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天邦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天邦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已于2008年6月6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向各董事发出,会议于2008年6月14日下午14:00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以现场或传真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收购土地及房屋协议书>的议案》;
2008年6月14日,公司与余姚市国土资源局(土地交易储备中心)签署了《收购土地及房屋协议书》。公司同意由余姚市土地交易储备中心对公司合法拥有的地处余姚市城区北滨江路777号权证为余国用(2008)第04073号的地块(面积117,847.80平方米)和地上房屋及附属物(面积24,915.24平方米)进行收购和搬迁补偿,余姚市土地交易储备中心将分期向公司支付累计金额为人民币16,285.9672万元的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收购款以及设备搬迁损失补偿费。
详见2008年6月17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关于签订<收购土地及房屋协议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08-018)。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的行为,根据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以及深交所《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行为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条款修订如下:
章程原条款 | 修改后条款 | |
1 | “第二十八条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 “第二十八条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 年内不得转让。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6个月后的12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得超过50%。” |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在满足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拟继续运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500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从2008年6月30日起至2008年12月29日止。资金到期前将全部归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2008年6月17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继续运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08-019)。
四、会议以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见2008年6月17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关于召开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08-020)。
特此公告
宁波天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6月14日
证券代码:002124 证券名称:天邦股份 公告编号:2008-018
宁波天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签订《收购土地及房屋协议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内容:因余姚市城市规划调整的需要,经公司三届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就地处余姚市城区北滨江路777号(阳明工业园区丰南轻工专区)的地块及地上房屋建筑物搬迁事宜签署《收购土地及房屋协议书》;
2、本次交易将依据上述签订的《收购土地及房屋协议书》按计划分步实施,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不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一、交易概述
宁波天邦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三届十二次董事会于2008年6月1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关于签订<收购土地及房屋协议书>的议案》。根据董事会决议内容,公司同意由余姚市土地交易储备中心对公司合法拥有的地处余姚市城区北滨江路777号权证为余国用(2008)第04073号的地块(面积117,847.80平方米)和地上房屋及附属物(面积24,915.24平方米)进行收购和搬迁补偿,余姚市土地交易储备中心将分期向公司支付累计金额为人民币16,285.9672万元的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收购款以及设备搬迁损失补偿费。
因余姚市土地交易储备中心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根据《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上述事项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交易对方介绍
名 称:余姚市土地交易储备中心
注册地址:余姚市大黄桥路68号
主要职责:余姚市土地交易储备中心系余姚市国土资源局直属机构,其职能是:负责区域内土地收购储备工作;负责做好收购储备地块的前期测算、房屋拆迁、前期开发等工作;负责编制、申报土地收购储备计划;负责国有土地储备期间的利用和管理等。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的宗地位于余姚市北滨江路777号宁波分公司厂区内。地块总面积为117,847.8平方米(折176.77亩),权证为余国用(2008)第04073号,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预计截至2008年6月30日,上述土地账面原值1,489.29万元,账面净额1,329.69万元。
本次交易的地面房屋建筑物及附属设施包括办公大楼、主体生产厂房、仓库和养殖试验基地等,房屋建筑总面积24,915.24平方米。预计截至2008年6月30日,上述房屋建筑物账面原值2,450.77万元,账面净额1,818.95万元。
本次搬迁涉及资产主要包括进口水产膨化设备生产线及其辅助系统等专用及通用设备、其他办公设备等固定资产。预计截至2008年6月30日,上述固定资产账面原值3,931.42万元,账面净额1,935.77万元。
截至《收购土地及房屋协议书》签署日,公司上述土地、房屋及附属物、机器设备等资产不存在抵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力,不涉及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没有被司法查封、冻结等情形。
四、协议书主要内容
余姚市国土资源局(市土地交易储备中心)作为甲方,公司作为乙方,于2008年6月14日签订《收购土地及房屋协议书》,其主要内容为:
(一)土地面积问题:收购地块总面积为117,847.8平方米(折176.77亩),权证为余国用(2008)第04073号,用地性质为有偿出让工业用地。
(二)房屋面积问题:经市房管局核定房屋总面积24,915.24平方米,有证房屋面积24,859.46平方米,其中:余房权证城区字第A0406828号、余房权证城区字第A0412806号、余房权证城区字第A0802313号,无证房屋面积55.78平方米。
(三)土地及房屋收购补偿问题:
1、经评估及余姚市审计局审计、市财政局审核,上述土地、房屋及附属设施收购价格为12,922.6611万元,其中:(1)有证土地收购金额为10,205.6195万元,(2)房屋及附属设施收购金额为2,717.0416万元。在原现行市场测算评估价格总额上增加10%,计14,214.9272万元。
2、机器设备搬迁直接损失补偿费金额,经宁波天润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为1,771.04万元。
3、余姚市财政对上述搬迁事项给予政策性奖励金300万元。
该收购及搬迁补偿事项总金额为16,285.9672万元。
(四)权证交接问题:乙方应在2008年6月30日前将所涉国有土地使用证及房屋所有权证移交给甲方。
(五)土地及房屋交接问题:根据乙方的搬迁和建造新厂房实际情况,乙方于2009年12月20日前须将土地及房屋移交给甲方,在移交前的房屋除正常设备拆迁造成结构变化外,应该保持评估时状态。移交前的土地及房物权属等经济纠纷由乙方自行自费处理,与甲方无涉。
(六)款项支付问题:上述托盘收购及补偿总额为16,285.9672万元,共分三期支付:第一期于2008年6月30日前支付托盘收购土地款11,226.1815万元;第二期于2008年7月30日前支付房屋及附属设施收购款和政策性奖励总额3,288.7457万元;第三期在乙方搬迁完毕后10天内,即2009年12月30日前支付机器设备搬迁损失补偿款1,771.04万元。
五、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1、余姚市金土地地价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和余姚天衡房地产估价事务所有限公司已对本次交易涉及的土地及房产进行了评估,并经余姚市审计局审核,本次交易定价符合现行市场行情和托盘收购及补偿有关政策。
2、本次收购交易事项在扣除相关资产账面净额后,预计实现税前增值收益11,366.2872万元左右将计入2008年当期利润,对公司本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将产生较大影响。公司将根据本次收购交易款项实际收到情况,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按照“总体策划,分步实施,努力减少对生产经营影响”的原则,公司将尽快科学、合理拟定宁波余姚生产基地搬迁总体计划,并根据计划安排和新厂房建设及设备安装进度,在上述《协议书》约定时间范围内,分步实施搬迁工作,将该搬迁事项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控制在最低限度。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三届十二次董事会决议;
