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黑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暨
召开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报告书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对报告书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黑龙江黑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08年6月17日10时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08年6月2日以书面、电子邮件和电话等方式发出。本会议应出席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9人,董事长王宏伟先生主持会议,监事会成员及高管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本公司向中国化工集团公司提供反担保的关联交易议案》
同意对中国化工集团公司为本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大连分行申请一亿元贷款的担保提供2.138亿元资产抵押的反担保。
该议案六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三名独立董事投票表决,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黑龙江黑化集团有限公司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独立董事认为:此次反担保属于公司正常的经营管理活动,不存在违规违法行为。担保交易内容公平、合理,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及股东的长远利益,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截止本次担保,公司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为10888万元,占公司净资产的11.99%,风险控制在较低水平。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关于召开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董事会决定召开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2008年7月3日(星期四)上午10时;
(二)会议地点: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富拉尔基向阳大街2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三)会议议程:
《本公司向中国化工集团公司提供反担保的关联交易议案》
(四)出席会议人员:
1、本公司董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截止2008年6月30日(星期一)15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或其委托的代理人;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五)会议登记办法:
出席会议的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或法人单位证明;受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帐户卡和授权委托书办理出席会议手续。异地股东可使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
(六)登记时间及地点:
登记时间:2008年7月1日 9时—17时
登记地点:黑龙江黑化股份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七)其他事项:
1、公司地址:齐齐哈尔市富拉尔基区向阳大街2号
2、联系电话:0452-8927129、8927290
3、传 真:0452-8927129
4、邮政编码:161041
5、联系人:张连增、刘喜涛
6、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黑龙江黑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八年六月十八日
附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黑龙江黑化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日期:
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签名:
证券代码:600179 股票简称:黑化股份 编号:临2008-016
黑龙江黑化股份有限公司
为中国化工集团公司提供反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要:
◆被担保人名称:中国化工集团公司
◆ 本次担保数量及累计对其担保数量:本次担保数量为10000万元, 累计对其担保数量为10000万元
◆对外担保累计数量:10888万元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438万元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了满足本公司2008年日常经营资金的需要,保证本公司经营资金的稳定性和连贯性,本公司已于2008年3月13日与中国民生银行大连分行签订了《授信额度协议》,约定由大连民生银行向本公司提供总额为人民币1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依照大连民生银行的要求,中国化工集团公司已为大连民生银行授信额度提供了10000万元担保。为了保障资产的安全,中国化工集团公司要求本公司以2.138亿元资产抵押向中国化工集团公司提供反担保。
本公司与中国化工集团公司商订了《反担保合同》的条款。本公司同意为提供反担保。
由于中国化工集团公司目前间接持有本公司51.02%的股权,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该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黑龙江黑化集团有限公司将放弃在临时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中国化工集团公司是经国务院批准,在原化工部所属企业的基础上重新组建的国有大型企业。于2004年4月22日注册成立,注册地点为中国北京,法人代表为任建新,注册资本570000万元,主要经营业务或管理活动:化工原料、化工产品、塑料、轮胎、橡胶制品、膜设备、化工设备的生产与销售;机械产品、电子产品、仪器仪表、建材、纺织品、轻工产品、林产品、林化产品的生产与销售;化工装备、化学清洗、防腐、石油化工、水处理技术的研究、开发、设计和施工;技术咨询、信息服务、设备租赁。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担保对象:中国化工集团公司
担保方式:反担保;
担保期限:从银行贷款发放日起至银行贷款到期日止;
担保金额:人民币10000万元。
抵押物基本情况:
资产名称 | 类别 | 权属 | 所在地 | 取得时间 | 投入使 用时间 | 折旧年限 (月) |
煤气螺旋杆压缩机组 | 固定资产 | 黑化股份有限公司 | 富拉尔基区 | 2006.11 | 2006.11 | 138 |
合成气压缩机 | 固定资产 | 黑化股份有限公司 | 富拉尔基区 | 2006.11 | 2006.11 | 138 |
工艺外网管道 | 固定资产 | 黑化股份有限公司 | 富拉尔基区 | 2006.11 | 2006.11 | 306 |
合成回路装置 | 固定资产 | 黑化股份有限公司 | 富拉尔基区 | 2006.11 | 2006.11 | 95 |
原料气压缩机 | 固定资产 | 黑化股份有限公司 | 富拉尔基区 | 2006.11 | 2006.11 | 216 |
6500M3/II空分氧压机改氮压机 | 固定资产 | 黑化股份有限公司 | 富拉尔基区 | 2006.12 | 2006.12 | 168 |
资产名称 | 能否继续投入正常生产 | 帐面原值 | 已提折旧 | 帐面净值 | 评估价值 |
煤气螺旋杆压缩机组 | 能 | 20,864,696.37 | 730,264.35 | 20,134,432.02 | 20,238,760.00 |
合成气压缩机 | 能 | 41,359,536.65 | 1,460,780.97 | 39,898,755.68 | 40,118,750.00 |
工艺外网管道 | 能 | 75,407,747.62 | 1,206,523.95 | 74,201,223.67 | 73,899,600.00 |
合成回路装置 | 能 | 36,076,538.25 | 1,839,903.45 | 34,236,634.80 | 34,272,710.00 |
原料气压缩机 | 能 | 25,910,786.87 | 1,340,019.70 | 24,570,767.17 | 24,615,250.00 |
6500M3/II空分氧压机改氮压机 | 能 | 21,367,025.66 | 619,643.75 | 20,747,381.91 | 20,726,020.00 |
合计 | 220,986,331.42 | 7,197,136.17 | 213,789,195.25 | 213,871,090.00 |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是向中国化工集团公司为本公司提供担保的反担保。此次反担保有助于满足本公司2008年日常经营资金的需要和保证本公司经营资金的稳定性和连贯性。本公司董事会同意为其提供反担保。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如下独立意见:上述关联交易已经公司董事会表决通过,表决时关联董事予以了回避,交易内容公平、合理,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及股东的长远利益,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止公告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10888万元(含本次担保10000万元),其中逾期担保438万元。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反担保合同;
3、中国化工集团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4、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黑龙江黑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八年六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