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汇政策力挺企业境外投资
2008年06月11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本报记者 但有为
外汇局适时出台修改完善的《境外投资外汇管理办法》,支持有关机构发行设立扶持基金
⊙本报记者 但有为
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邓先宏10日表示,为了鼓励企业走出去,外汇局将适应国际经济环境以及境外投资规模和投资方式的变化,同时本着“简化手续,放宽限制”的原则,为企业走出去创造更加宽松的投资环境,其中包括适时出台修改完善的《境外投资外汇管理办法》。
邓先宏在“第二届中国企业国际融资洽谈会”上说,国际经验表明,一国人均GDP达到2000美元就会开始转向资本流出。2007年,我国人均GDP已经达到2460美元,如何抓住这一战略机遇,推动对外投资健康发展,对于平衡我国国际收支,以及经济可持续发展十分重要。但目前相对流入资金来说,流出的资金量还相对较小。
谈及下一步如何继续促进企业走出去,邓先宏表示,首先,外汇局将适应国际经济环境,以及境外投资规模及投资方式的变化,为企业境外投资创造更加优惠的外汇政策环境。适时出台修改完善的《境外投资外汇管理办法》。
同时,外汇局将深化外汇改革,积极拓宽走出去企业的融资渠道,继续加大对走出去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促进境内企业把握境外投资的机遇。发展有效规避汇率风险的金融工具。支持有关机构发行设立走出去扶持基金,重点扶持国家鼓励的企业走出去。
再者,在允许跨国公司外汇资金内部运作的基础上,外汇局将研究进一步放宽跨国公司境外放款资格条件和放款规模的限制,简化审批手续。
此外,外汇局还与相关部门密切合作,加强监管协调,实现信息共享,提升监管与服务的合力,渐进有序推进资本项目可兑换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