2、《收购土地及房屋协议书》。
特此公告
宁波天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6月14日
证券代码:002124 证券名称:天邦股份 公告编号:2008-019
宁波天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三届八次董事会、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使用募集资金金额累计不超过8500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从2007年12月20日起到2008年6月19日止。通过使用上述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使公司提高了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了同期财务利息支出,按同期借款利率计算,共计节约财务费用约182万元。
上述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于2008年6月13日提前归还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根据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进度,截至目前,盐城生产基地《绿色环保型特种膨化饲料、淡水鱼及虾蟹饲料项目》已按计划提前实施完毕;安徽生产基地《绿色环保型特种水产饲料生产线技改项目》目前已全面开工建设,建设进度按计划进行,预计将在2008年11月初竣工投产。浙江生产基地《绿色环保型特种膨化饲料生产线技改项目》由于项目所在地块已由余姚市土地交易储备中心进行托盘收购,该项目新址落实后目前正处于设计、规划等前期阶段,距正式开工建设尚有一段准备时间。故经测算,至2008年12月底之前,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中估计尚有约8,500万元左右的资金暂时闲置。而每年的5-10月为水产饲料产品的生产销售旺季,大宗原材料采购也主要集中在每年的2-9月份,日常经营性流动资金需求量较大;公司以自有资金对外投资的项目及水产品加工业务的开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也仍然较大。
鉴于此,公司董事会经过慎重研究并决定,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继续运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8,500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从2008年7月1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止(按现行银行借款利率计算,预计可节约财务费用约251万元),到期归还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将采取自有流动资金或使用银行综合授信等措施,确保及时足额偿还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实施,将按规定及时知会保荐人并接受其督导。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保荐人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保荐代表人陈新军、方向生均认为:
宁波天邦股份有限公司从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资金实际需求状况出发,本次继续使用不超过8,5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六个月,从2008年7月1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陈新军、方向生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督促天邦股份履行必要的批准程序并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公司独立董事史习民、徐君卓、盛宇华均认为:
宁波天邦股份有限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85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六个月,从2008年7月1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止,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缓解行业旺季对公司带来的流动资金需求压力,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宁波天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6月14日
证券代码:002124 证券简称:天邦股份 公告编号:2008-020
宁波天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已于2008年6月14日召开,会议决议于2008年7月1日召开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召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08年7月1日(星期二)下午2:00时
2、网络投票的时间:2008年6月30日-2008年7月1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8年7月1日公司股票交易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时间为2008年6月30日下午3:00时,结束时间2008年7月1日下午3:00时。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松江区松卫北路665号企福天地9楼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五、参加会议的方式:公司股东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其它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08年6月24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在中国证券结算登记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可出席会议。股东因故不能到会,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荐人代表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七、提示性公告:公司将在2008年6月27日对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再次发布提示性公告,提醒公司股东及时参加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八、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普通决议议案:
1、《关于签订<收购土地及房屋协议书>的议案》;
2、《关于继续运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
(二)审议特别决议议案:
3、《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九、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08年6月30日(上午8:30时-11:30时,下午13:30时-16:30时)。
2、登记办法: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持股证明等到公司登记;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及委托人持股证明到公司登记;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帐户卡、持股证明及出席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股东登记表见附件2)。
3、股东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进行表决权的应将授权委托书提前24小时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发展部。
4、会议登记地点:上海市松江区松卫北路665号企福天地9楼
公司证券发展部。
十、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身份认证和投票程序: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08年7月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较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
投票证券代码 | 公司简称 | 买卖方向 | 买入价格 |
362124 | 天邦投票 | 买入 | 对应申报价格 |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输入买入指令;
(2)输入证券代码362124
(3)输入对应申报价格:在“买入价格”项下输入对应申报价格,情况如下:
表决事项 | 对应申报价格 |
总议案 | 100 |
议案1 | 1 |
议案2 | 2 |
议案3 | 3 |
(4)输入委托股数;
上述总议案及各项议案,在“买入股数”项下,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表决意见种类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对应的申报股数 | 1股 | 2股 | 3股 |
(5)确认委托完成。
4、计票规则:
