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8年6月11日(星期一)上午9:30在上海浦东世纪大道1500号东方大厦9楼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居亮董事长主持。
本次参加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48人,代表股份126,229,59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0402%。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有效召开的比例。
二、议案审议情况:
会议专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转让公司拥有的上海世纪长江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全部股权的议案》(内容详见2008年5月28日《上海证券报》本公司公告)。由于长发集团公司系本公司控股股东,本次交易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有关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其中关联股东及股东代表2人,代表股份124,478,873股已回避表决。参加表决的股东为46人,均为流通股股东,股数1,750,722股。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1,750,722股,意见如下:
同意:1,750,722 股 占100%
反对: 0 股 占0%
弃权: 0 股 占0%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由方达律师事务所陈鹤岚律师作现场公证并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意见》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长江投资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结果;
3、律师见证意见书。
特此公告。
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6月17日
证券代码:600119 证券简称:长江投资 编号:临2008-017
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四届七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责任。
长江投资公司四届七次董事会议于2008年6月16日(星期一)上午10:30在长江投资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9名(其中李凯董事委托居亮董事长,谢毅董事委托王建国董事,陆金祥董事委托王建国董事)。
会议专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用银行贷款支持上海长发国际货运有限公司的议案》。
上海长发国际货运有限公司系本公司物流主业的核心企业,本公司持有其96.67%的股份。为支持该公司的发展,同意公司将4500万以内的银行流动资金贷款用于该公司的业务经营及发展,期限为1年。
特此公告。
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