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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年 6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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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
    (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武汉国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07
    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
    暨召开2007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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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08年06月07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000423             证券简称:东阿阿胶            公告编号:2008-08

      山东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

      (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山东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于2008年6月3日以邮件的方式通知董事。会议于2008年6月5日在深圳木棉花酒店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会董事13人,实际参会董事9人。未参会的董事魏斌先生委托董事长蒋伟先生进行表决,董事赵树元先生委托董事吴怀锋先生进行表决,独立董事吴世农先生、独立董事刘冀生先生委托独立董事晁钢令先生进行表决。公司监事列席会议,本次董事会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会议以1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需产生新一届董事会候选人名单,并提交2007年度股东大会通过,根据控股股东华润东阿阿胶有限公司的提名,提名乔世波先生、石庆瑞先生、方明先生、王立志先生、秦玉峰先生、吴怀锋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吴世农先生、汪海先生、刘洪渭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及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补充声明参阅附件1、2。公司将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料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经审核无异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二、会议以1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详细内容见附件3。

      三、会议以1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确定召开2007年度股东大会时间的议案》。

      公司将于2008年6月30日上午9点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

      以上议案一、二将提交最近一次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山东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8年6月5日

      附件1: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董事候选人

      乔世波

      男,1954 年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毕业于吉林大学中文系汉语言文学专业。曾任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处长,华润(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副总经理、总经理,华润石化(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华润机械五矿(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华润(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助理总经理,吉林华润生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华润水泥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等职务,中国华源集团有限公司首席执行官。现任华润(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华润医药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副主席兼职总裁,三九企业集团党委书记、总经理,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由于担任华润(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等职务,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同时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石庆瑞

      男,1960年出生,学士学位,华润集团有限公司企发部、华润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华润东阿阿胶有限公司董事长,华润(聊城)啤酒有限公司董事长。

      由于担任华润东阿阿胶有限公司董事长职务,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同时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方明

      男,1958 年出生,持有山东大学经济学学士学位、南开大学法学硕士学位和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法学博士学位。曾任中国社会科学院副研究员。1993 年加入华润(集团)有限公司,曾任华润(集团)有限公司研究部高级经理、中国华润总公司资本运营部总经理、华润(集团)有限公司企业开发部助理总经理、华润(集团)有限公司企业开发部副总经理、华润(集团)有限公司战略管理部副总经理。现任华润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

      由于担任华润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职务,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同时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王立志

      男,1964年出生,大学学历,1986 年8 月至1994 年11 月,任聊城市经委生产科员;1994 年11 月至1998 年10 月,任聊城市经委生产调度室副科级秘书、副主任;1998 年10 月至2001 年6 月,任聊城市经委调研室法规科科长;2000 年3 月至2001 年6 月,任山东鑫亚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副总经理;2001 年6 月至2004 年4 月,任鲁西化工集团公司、昌润投资发展公司监事会主席;现任山东聊城昊升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的股份,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秦玉峰

      男, 1958 年出生,高级工程师,执业药师。1974年进入东阿阿胶厂工作,曾任设备动力科长、处长,厂长助理,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曾分管设备动力、采购供应、生产制造、技术改造、质量管理、研发管理、市场营销工作。参加过聊城大学MBA 培训,清华大学经管学院总裁研修班学习,北京大学MBA 结业,国研斯坦福中国企业新领袖培训班结业,曾获山东省医药管理局局级拔尖人才,聊城市拔尖人才、自学成才先进个人,山东省劳动模范,全国中药行业“八五”技术改造优秀工作者,全国合理化建议先进个人称号。

      由于担任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持有本公司股票114,016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吴怀锋

      男,1962年出生,会计师,1979年进入东阿阿胶厂工作,曾任财务科副科长、财务处长、公司副总经理;参加过清华大学MBA培训,曾获山东省“富民兴鲁”劳动奖章。

      由于担任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持有本公司股票20,169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独立董事候选人

      吴世农

      男,1956年出生,历任厦门大学中-加MBA教育中心主任,厦门大学工商管理学院院长,管理学院常务副院长。现任厦门大学管理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的股份,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汪海

      男,1963年出生,博士,军事医学科学院研究员,南京医科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先后承担国家1035工程项目、国家973计划项目、国家863计划重大专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北京市、天津市、江苏省和军队科技攻关重点项目20余项。

      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的股份,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刘洪渭

      男,1962年出生,教授、注册会计师。1983年毕业于山东科技大学采矿专业; 1989 年至1990年在厦门大学进修国际会计;1997年获得经济学硕士学位;2001年7 月开始攻读博士学位。曾任山东科技大学经济系副主任、现任山东大学管理学院副院长、山东大学MBA教育中心副主任。

      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的股份,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附件2: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候选人声明及补充说明

      山东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华润东阿阿胶有限公司现就提名吴世农先生、汪海先生、刘洪渭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山东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本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本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山东东阿阿胶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山东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

      5、被提名人不是为该上市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四、包括山东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特此声明。

      提名人: 华润东阿阿胶有限公司

      2008年6月5日

      山东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侯选人声明

      声明人吴世农,作为山东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山东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山东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中国证监会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的要求,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厉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吴世农

      2008年6月5日

      山东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侯选人声明

      声明人汪海,作为山东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山东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山东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中国证监会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的要求,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厉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汪海

      2008年6月5日

      山东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侯选人声明

      声明人刘洪渭作为山东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山东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山东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中国证监会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的要求,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厉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刘洪渭

