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示
1.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注册登记人为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投资人应及时通过本基金销售网点、致电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95105568(免长途话费)、010-65171155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bosera.com查询其认购申请的确认情况;本基金管理人自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本基金持有人寄送认购交易确认书。请本基金持有人注意确认开户时填写的地址是否准确、完整,须包括省、市、区、具体地址及邮政编码等,若需补充或更改,请及时到原开户机构或通过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变更相关资料。
3.本公告仅对博时特许价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2008年4月22日《中国证券报》、2008年4月18日《证券时报》、2008年4月14日《上海证券报》上的《博时特许价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或相关代销机构查阅相关资料。
一、基金日常申购业务
(一)投资者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禁止购买者除外)。
(二)日常申购业务办理时间
本基金日常申购业务的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日。开放日对投资者的业务办理时间是9:30-15:00,具体以销售网点的公告和安排为准。
(三)本基金的申购费率
前端申购费率:
申购金额(M) | 申购费率 |
M < 50万元 | 1.5% |
50万元 ≤ M <100万元 | 1.0% |
100万元 ≤ M < 500万元 | 0.6% |
M ≥ 500万元 | 1000元 |
后端申购费率:
持有基金时间(Y) | 申购费率 |
Y < 1年 | 1.6% |
1年 ≤ Y < 2年 | 1.3% |
2年 ≤ Y < 3年 | 1.0% |
3年 ≤ Y < 4年 | 0.8% |
4年 ≤ Y < 5年 | 0.5% |
Y ≥ 5年 | 0 |
(四)本基金日常申购的限制和账户最低持有余额限制
1.首次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不低于500元,追加申购最低金额为100元,详情请见当地销售机构公告;认购期购买过本基金的投资者不受首次申购限额的限制,但首次申购金额不能低于追加申购金额限制;
2.每个交易账户最低持有基金份额余额为100份,若某笔赎回导致单个交易账户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100份时,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必须一同赎回;
3.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和市场情况,调整申购金额和账户最低持有余额的数量限制,本公司会最迟在调整前2个工作日内在公司网站及至少一种指定媒体上公告。
二、办理申购业务的机构
(一)本基金销售机构
直销机构: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代销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中国民生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北京银行、华夏银行。
代销券商:安信证券、财通证券、长城证券、长江证券、大同证券、东方证券、东莞证券、东吴证券、光大证券、广发证券、广州证券、国海证券、国联证券、国盛证券、国泰君安证券、国信证券、国元证券、海通证券、恒泰证券、华林证券、华龙证券、华泰证券、华西证券、江南证券、联合证券、南京证券、平安证券、申银万国证券、世纪证券、天相投顾、万联证券、湘财证券、信泰证券、兴业证券、银河证券、招商证券、浙商证券、中信建投证券、中信金通、中信万通、中信证券、中银国际证券、中原证券(排名不分先后)。
(二)上述代销机构和直销机构均受理投资者的开户、日常申购等业务。本基金若增加、调整直销网点或代销机构,本公司将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三、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的有关规定,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0个工作日开始办理赎回业务。具体办理时间将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8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