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贷款的公告
2008年06月11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002133 证券简称:广宇集团 公告编号:(2008)041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南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泉公司”)向有关银行进行土地抵押贷款申请。
日前,公司接到南泉公司的通知,其已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杭州分行签订《贷款合同》和《房地产最高额抵押合同》。南泉公司以其持有的国有土地使用证编号为杭西国用(2008)第000037号、杭西国用(2008)第000038号和杭西国用(2008)第000039号的土地进行抵押,获得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杭州分行3.5亿元的贷款,期限三年。公司控股股东杭州平海投资有限公司为上述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特此公告。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