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日报集团增持新华传媒大股东股份
2008年06月17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本报记者 应尤佳
新华传媒今日披露,公司控股股东上海新华发行集团有限公司的股东及所持股权已进行了部分调整,解放日报报业集团增持了上海新华发行集团有限公司的股份。
具体的调整情况是,上海精文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新华发行集团18.36%股权、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持有的新华发行集团1.64%股权无偿划转给解放日报报业集团全资子公司上海新华书店投资有限公司,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持有的新华发行集团3.46%股权无偿划转给解放日报报业集团。
新华发行集团国有股东由原来的上海精文投资有限公司、解放日报报业集团、上海世纪出版集团、上海文艺出版总社和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调整为解放日报报业集团、上海新华书店投资有限公司、上海世纪出版集团和上海文艺出版总社。上述股权划转的相关过户手续已办理完毕。
此外,上海绿地(集团)有限公司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挂牌转让其所持有的新华发行集团10%股权,解放日报报业集团已出资受让该部分股权,该项转让已办理完毕产权交割手续,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正在办理中。
经过上述划转和转让后,新华发行集团的注册资本不变,股权结构变更为:解放日报报业集团占30.8%股权、上海新华书店投资有限公司占20%股权、上海世纪出版集团占5.1%股权、上海文艺出版总社占5.1%股权、上海绿地(集团)有限公司占39%股权。
新华传媒表示,新华发行集团持有公司的股权没有发生变化,仍为公司控股股东;新华发行集团与解放日报报业集团作为一致行动人在公司拥有的权益没有发生变化,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