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钢集团吉林炭素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中钢集团吉林炭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钢吉炭”)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8年6月5日上午9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已于2008年5月21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发布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杨光先生主持,采用现场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3名,代表股份142,526,36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38%。
二、提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选举康飞宇先生为中钢吉炭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参会全体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42,526,367股,占出席会议代表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吉林吉人卓识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于淑贤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规范意见》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中钢集团吉林炭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6月5日
证券代码:000928 证券简称:ST吉炭 公告编号:2008-025
中钢集团吉林炭素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钢集团吉林炭素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08年5月25日以书面送达和传真的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于2008年6月5日以现场投票的形式召开。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事项:
1、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设立董事会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议案》,包括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各委员会的组成如下:
委员会名称 | 主任委员 | 委 员 |
战略委员会 | 杨 光 | 王文军、高蔚卿、吴永胜、庞国华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庞国华 | 刘增田、李海涛 |
审计委员会 | 李海涛 | 王文军、康飞宇 |
提名委员会 | 康飞宇 | 刘增田、庞国华 |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钢集团吉林炭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