      2008年6月5日

      山东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关于独立性的补充声明

      一、基本情况

      1.上市公司全称:山东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

      2.本人姓名:吴世农、汪海、刘洪渭

      3.其他情况:详见《独立董事履历表》和《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二、是否是国家公务员或在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任职的人员?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三、是否是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的子公司、分公司等下属单位任职的人员或其亲属?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四、是否是在为本公司提供审计、咨询、评估、法律、承销等服务的机构任职的人员,并参与了相关中介服务项目,或为该机构的主要负责人或合伙人?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五、是否是在本公司贷款银行、供货商、经销商单位任职的人员?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六、是否是中央管理的现职或者离(退)休干部?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本人吴世农、汪海、刘洪渭郑重声明,上述回答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保证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遗漏。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深圳证券交易所可依据上述回答和所提供的其他资料,评估本人是否适宜担任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

      声明人:吴世农、汪海、刘洪渭

      2008年5月6日

      附件3:公司章程修改条款内容

      一、公司章程第19条:“公司目前的股本结构为:股本总额为408,711,549股,其中发起人持有121,081,384.5股,占股本总额的29.62%;社会公众股287,630,164.5股,占股本总额的70.38%。”

      修改为:“公司目前的股本结构为:股本总额为523,763,614股,全部为普通股。”

      二、第69条:“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持。

      监事会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由监事会主席主持。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的一名监事主持。

      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由召集人推举代表主持。

      召开股东大会时,会议主持人违反议事规则使股东大会无法继续进行的,经现场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过半数的股东同意,股东大会可推举一人担任会议主持人,继续开会。”

      修改为:“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持。

      监事会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由监事会主席主持。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的一名监事主持。

      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由召集人推举代表主持。

      召开股东大会时,会议主持人违反议事规则使股东大会无法继续进行的,经现场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过半数的股东同意,股东大会可推举一人担任会议主持人,继续开会。”

      三、第113条:“董事会由1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5人。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

      修改为:“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人。设董事长1人。”

      四、第118条 “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修改为:“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五、第120条 “公司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修改为:“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六、第130条 “董事会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的通知方式为:书面通知方式;通知时限为:临时董事会会议召开前二日。如有本章程第129条规定的情形之一,董事长不能履行职责或者不履行职责时,由副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责或者不履行职责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会议。”

      修改为:“董事会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的通知方式为:书面通知方式;通知时限为:临时董事会会议召开前二日。如有本章程第129条规定的情形之一,董事长不能履行职责或者不履行职责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会议。”

      证券代码:000423             证券简称:东阿阿胶            公告编号:2008-09

      山东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决议公告

      山东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08年6月3日以邮件的方式通知监事。会议于2008年6月5日在深圳木棉花酒店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会监事5人,实际参会监事5人。本次监事会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监事会会议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根据监事会的提名,提名臧绪岱先生、李均先生、邹兰女士为第六届监事会股东监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以上股东监事候选人将提交最近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特此公告。

      山东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OO八年六月五日

      附件: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

      臧绪岱

      男,生于1956年,高级经济师,1974年在东阿阿胶厂参加工作,曾任车间主任、生产科长、副厂长、厂工会主席,1993年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工会主席、纪检书记。曾获聊城市劳模、新长征突击手、山东省总工会“模范之友”、山东省“富民兴鲁”劳动奖章。

      由于担任本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持有本公司股票113,503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李均

      男,1958年5月出生,大学学历,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汉语语言文学专业。曾任北京军区后勤部干部处任副营职干事、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人事司任科员、副处长、处长、香港康贸发展有限公司办公室总经理、华润机械五矿(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总经理、华润水泥控股有限公司人事行政部总经理。现任中国华源集团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华润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助理总经理兼人事行政部总经理。

      由于担任中国华源集团人力资源部总经理等职务,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邹兰

      女,1979年6月出生,大学学历,毕业于上海财经大学资产评估专业,经济学学士,在读上海交通大学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曾先后任华润轻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财务经理,华润纺织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上海办事处、上海润联贸易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中国华源集团有限公司管委会财务组成员。现任华润医药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副总经理、中国华源集团财务总监。

      由于担任华润医药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副总经理等职务,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0423             证券简称:东阿阿胶            公告编号:2008-10

      山东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07年年度

      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定于2008年6月30日上午9点召开公司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情况

      1、召开时间:2008年6月30日上午9点

      2、召开地点:山东省东阿县阿胶街78号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审议议题

      1、审议《公司200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200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07年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审议《公司200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6、审议《公司独立董事2007 年度工作述职报告》

      7、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8、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9、审议《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上述提案具体内容见2008年4 月18 日、6月7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www.cninfo.com.cn 网站上公告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内容。

      (三)出席会议对象:

      1、截止2008年6月23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或其代理人(委托书格式附后);

      2、本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任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持股证明办理出席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持股证明办理出席登记;法人股东代表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持股证明办理出席登记;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出席登记。

      2、登记时间:2008年6月29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30)、

      6月30日9:00之前

      (五)其它

      联系地址:山东东阿县阿胶街78号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联系人: 邢长生 王鹏

      联系电话:(0635)3264128 3264069

      联系传真:(0635)3260786

      邮政编码:252201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参加会议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山东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O八年六月五日

      附件: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单位)出席山东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日期:

      委托人身份证号:

      (注:本授权委托书的复印件及重新打印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