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贝岭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及送红股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扣税前每股现金红利0.04元,每10股送红股1股。
●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0.026元
●股权登记日: 2008年6月16日(周一)
●除权除息日:2008年6月17日(周二)
●新增可流通股份上市日:2008年6月18日(周三)
●现金红利发放日:2008年6月23日(周一)
上海贝岭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及送红股方案已经2008年4月25日召开的2007年度股东大会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于2008年4月26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
一、利润分配及送红股方案:
1、发放年度:2007年。
2、利润分配方案:公司以年末总股本612,552,52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4元/股(含税)。合计分配现金红利24,502,100.84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3、送红股方案:公司以2007年12月31日总股本612,552,521股为基数,以公司年度税后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1股,共计送红股数为61,255,252股,其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为16,248,027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为45,007,225股;共计转出未分配利润61,255,252元,送红股后公司总股本增至673,807,773股。
二、分红派息及送红股的实施时间安排:
股权登记日:2008年6月16日(周一)
除权除息日:2008年6月17日(周二)
新增可流通股份上市流通日:2008年6月18日(周三)
现金红利发放日:2008年6月23日(周一)
三、实施对象:
截至2008年6月16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实施方法:
(一)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4元/股(含税):
1、社会公众股股东现金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结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社会公众股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其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行派发。
2、根据上海国资委有关规定,国有股股东上海华虹(集团)有限公司、法人股股东上海贝尔阿尔卡特股份有限公司和国有股股东上海张江(集团)有限公司的红利由本公司直接发放。
(二)每10股送红股1股:
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有关规定,根据股权登记日在册的股东持股数,按送红股比例自动记录股东账户,直至实际送红股总数与本次送红股总数一致。
1、股东变动结构表
单位:股 | 变动前 | 变动数 | 变动后 |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 162,480,269 | 16,248,027 | 178,728,296 |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 450,072,252 | 45,007,225 | 495,079,477 |
股份合计 | 612,552,521 | 61,255,252 | 673,807,773 |
2、实施送红股后,按新股本总数673,807,773股摊薄计算,公司2007年度的每股收益为0.034元。
五、咨询地址及电话
地址:上海市宜山路810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21-64850700-157
传真:021-64854424
咨询联系人:徐友发
六、备查文件目录:上海贝岭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贝岭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〇八年六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