(1)在计票时,同一表决只能选择现场和网络投票中的任意一种表决方式,如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有效表决票进行统计。
(2)在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表决时,如果股东先对议案1-3中的一项或多项表决,然后对总议案投票表决,以股东对议案1-3中已投票表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未投票表决的议案,以对总议案的投票表决意见为准;
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然后对1-3项议案中的一项或多项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对总议案的投票表决意见为准;
如果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5、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2)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3)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有通过网络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4)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6:00以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6、投票举例:
(1)股权登记日持有“天邦股份”A股的投资者,对公司全部议案投同意票,其申报如下:
股票代码 买卖方向 申报价格 申报股数
362124 买入 100元 1股
(2)如某股东对议案1投反对票,对其他议案投赞成票,申报顺序如下:
股票代码 买卖方向 申报价格 申报股数
362124 买入 1元 2股
362124 买入 100元 1股
7、采用互联网投票操作流程: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①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证券帐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6-8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②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买入证券 买入价格 买入股数
369999 1.00元 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后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的,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他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咨询电话:0755-83239016。
(2)股东可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①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宁波天邦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②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帐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请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③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④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7、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网络投票的起止时间为2008年6月30日下午3:00时至2008年7月1日下午3:00时的任意时间。
十一、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卢邦杰、郭梦
联系电话: 021-37745232;37745053
传 真: 021-37745053
联系地址:上海市松江区松卫北路665号企福天地9楼公司证券发展部
邮编:201613
2、参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宁波天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6月14日
附件1:
宁波天邦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08年7月1日召开的宁波天邦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并代表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议案内容 | 意见 |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1 | 《关于签订<收购土地及房屋协议书>的议案》 | |||
2 |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
3 | 《关于继续运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 |
附注:
1、 如欲对议案投同意票,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对议案投反对票,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对议案投弃权票,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 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
股东登记表
截止2008年6月24日下午15:00时交易结束时本公司(或本人)持有002124天邦股份股票,现登记参加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单位名称(或姓名):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股东帐户号:
持有股数:
日期:2008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124 证券简称:天邦股份 公告编号:2008-021
宁波天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归还募集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2007年12月20日公司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运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85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从2007年12月20日起到2008年6月19日止,详见2007年11月22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继续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07-046)及2007年12月21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07-051)。
由于该笔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期限6个月将到,公司已于2008年6月13日,将8500万元自有资金,全部归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国农业银行余姚市玉立支行 39613001040007210)。
特此公告
宁波天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6月14日
证券代码:002124 证券名称:天邦股份 公告编号:2008-022
宁波天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越南经济波动对本公司越南投资项目
影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期,越南出现了恶性通货膨胀与货币大幅贬值等可能对当地经济造成重大影响的不利事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现将越南目前经济形势对本公司越南投资项目的潜在影响公告如下:
2007年10月10日,公司与四川特驱投资有限公司(简称“特驱公司”)签订《关于合营组建越南天邦特驱饲料有限公司的协议》,双方合营组建越南天邦特驱饲料有限公司(简称“天邦特驱”)。
天邦特驱注册地址为越南隆安省,经营期限为30年,经营范围主要包括:水产饲料与畜禽饲料生产、销售以及水产品加工、销售;种植业;养殖业;农业新技术、新产品的研究(以越南公司登记部门最终核定为准)。天邦特驱投资总额为1,000万美元,注册资本650万美元。公司认缴出资额390万美元,其中美元现汇260万美元,提供与合营公司生产业务有关的全新设备作价130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65%。2008年1月2日公司取得了商务部批准证书(【2008】商合境外投资证字第000320号),2008年1月16日取得越南隆安省投资计划所颁发的投资执照。
天邦特驱为本公司目前在越南投资设立的唯一公司。截至目前,天邦特驱正处于建设阶段,尚未正式建成投产。该公司现阶段运营流动资金需求量不大,且大宗生产设备购置基本以人民币或美元结算,越南盾贬值对其影响较小。但该投资项目仍可能受通胀因素影响,面临工程造价高于预算,施工工期拖延而推迟建成投产时间。
本公司认为,由于越南系以农业经济为主体,国内水产养殖市场较为稳定;且天邦特驱未来经营业务采取本地化采购与销售为主,越南经济波动特别是货币贬值因素对公司越南投资项目并未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本公司将持续关注越南经济形势及其对公司越南投资项目建设与后续生产经营可能产生的影响,依照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宁波天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