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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征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08年06月07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600879    股票简称:火箭股份    公告编号:临2008-013

      长征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长征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08年6月6日上午9:30以现场表决方式在北京世纪金源大饭店召开,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1人,代表股份16842646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1.15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王宗银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公司2007年度财务报告;

      有效表决权168426467股。同意168398379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6%;反对218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弃权6288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

      2、公司独立董事2007年度述职报告;

      有效表决权168426467股。同意168420179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6288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

      3、公司200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有效表决权168426467股。同意168398379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6%;反对218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弃权6288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

      4、公司200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有效表决权168426467股。同意168398379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28088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

      5、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北京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审计,公司按新会计准则审计后的合并报表2007年初未分配利润为686,831,228.81元,2007年度实现净利279,562,372.76元,2007年度可供分配的利润为913,688,060.04元;母公司按新会计准则审计后的2007年初未分配利润为-150,038,538.18元,2007年度实现净利145,851,048.73元,2007年度可供分配的利润为-53,325,875.05元。

      基于对公司业务长远发展和执行新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解释1号》后追溯调整方面的谨慎考虑,按照《公司法》有关利润分配的规定,拟定公司2007年度利润不分配,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

      有效表决权168426467股。同意168398379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6%;反对218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弃权6288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

      6、公司2007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案;

      经北京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截止至2007年12月31日,公司资本公积金余额为1,068,910,553.65元。

      经本次股东大会讨论,决定公司2007年度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有效表决权168426467股。同意168059679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反对218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弃权344988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

      7、公司2007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有效表决权168426467股。同意168398379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6%;反对218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弃权6288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

      8、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本次股东大会讨论,决定继续聘任北京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08年度审计机构。

      有效表决权168426467股。同意168420179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6288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

      9、关于公司200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200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公司(含控股子公司航天长征火箭技术有限公司)与中国航天时代电子公司之间发生的销售商品的日常关联交易,关联交易总金额预计不超过48000万元。

      有效表决权31925512股。同意31919224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6288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

      由于本项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股东中国航天时代电子公司和湖北聚源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回避了表决,其所持有股份亦不计入有效表决权总数。

      10、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2008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本次股东大会对各位董事候选人分别表决的结果,刘眉玄先生、王占臣先生、王宗银先生、江帆先生、任德民先生、王亚文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徐东华先生、唐金龙先生、朱锦梅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本项议案的有效表决权168426467股,议案中各位董事候选人分别表决结果如下:

      10-1 关于选举刘眉玄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同意168404667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

      10-2 关于选举王占臣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同意168404667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

      10-3 关于选举王宗银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同意168404667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

      10-4 关于选举江帆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同意168087767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

      10-5 关于选举任德民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同意168087767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

      10-6 关于选举王亚文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同意168087767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

      10-7 关于选举徐东华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168065967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

      10-8 关于选举唐金龙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168087767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

      10-9 关于选举朱锦梅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168087767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

      11、审议公司监事会换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监事会2008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本次股东大会对各位监事候选人分别表决的结果,胡晓峰先生、王国光先生、李伯文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与经公司职工民主形式通过的职工监事章继伟先生、尹顺川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

      本项议案的有效表决权168426467股,议案中各位监事候选人分别表决结果如下:

      11-1 关于选举胡晓峰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成员的议案;

      同意168404667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

      11-2 关于选举王国光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成员的议案;

      同意168065967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

      11-3 关于选举李伯文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成员的议案。

      同意168426467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12、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有效表决权168426467股。同意168404667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反对218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律师韦玮女士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长征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关于长征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长征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6月7日

      证券代码:600879 证券简称:火箭股份 公告编号:临2008-014

      长征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08年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于2008年5月30日以书面或传真方式发出召开董事会2008年第五次会议的通知,并按照会议通知时间于2008年6月6日在北京世纪金源大饭店第一会议室召开会议,本次董事会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董事刘眉玄先生、王占臣先生、王宗银先生、江帆先生、任德民先生、王亚文先生、独立董事徐东华先生、唐金龙先生、朱锦梅女士亲自出席了会议。公司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刘眉玄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董事会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本次会议讨论并以逐项投票表决方式通过,选举刘眉玄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选举王占臣先生、王宗银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副董事长。

      2、关于设立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执行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本次会议讨论并以逐项投票表决方式通过,推选王占臣先生、江帆先生、任德民先生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执行董事。

      3、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下属各专业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本次会议讨论并以逐项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下属各专业委员会的人员组成情况如下:

      (1)长征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召集人:刘眉玄先生

      成员:王占臣先生、王宗银先生、王亚文先生、徐东华先生

      (2)长征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召集人:朱锦梅女士

      成员:刘眉玄先生、徐东华先生

      (3)长征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唐金龙先生

      成员:王占臣先生、朱锦梅女士

      (4)长征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召集人:徐东华先生

      成员:王占臣先生、唐金龙先生

      4、关于终止执行《长征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年度报酬制度及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有关管理规定,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中除三名独立董事外,其余六名董事均不得在上市公司领取董事报酬。鉴于以上情况,经本次会议讨论通过,公司终止执行2002年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长征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年度报酬制度及方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关于修改《长征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报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本次会议讨论通过,将《长征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报酬方案》方案中原有的固定津贴、会议津贴、调研及信息资料补贴三项内容合并为固定津贴一项,固定津贴为6万元/年·人(税前)。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关于修改《长征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工作细则》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本次会议讨论通过,对《长征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工作细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总裁工作细则第五条 公司设副总裁若干名,由公司总裁提名,报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副总裁对总裁负责并向总裁汇报工作。

