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源得亨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截止2008年6月6日,本公司已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各方协商并就有关事项基本达成共识,《合作框架协议》正在履行签章程序,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合作框架协议》各方当事人
1、辽源市财政局,注册地:吉林省辽源市,法定代表人:张凤林
2、深圳东篱汇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注册地:广东省深圳市,法定代表人:吴艳鹏
3、百瑞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河南郑州市,法定代表人:马宝军
百瑞信托全体股东已于2008年6月6日签署《授权委托书》,一致委托郑州市财政局代为签署本协议。
4、辽源辽河纺织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吉林省辽源市,法定代表人:赵利
二、《合作框架协议》主要条款
1、辽源市财政局将所持本公司股份转让给深圳东篱汇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具体事项需由双方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约定。
2、辽源辽河纺织有限责任公司以承债方式收购本公司整体资产,承接全部债务及业务,并负责安置全体人员,具体事项需由本公司与辽源辽河纺织有限责任公司签署《债务和资产重组协议》及《人员安置协议》约定。
3、本公司以换股的方式吸收合并百瑞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具体事项需由本公司与百瑞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签署《吸收合并协议》约定。
4、上述《股份转让协议》、《债务和资产重组协议》、《人员安置协议》和《吸收合并协议》需同时生效。
三、重要事项说明
上述《债务和资产重组协议》、《人员安置协议》和《吸收合并协议》需经本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以及其他相关程序的批准。《合作框架协议》中所涉及的股份转让事宜,尚需得到国家有权机关的批准;涉及特殊行业借壳上市事宜,尚需取得行业主管部门的原则同意文件。
因上述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本公司申请股票继续停牌。停牌期间,公司将充分关注事项进展并及时履行披露义务,每周发布一次事件进展情况公告。待有关事项确定后,公司将及时公告并复牌,敬请各位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辽源得亨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