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远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二○○七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本次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新议案提交表决,亦无否决、修改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08年6月6日(星期五)上午10点开始召开了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58号远洋大厦会议中心及香港皇后大道中183号中远大厦47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合共持有8,591,200,087股股份,占有权投票股份总数84.09%。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提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会议对提呈股东大会的各项议案进行了逐项审议,审议结果如下:
1、审议《中国远洋2007年度董事会报告》之预案。
赞成票数6,681,657,422股,占与会股东的98.74%;反对票数0股,占与会股东的0.00%;弃权票数85,311,925股,占与会股东的1.26%。
审议批准了《中国远洋2007年度董事会报告》。
2、审议《中国远洋2007年度监事会报告》之预案。
赞成票数6,681,657,422股,占与会股东的98.74%;反对票数0股,占与会股东的0.00%;弃权票数85,311,925股,占与会股东1.26%。
审议批准了《中国远洋2007年度监事会报告》。
3、审议以中国会计准则及香港会计准则分别编制的中国远洋2007年度财务报告和审计报告之预案。
赞成票数6,681,616,272股,占与会股东的98.74%;反对票数40,000股,占与会股东的0.00%;弃权票数85,313,075股,占与会股东的1.26%。
审议批准了以中国会计准则及香港会计准则分别编制的中国远洋2007年度财务报告和审计报告。
4、审议中国远洋2007年度利润分配之预案。
赞成票数6,654,242,896股,占与会股东的98.33%;反对票数109,011,750股,占与会股东的1.61%;弃权票数3,714,701股,占与会股东的0.05%。
审议批准了中国远洋200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2007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份10,216,274,357股为基数,按每股人民币0.18元(含税)派发末期现金股息,共计派发人民币1,838,929,384.26元。其中,根据控股股东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以下简称“中远集团”)于2007年12月11日所做认购中国远洋2007年12月17日非公开发行股票864,270,817股不享有中国远洋2007年1月至8月利润分红的承诺,自向其支付股息中扣减人民币34,570,832.68元。
5、审议聘任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作为中国远洋2008年度境内审计师,续聘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作为中国远洋2008年度境外审计师之预案。
赞成票数6,765,190,347股,占与会股东的99.97%;反对票数524,000股,占与会股东的0.01%;弃权票数1,255,000股,占与会股东的0.02%。
审议批准聘任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作为中国远洋2008年度境内审计师,续聘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作为中国远洋2008年度境外审计师。
6、审议中国远洋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人选提名及薪酬之预案。
赞成票数6,266,177,545股,占与会股东的92.60%;反对票数0股,占与会股东的0.00%;弃权票数500,791,802股,占与会股东的7.40%。其中:
姓名 | 赞成 | |
票数 | 比例 | |
魏家福 | 6,744,702,207 | 99.67% |
张富生 | 6,447,062,963 | 95.27% |
陈洪生 | 6,745,876,732 | 99.69% |
李建红 | 6,749,399,207 | 99.74% |
许立荣 | 6,743,261,707 | 99.65% |
张良 | 6,744,502,207 | 99.67% |
孙月英 | 6,744,181,207 | 99.66% |
李泊溪 | 6,754,773,932 | 99.82% |
韩武敦 | 6,449,402,488 | 95.31% |
郑慕智 | 6,754,189,932 | 99.81% |
张松声 | 6,754,773,932 | 99.82% |
审议批准了魏家福、张富生、陈洪生、李建红、许立荣、张良、孙月英等七人担任中国远洋第二届董事会董事,批准了李泊溪、韩武敦、郑慕智、张松声等四人担任中国远洋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批准了董事薪酬事宜。
7、审议中国远洋第二届监事会监事人选提名及薪酬之预案。
赞成票数6,558,597,679股,占与会股东的96.92%;反对票数184,000股,占与会股东的0.00%;弃权票数208,187,668股,占与会股东的3.08%。其中:
姓名 | 赞成 | |
票数 | 比例 | |
李云鹏 | 6,763,183,347 | 99.94% |
李宗豪 | 6,763,183,347 | 99.94% |
於世成 | 6,765,062,347 | 99.97% |
寇文峰 | 6,764,271,822 | 99.96% |
审议批准了李云鹏、李宗豪、於世成、寇文峰等四人担任中国远洋第二届监事会监事,批准了监事薪酬事宜。
上述全部预案已经得到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四、香港中央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担任本次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点票监察员。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出席本次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并出具见证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
1.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3.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中国远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记录暨决议。
2.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国远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国远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二○○八年六月七日
证券代码:601919 证券简称:中国远洋 公告编号:临2008-013
中国远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二○○八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本次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新议案提交表决,亦无否决、修改提案的情况;
2.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中远集团”)作为关联股东,须于本次二○○八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就下列第2-4项预案回避表决。在计算前述预案表决情况时,中远集团所持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内。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时间为:2008年6月6日(星期五)上午11时或继二○○七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后召开;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58号远洋大厦中心及香港皇后大道中183号中远大厦47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合共持有8,569,859,569股股份,占有权投票股份总数83.88%。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和《中国远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提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在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就所议涉及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回避表决。会议对提呈股东大会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审议结果如下:
1、审议中国远洋为青岛远洋在中国银行山东省分行的6980万美元贷款提供担保之预案。
赞成票数6,393,127,473股,占与会股东的93.56%;反对票数436,562,292股,占与会股东的6.39%;弃权票数3,251,147股,占与会股东的0.05%。
审议批准了中国远洋为青岛远洋在中国银行山东省分行的6980万美元提供担保事宜。
2、审议中远集运公司建造8艘13350TEU集装箱船项目之预案。
赞成票数1,254,800,251股,占与会非关联股东的92.26%;反对票数1,550,000股,占与会非关联股东的0.11%;弃权票数103,783,750股,占与会非关联股东的7.63%。
审议批准了中远集运公司建造8艘13350TEU集装箱船项目。
3、审议中远散运、香港航运公司建造9艘5.7万吨级散货船项目之预案。
赞成票数1,358,576,001股,占与会非关联股东的99.89%;反对票数1,550,000股,占与会非关联股东的0.11%;弃权票数8,000股,占与会非关联股东的0.00%。
审议批准了中远散运、香港航运公司建造9艘5.7万吨级散货船项目。
4、审议中远散运、香港航运公司建造8艘20万吨级散货船项目之预案。
赞成票数1,356,293,801股,占与会非关联股东的99.72%;反对票数1,550,000股,占与会非关联股东的0.11%;弃权票数2,290,200股,占与会非关联股东的0.17%。
审议批准了中远散运、香港航运公司建造8艘20万吨级散货船项目。
上述全部预案已经得到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四、香港中央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担任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点票监察员。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出具见证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
1.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3.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中国远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记录暨决议。
2.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国远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特此公告。
中国远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二○○八年六月七日
证券代码:601919 证券简称:中国远洋 编号:临2008-014
中国远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国远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08年6月6日召开,应到会董事11人,实际参会董事11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全体董事审议表决,做出如下决议:
选举魏家福先生为中国远洋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选举张富生先生为中国远洋第二届董事会副董事长。
特此公告。
中国远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6月6日
证券代码:601919 证券简称:中国远洋 编号:临2008-015
中国远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国远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08年6月6日。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6名,实际到会6名监事,符合《中国远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全体监事审议表决,做出如下决议:
选举李云鹏监事为中国远洋第二届监事会主席。
特此公告。
中国远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