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合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合同类型:单价承包的工程施工合同
合同生效条件: 合同签字后生效
合同履行期限: 本合同工程计划于2013年12月底完工
对本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 本项目工期5.5年,该合同履约对本公司2008年全年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
一、合同决议情况
按照《公司章程》,本项目合同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评审和决策。
二、合同标的和对方当事人情况
1、合同标的情况
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6月11 日与中国长江三峡工程开发总公司签订了金沙江向家坝水电站二期土建及金属结构安装工程Ⅰ标段施工合同,合同总价26.9亿元。
本合同标段工程位于云南省水富县境内,主要项目为二期导流、右岸非溢流坝段与泄水坝段、消力池、下游河道整治土建和金属结构安装工程施工。
2、合同对方当事人情况
该项目业主为中国长江三峡工程开发总公司。
三、主要合同条款
工程开工后,发包人以不变价格供应工程结构用钢筋、钢衬用钢板(包括引水钢管用钢板)、水泥、粉煤灰、预应力钢铰线、止水铜片和炸药等。本合同工程项目除工程量清单备注栏内注明“固定总价承包”的项目外,其余项目按单价承包。
四、合同履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该合同履行对本公司本年度的资产总额、净资产和净利润等不构成重大影响。对未来几年公司的资产总额、净资产和净利润将产生一定的影响,具体数额目前还无法预测,今后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
2、该合同履行对本公司业务独立性的不构成影响,不会因履行该合同而对合同对方形成依赖。
五、备查文件
合同文件及附件
特此公告
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八年六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