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基金申购业务的一种方式。投资者可以通过交通银行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交通银行于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业务。每期扣款金额最低为500元人民币,投资者在办理相关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同时,仍然可以进行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投资者范围
本活动适用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
二、参与优惠活动的基金
招商现金增值基金、招商先锋基金、招商安本增利基金、招商核心价值基金。
三、优惠活动的内容
自2008年6月16日起,投资者通过交通银行进行招商现金增值基金、招商先锋基金、招商安本增利基金、招商核心价值基金的定期定额申购享受申购费率8折优惠,但优惠折扣后的费率不低于0.6%。原申购费率低于0.6%的将不再有折扣优惠,按原申购费率执行。
优惠活动详情请参见交通银行的相关公告或宣传资料。
四、注意事项
1、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具体业务细则以交通银行相关公告为准。
2、当发生限制申购或暂停申购的情形时,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申购可能将按照与日常申购相同的方式处理(例如同时限制或暂停申购),基金管理人与代销机构将不承担违约责任,请投资者详阅相关公告的规定。
3、具体各基金申购费率参见《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4、交通银行保留对本次优惠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五、咨询办法
1、交通银行
交通银行各基金销售网点
客户服务统一咨询电话:95559
网站:www.95559.com.cn
2、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87-9555
网址:www.cmfchina.com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应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8年6月13日
附:交通银行定投业务规则:
1、基金定投业务是指在一定的投资期间内,投资人以固定时间、固定金额申购交通银行代销的某只基金产品的业务。交通银行接受投资人的基金定投业务申请后,根据投资人的要求在某一固定期限(以月为最小单位)从投资人指定的资金账户内扣划固定的申购款项,代为完成基金申购申请。
2、基金定投业务的每月最低申购额及投资级差详见各基金公司的公告,一般为每月500元(最低不少于100元),不设级差限制。基金定投业务的约定扣款日可由投资人指定,遇非工作日顺延。
3、对通过基金定投并确认成功的基金份额,投资人可以在业务受理时间内办理基金赎回业务。
4、与一般申购一样,基金定投遵循“未知价”和“金额申购”的原则。“未知价”是指申购以交易申请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5、基金定投业务不收取额外费用,各基金的基金定投具体收费方式及费率标准与一般申购相同(优惠活动除外)。
6、投资人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及太平洋借记卡至柜台办理基金定投业务申请或者已开通交通银行网上基金交易的投资者通过网上银行的基金超市提交基金定投业务申请,次日起申请生效,银行系统将于每月约定日期扣款,如账户余额不足,则视为投资者放弃当月申购申请,不再进行补扣。若投资者连续三个月卡内余额不足,则该基金定投业务自动终止,银行系统在次月将不再进行扣款。
7、投资人退出基金定投业务有两种方式:一种是投资人向交通银行主动提出取消基金定投业务申请,投资人基金定投业务停止。二是投资人办理基金定投业务申请后,投资人账户内连续三个月资金不足,系统将自动终止投资人的基金定投业务。
8、若投资者已申请基金定投业务的基金处于暂停申购状态,交通银行仍将进行扣款,并将基金定投申购交易报送相应注册登记机构确认,是否确认成功由各注册登记机构根据相关基金《基金合同》、最新的《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