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创业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天津创业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08年6月17日上午10:30在天津市南开区卫津南路76号本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人,代表股份801,192,745股,占本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14%。其中内资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人,代表股份774,984,445股,占本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30%;外资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人,代表股份26,208,300股,占本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4%。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副董事长顾启峰先生主持,本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律师和审计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公司审计师王艳敏女士、股东代表白璐女士、股东代表顾启峰先生以及本公司监事徐志勇先生获委任为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上投票表决的监票人。
二、提案审议情况:
经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普通决议如下:
1、审议公司在境内外公布的200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赞成票801,008,74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99.98%;
反对票184,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0.02%;
弃权票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0%。
其中内资股774,984,445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
外资股26,024,300股同意,184,000股反对,0股弃权。
2、审议经境内外会计师审计的公司2007年度财务会计报告。
赞成票801,192,74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100%;
反对票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0%;
弃权票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0%。
其中内资股774,984,445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
外资股26,208,300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
3、审议公司200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及2008年度经营发展计划。
赞成票798,546,74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99.67%;
反对票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0%;
弃权票2,646,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0.33%。
其中内资股774,984,445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
外资股23,562,300股同意,0股反对,2,646,000股弃权。
4、审议公司2007年度财务决算及200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赞成票798,546,74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99.67%;
反对票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0%;
弃权票2,646,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0.33%。
其中内资股774,984,445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
外资股23,562,300股同意,0股反对,2,646,000股弃权。
5、审议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及香港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分别进行的审计工作,2007年度归属于公司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8,381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人民币1,558万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74,061万元,减去2007年已分配的2006年度现金股利5,611万元,本年度实际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人民币85,273万元。根据2007年度利润分配政策,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40元(含税)。
2007年度资本公积金不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
赞成票798,546,74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99.67%;
反对票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0%;
弃权票2,646,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0.33%。
其中内资股774,984,445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
外资股23,562,300股同意,0股反对,2,646,000股弃权。
本公司就派发H股股东的截至2007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末期股利说明如下:
(1)本公司H股股东的股利派发按人民币计价,以港币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股利人民币值
股利折算价=————————————————————————————————————
股利宣布日前五个工作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兑换港币的平均基准价
就本次股利派发而言,本公司的股利宣布日为2008年6月17日,于股利派发宣布前五个工作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港币对人民币的平均基准价为港币100元兑人民币88.459元,因此本公司H股每股应得末期股利为港币0.045218元。
(2)本公司已委任中国银行(香港)信托有限公司作为H股股东收款代理人,代表本公司H股股东接收有关本公司就H股所派发的股利,而收款代理人是根据受托人条例(香港法例第29章)登记的信托公司,本公司H股股利之支票将由收款代理人签发并预计于2008年8月7日(即本公司H股股利派发日),以平邮寄予于2008年5月16日下午交易结束时名列本公司股东名册之H股持有人,邮递风险概由收件人承担。
(3)本公司境内A股的分红时间安排将另行公告。
6、审议审计委员会提出的关于继续聘任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和香港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分别为公司境内外审计师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其酬金的建议。
赞成票801,192,74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100%;
反对票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0%;
弃权票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0%。
其中内资股774,984,445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
外资股26,208,300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
7、审议公司200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赞成票801,192,74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100%;
反对票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0%;
弃权票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0%。
其中内资股774,984,445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
外资股26,208,300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
经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特别决议案如下:
1、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向股东大会申请授权配发及发行新股(H股)的建议。
赞成票792,538,44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98.92%;
反对票6,007,3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0.75%;
弃权票2,647,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0.33%。
其中内资股774,984,445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
外资股17,554,000股同意,6,007,300股反对,2,647,000股弃权。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甘娟律师、叶军莉律师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此做出的股东大会决议是合法有效的。
四、备查文件:
1、 本公司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关于本公司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天津创业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