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销股票实施的“其他特别处理”公告
2008年06月11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600137 股票简称:ST浪莎 编号:临2008-17
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撤销股票实施的“其他特别处理”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由于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04年和2005年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的审计结果显示的净利润为负值,上海证券交易于2006年2月28日起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特别处理(即*ST)。2006年度财务报告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06年财务报告显示净利润为正值,但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负值,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自2007年10月17日起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特别处理,但仍对公司股票实施其他特别处理(即ST)。
2007年度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对本公司2007年财务报告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的审计报告,报告显示:公司完成营业总收入132,989,040.43元,实现净利润298,891,221.69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13,481,023.07元,每股净资产1.19元。
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并获上海证券交易所批准,同意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行的“其他特别处理”。公司股票于2008 年6月11日停牌一天,自2008 年6月12日起撤销“其他特别处理”并恢复交易,公司股票简称由“ST浪莎”变更为“浪莎股份”,股票代码不变,股票的日涨跌幅限制由5%恢复为10%。
特此公告
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8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