 6 月 13 日;
4、现金红利发放日:2008 年 6 月 18 日。
四、分派对象:
截止 2008 年 6 月 11 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实施办法:
1、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的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直接派发;
3、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有关规定,通过计算机网络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的股东按每股转增股本 0.5 股比例自动计入股东账户,转增过程中产生的不足 1 股的零碎股份,按小数点后尾数大小排序向股东依次送 1 股,直至实际转增股份总数与本次转增股份总数一致。如果尾数相同者多于余股数,则由电脑抽签派送。
六、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股本结构变动表
股份类型 | 变动前股本 | 本次转增 股本 | 变动后股本 | ||
数 量 | 比例(%) | 数 量 | 比例 (%) | ||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A股) | 291,216,417 | 43.48 | 145,608,209 | 436,824,626 | 43.48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A股) | 378,558,728 | 56.52 | 189,279,364 | 567,838,092 | 56.52 |
股份合计 | 669,775,145 | 100 | 334,887,573 | 1,004,662,718 | 100 |
七、实施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后,按新股本总数摊薄计算的2007年度每股收益为0.3元。
八、咨询及联系办法:
咨询机构:本公司证券部
咨询电话:0754-85100989
传 真:0754-85100797
九、备查文件:
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省宜华木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OO八年六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