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中国服务贸易发展迅速。但在人民币升值、美联储降息等因素的背景下,其也渐成国际逐利资金进入中国的重要通道之一。记者昨日获悉,一方面为推动服务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另一方面为促进中国国际收支平衡,监测外汇收支异常行为,国家外汇管理局正拟制订一部专门针对服务贸易的规定,来对此进行排查。
⊙本报记者 谢晓冬
据了解,该专门规定一是外汇局将对服务贸易进行真实性审查,并将此前曾在货物贸易中采用的“关注类名单”制度引进服务贸易,二是将经常项目下的“收益”和“经常转移”两类子项目的外汇收支亦纳入其中,从而做到对所有经常项目的“全面监控”。目前,该规定正处于征求意见阶段。
强调服务贸易需有真实交易基础
据介绍,规定要求境内机构办理服务贸易,应当具有合法的真实交易基础,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相关审批、核准、登记备案和税务等手续。其中,办理单笔等值5万美元以上的服务贸易跨境外汇收支,应向外汇指定银行提交有效单证;而此金额下的则只需向银行提交合同(协议)或发票即可。
而具有下列情形的,外汇局则会将其列入服务贸易外汇收支“关注”类名单中。一是无法说明交易真实性的服务贸易在12个月内累计超过50万美元的;二是办理服务贸易后未按规定保留全部相关单证的;三是未在外汇局要求的时间内提交有关单证向外汇局进行说明,或无法在外汇局要求的时间内就相关交易重大疑点向外汇局做出合理解释的;四是各级服务贸易行业主管部门、税务主管部门或者其他监管部门书面要求同级外汇局进行协同监管的,经协商一致后,外汇局将其列入关注名单。
据介绍,一旦被列入上述名单,外汇局即会通过其网上服务平台向银行发布,银行则应对其慎重开办业务。在进行真实性审查时,银行亦有相应义务。其需按规定审核境内机构提交的服务贸易外汇收支相关有效单证,确认单证所列的交易性质、对象和金额等要素与其申请办理的服务贸易外汇收支相一致。
一位业内人士分析,这一规定显然是对此前货物贸易关注类名单制度的拷贝。此前,外汇局曾在2006年9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改进贸易外汇收汇与结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引入了关注类名单制度。凡列入该名单的收汇单位,无法提供规定材料证明收汇款项性质的,未经外汇局核准,银行不得为其办理结汇手续。
而事实上早在该政策出炉之时,即有专家指出,单独对货物贸易采此制度,可能会引起服务贸易项下资金流入增速,例如关注企业可能采取更名或重新注册新公司等金蝉脱壳方式绕开法规限制,享受正常企业结汇待遇。其时,对服务贸易项下资金流入交易真实性的审核仍然是监管的缺口,限制措施很少。专家建议,应将关注企业货物贸易业务和服务贸易收付汇业务纳入统一监管。
被忽略的热钱通道
值得注意的是,本次专门对服务贸易的规制,亦把经常项目下的其他两类子项目“收益”和“经常转移”纳入其中。即规定不仅针对如运输、旅游、通信、建筑安装及劳务承包、保险与金融服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专有权利使用和特许、体育文化和娱乐服务、其他商业服务、政府服务等服务贸易,还包括收益(职工报酬和投资收入)和“经常转移”,从而做到了对经常项目的全面监控。
业内人士分析,之所以如此,一个重要理由可能是这些途径都在成为国际逐利资本进入中国的通道。对此,国家发改委宏观院国际经济研究室副主任曲凤杰即指出,服务贸易长期以来作为热钱进入的一条渠道可能被大大忽略了,事实上其更容易隐藏资金流入,因为货物贸易中,有形产品进出口可以通过海关进行检查,其价格也可以找到参照标准,但是服务产品是无形的。
事实上,与本轮人民币升值几乎同步,中国的服务贸易在近几年中得到了快速发展。数据显示,2007年中国服务贸易总额达2523亿美元,同比增长31%,增速则较上年上升9个百分点,超过同期货物贸易总额增速7个百分点。自2000年以来,仅2004年服务贸易规模增速(32%)超过此水平。同时,尽管该项下仍为逆差,2007年为79亿美元,但其延续了自2005年以来的小幅回落趋势,同比减少11%。
数据显示,旅游、建筑、计算机信息和其他商业服务等领域均为顺差,其他如通讯、金融、咨询等规模较小项目也呈逆差缩小或转为顺差的情况。
而2007年国际收支表的情况显示,不仅服务贸易大幅发展,收益项目净流入也显著增加。2007年,该项下净流入257亿美元,较上年增长69%。其中职工报酬净流入43亿美元,增长118%,投资收益净流入213亿美元,增长62%。
而同期中国的“经常转移”项下也为顺差,其与收益项之和已经占到经常项目顺差的17.3%,占货物和服务贸易顺差的21%。对此,央行行长周小川日前在解释中国外汇储备增长原因时,亦强调在贸易顺差和FDI之外,服务贸易和收益项目也都是影响因素。
正是因此,在2007年国际收支报告中,外汇局在继续严格外汇资金流入管理的举措当中也表示,要加强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外汇收支的动态监管和事后核查,同时要利用服务贸易外汇业务非现场系统及相应的预警指标,实时监测和排查异常外汇资金流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