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第一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⒈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5元(含税),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0.045元;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扣税后每10股现金红利0.45元。
⒉股权登记日:2008年6月12日
⒊除息日:2008年6月13日
⒋现金红利发放日:2008年6月19日
一、通过200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情况
上海第一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2008年4月25日召开的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次股东大会决议的相关公告刊登于2008年4月26日的《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⒈发放年度:2007年度
⒉发放范围:2008年6月12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⒊本次分配以159,347,39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扣税后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5元,共计派发股利7,967,369.55元,实施后总股本为159,347,391股。
⒋分派对象:截止2008年6月12日(A股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三、实施日期
⒈股权登记日:2008年6月12日
⒉除息日:2008年6月13日
⒊现金红利发放日:2008年6月19日
四、分红实施办法
⒈持有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直接发放。
⒉持有部分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股东:百联集团有限公司、上海新路达商业(集团)有限公司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直接发放。
⒊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的现金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五、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上海第一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电话:63514171、63617711×158
传 真:63521346
六、备查文件
上海第一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上海第一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8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