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本专栏中,我们曾介绍过全球社会责任投资所参照的四个核心价值标准。现在,让我们再来引介另外三个核心价值参照标准。
第一,“可持续发展报告”。
这是指《可持续发展报告指南》。1997 年,由美国非政府组织对环境负责经济体联盟(CERES)和联合国环境规划署联合倡议成立全球报告倡议(Global Reporting Initiative,GRI)。GRI的使命就是制定和推广全球适用的《可持续发展报告指南》(简称指南)。GRI 于1999 年发布了《指南》征求意见稿。2002 年版《指南》又对《指南》及其辅助文件进行了测试、复核、协商和修订等。
GRI《指南》是用于报告一个组织的经济、环境和社会业绩的框架,并试图从经济、环境和社会业绩三个角度(亦称“三重底线”)出发,组织安排“可持续发展报告”。这种结构反映了当前各界最广泛认可的可持续发展定义。
其中,经济的业绩指标,其影响涉及到客户、供货商、雇员、资金供应者和公共部门;环境的业绩指标,其影响涉及到原材料、能源、水、生物多样性、排放物和污水和废弃物、产品与服务、法规和环境总体情况等方面;社会的业绩指标,其影响涉及到(1)劳工管理实务与合理的工作,包括员工雇用、劳工/ 管理层关系、健康与安全、培训与教育和多元化与机会;(2)人权,包括战略与管理、非歧视、结社自由与集体议价权、童工、强制劳动和本地员工权利等;(3)社会,包括社区、贿赂及贪污、政治捐款和竞争与定价;(4)产品责任,包括消费者健康与安全、产品服务、广告和尊重隐私权。
第二,环境管理体系(ISO14000)。
这是一个系列的环境管理标准。包括环境管理体系、环境审核、环境标志和声明、环境表现评价和生命周期分析等标准,涉及到国际环境管理领域内的许多焦点问题,旨在指导各类组织(企业、公司)取得和表现正确的环境行为。
环境管理体系是由国际标准化组织(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 for Standardization,ISO)的环境管理技术委员会(TC207)于1993年6月成立的一个技术委员会负责制定涉及环境管理的一套国际标准(ISO14000系列标准)。
构成ISO14000系列标准的基础来自两个方面:一是由英国标准所制定的BS7750及欧盟根据BS7750制定的环境管理系统,又称为生态管理和审核法案(Eco-Management and Audit Scheme,EMAS)。这两个标准在欧洲得到较好的推广和实施;另一是在1987年ISO成功制定世界上第一套管理系列标准——ISO9000(质量管理与质量保证)系列标准的基础上,再制定标准序号为14000的系列环境管理标准。
目前,环境管理体系已于1996年颁发了六项环境管理标准:《环境管理体系——规范及使用指南》、《环境管理体系——原则、体系和支持技术通用指南》、《环境审核指南——通用原则》、《环境审核指南——审核程序——环境管理体系审核》、《环境审核指南——环境审核员资格准则》和《生命周期评估——原则和框架》。
第三,沙利文原则(Sullivian Principles)。
这是指由通用汽车董事沙利文牧师于1977年提出关于通用汽车在南非投资的社会责任原则。1984年,超过100家企业同意采纳沙利文原则。沙利文原则由8条原则组成。
这8条原则包括:(1)明确表示要支持基本的人权,尤其是包括企业经营活动所涉及的企业员工和社区人群的基本人权等;(2)尊重不同的肤色、种族、性别、年龄、少数民族和宗教信仰者,促进对企业所有员工的平等机会,以及企业不得对员工采取不可接受的措施(如剥削童工和虐待女性等);(3)尊重企业员工自发性的结社自由;(4)支付给员工的工资与福利,至少能满足他们的基本需求,并提高他们的社会机会和经济机会等;(5)提供一个安全和健康的工作环境和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等;(6)促进公平竞争,不提供或接受贿赂等;(7)与政府和企业经营活动相关的社区进行合作,改善社区中人们的生活质量等;(8)通过与企业经营相关的人,一起来促进这些原则的应用。
事实上,我们在前面介绍的七大核心价值参照标准在不同程度上影响了全球社会责任投资活动。
目前,公司治理问题也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巨大关注。例如,联合国的《跨国公司行为指南》、经合组织的“公司治理原则指南”(2000)、“欧洲公司治理的建议”(1995)、英国的《最佳行为守则》(1991)和美国的“关于公司治理”(1997)等,这些公司治理原则也成为全球社会责任投资者参考的核心价值标准之一。
当然,社会责任投资者在使用这些核心价值标准时,往往会选择其中的一、两项作为其社会筛选的标准,并将这些核心价值标准应用到他们的具体投资实践中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