      修改为:公司设高级副总裁、副总裁若干名,由公司总裁提名,报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高级副总裁、副总裁对总裁负责并向总裁汇报工作。

      总裁工作细则第六条 具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总裁、副总裁。

      修改为:具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总裁、高级副总裁、副总裁。

      总裁工作细则第七条第(六)款 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裁、财务负责人。

      修改为: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高级副总裁、副总裁、财务负责人。

      总裁工作细则第八条 公司副总裁协助总裁工作,行使总裁赋予的职权。

      修改为:公司高级副总裁、副总裁协助总裁工作,行使总裁赋予的职权。

      总裁工作细则第九条第(一)款 公司总裁享有单笔资产净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1%的对外投资和处置公司资产权限。

      修改为:公司总裁享有单笔资产净额不超过1000万元的对外投资和处置公司资产权限。

      总裁工作细则第九条第(二)款 公司总裁有权决定12个月内总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0%的贷款事项。

      修改为:公司总裁有权决定12个月内总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30%的贷款事项。

      修改后的《长征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工作细则》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7、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鉴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已届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本次会议讨论并以逐项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以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聘任:根据董事长提名,公司董事会聘任王亚文先生担任公司总裁,聘任吕凡先生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秘书;根据总裁提名,聘任韦其宁先生、王燕林先生担任公司高级副总裁,聘任盖洪斌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聘任王凭慧先生、李艳华先生、郭位光先生、谢光先生、温克义先生担任公司副总裁。以上人员任期同本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事前已就有关问题向本议案中聘任的总裁、高级副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副总裁等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询问,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上述人员不存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任职资格合法,且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均能够胜任所聘任岗位的职责要求;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和聘任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本议案中对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

      8、关于修改《长征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本次会议讨论通过,对《长征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进行了修改。

      修改后的《长征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将于近期召开会议,确定股东大会召开日期,审议以上第4、5、8项议案。

      特此公告

      长征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6月7日

      附件:

      王亚文,男,1963年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研究员。历任中国运载火箭技术研究院十九所副所长、所长,中国远望集团公司党委书记兼常务副总经理,中国航天时代电子公司副总经理兼中国时代远望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

      韦其宁,男,1960年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研究员,历任中国运载火箭技术研究院北京遥测技术研究所副所长、所长,航天长征火箭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长征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中国航天时代电子公司总工程师、副总经理兼研究院院长。

      王燕林,男,1961年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研究员,历任航空航天部综合计划司规划处副处长、投资处处长,国防科工委综合计划司计划处处长,航天科技集团公司第九研究院副院长,中国航天时代电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兼发展计划部部长。

      盖洪斌, 男,1961年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高级会计师,历任中国运载火箭技术研究院北京遥测技术研究所计划财务处处长、党委副书记,长征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吕 凡, 男,1972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工程师,历任中国运载火箭技术研究院北京遥测技术研究所计划财务处处长、经营处处长、所长助理,长征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王凭慧,男,1960年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高级工程师,历任国防科工委系统所参谋、副主任、主任,预研项目办公室主任,总装备部预研管理中心副主任,长征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总工程师兼研究开发部部长。

      李艳华, 男,1963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研究员,历任中国运载火箭技术研究院北京遥测技术研究所副所长、所长,长征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兼航天长征火箭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

      郭位光, 男,1956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高级工程师,历任航空航天部三院技术质量部副处长,航空航天部科技司干部、办公厅秘书二处副处长、处长,航天总公司科技部总工程师、副经理、科技局副局长,航天科技集团公司计划经营部副部长、经营部副部长、经营投资部副部长,长征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谢 光, 男,1955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历任桂林航天电器公司厂长助理、副总经济师、副厂长、厂长兼党委副书记,长征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温克义,男,1971年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助理经济师,历任长征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总经理、总裁助理兼经营投资部总经理,长天电工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

      证券代码:600879    证券简称:火箭股份     公告编号:临2008-015

      长征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08年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长征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2008年第四次会议于2008年6月6日在北京世纪金源大饭店第十四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4人,监事胡晓峰先生、李伯文先生、章继伟先生、尹顺川先生亲自出席了会议,监事王国光先生因工作原因委托胡晓峰先生代为出席会议。会议由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主席胡晓峰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本次监事会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本次会议讨论通过,选举胡晓峰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主席。

      2、关于终止执行《长征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年度报酬制度及方案》的议案。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有关管理规定,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中除两名职工监事外,其余三名监事均不得在上市公司领取监事报酬。鉴于此种情况,公司终止执行2002年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长征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年度报酬制度及方案》。

      公司职工监事,除在公司领取职工报酬外,不再额外领取监事报酬。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的召开日期将由近期召开的董事会确定。

      特此公告

      长征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8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