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投资招商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日前收悉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部《关于对第一投资招商股份有限公司和控股股东—天津市大通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予以监管关注的通知》(上证上函【2008】0661号,以下简称:《通知》),根据该《通知》的要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在本公司股改期间,本公司现控股股东天津市大通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大通)曾向本公司出具《承诺函》:承诺将以不低于5亿元的优质资产与本公司进行资产置换,并以此作为股改的对价之一。《承诺函》特别说明:在未完全履行承诺之前,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除非受让人同意并有能力承担前述承诺。
上述《承诺函》内容虽未在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修订稿)》(2007年1月12日公告)中明确披露,但本公司在同日以临时公告 (《临2007-002公告》)的方式披露了天津大通关于拟进行重大资产置换的承诺。
《通知》指出,迄今为止,天津大通尚未完全履行承诺,天津大通及其一致行动人天津市艺豪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艺豪科技)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不能转让。
本公司已通知天津大通和艺豪科技两位股东按《通知》要求将其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账户指定交易至保荐机构(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所属营业部,由保荐机构对两位股东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实施暂时性卖出限制(直至天津大通完全履行承诺),以保证股改承诺得到忠实履行。
同时本公司收到股改保荐机构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转来的《关于对天津大通及其一致行动人采取临时性卖出限制的说明》,天津大通、艺豪科技已将其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托管至平安证券天津绍兴道证券营业部。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将严格按照监管机构的要求,采取包括技术手段在内的措施,对天津大通和艺豪科技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实施暂时性卖出限制,直至天津大通完全履行本公司2007-002公告中所做承诺为止。
本公司股票自2008年6月10日10:30起恢复交易。
特此公告
第一投资招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6月6日
股票代码:600515 股票简称:ST一投 公告编号:临2008-025
第一投资招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天津市大通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票
购买资产事项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监管机构要求,现将本公司向天津市大通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大通)发行股票购买资产事项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07年4月11日,本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天津市大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票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发布了召开200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审议该发行预案[详见2007年4月13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本公司公告]。
2007年5月11日,本公司召开200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发行预案。该发行预案部分子议案未获通过[详见2007年5月15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本公司公告]。
2007年5月22日,本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修改〈关于公司向天津市大通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票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议案》,同时定于2007年6月7日召开200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调整后的发行预案[详见2007年5月23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本公司公告]。
2007年6月7日,本公司召开200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在天津大通及其一致行动人回避表决的前提下,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天津市大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票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详见2007年6月9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本公司公告]。
2007年6月12日,本公司将本次定向增发申报材料上报中国证监会,2007年6月15日获中国证监会071078号接收函;本公司于2007年6月21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定向增发申报材料补正通知书》(071078号),并分别于2007年7月31日、8月7日、9月13日、9月25日对上述补正通知书所列问题给予了书面回复;解决了增发资产的担保抵押等问题;本次定向增发申报材料, 中国证监会于2007年9月29日正式受理,并出具了071078号受理函;2007年11月16日,本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071078号),就本次定向增发提出了七个问题,本公司对此都一一回复并于2007年11月26日正式上报中国证监会。
本公司近期收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部《关于请抓紧落实有关问题的函》(上市部函[2008]083号),该函主要指出:中国证监会在对本公司向控股股东天津大通发行股票购买资产申报材料的审核中,认为本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价格的定价依据不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公司原控股股东第一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方海南望海商城有限公司,就其以资产抵偿欠付本公司资金占用及担保债务的相关房产过户的政府行政行为,向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有可能构成发行障碍。
特此公告
第一投资招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