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梅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本公司股票已连续三个交易日(2008 年6月3日、2008 年6月4日、2008 年6月5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规则》的规定,股票交易属于异常波动。经问询本公司管理层、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一切正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截止2008年6月5日,本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规则》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1、公司于2008年6月5日披露了《控股子公司贷款及担保合同的公告》(临2008-11号),该等事项为公司的正常经营行为。
2、公司于2008年4月3日披露了《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承诺公司未来三个月内无重大资产重组、收购、发行股份等重大事项。经向公司管理层、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问询,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承诺期内均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可能影响公司股价的重大事项。
3、截止本次公告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
4、截止本次公告日,公司未发现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风险提示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为《上海证券报》,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新梅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8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