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海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林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08年5月26日作出了于2008年6月16日召开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的决议,并于2008年5月27日在《上海证券报》刊登了《林海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暨召开2007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按照公告的规定,林海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于2008
年6月16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
东代表共25人,代表股份9884581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19120000股的45.11%。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陆海民先生主持。
一、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与会股东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通过《公司200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98845813股,占到会有效表决股份的100%。
2、通过《公司200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98845813股,占到会有效表决股份的100%。
3、通过《公司200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工作报告》。
同意98845813股,占到会有效表决股份的100%。
4、通过《公司2007年度财务报告》。
同意98845813股,占到会有效表决股份的100%。
5、通过《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07年度实现净利润1208.64万元,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120.86万元、5%任意盈余公积 60.43万元后,本期累计可分配的利润1027.35万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3119.40万元,可供分配的利润为4146.75万元。
根据公司利润实现情况和公司发展需要,200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派发现金股利,以2007年12月31日总股本21912万股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1095.60万元。2007年度不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同意98845813股,占到会有效表决股份的100%。
6、通过《公司2007年年度报告正文及年度报告摘要》。
同意98845813股,占到会有效表决股份的100%。
7、通过《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109813股,占到会有效表决股份的100%。
关联股东98736000股回避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
8、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8 年度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费用为32 万元。
同意98845813股,占到会有效表决股份的100%。
二、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杨亮律师见证并
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表决程序等相关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三、备查文件目录
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律师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林海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零八年六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