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宏盛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08年6月6日召开的董事会2008年度第二次临时会议决定在2008年6月27日召开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已于2008年6月7日发出(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宏普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对本公司持股比例为31.65%)于2008年6月16日向公司提议,对公司 2007年度股东大会增加“《关于不再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服务的议案》”。公司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公告发表在2008年6月17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现将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具体事项提示性公告如下:
一、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08年6月27日下午1: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08年6月2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二、股权登记日:2008年6月20日
三、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良友大厦
四、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东可以在交易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参加会议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表决为准。
七、会议出席对象:
1、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公司聘请的律师;
3、截止2008年6月20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派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委托书附后),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八、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及其对应的网络投票表决序号:
1、《审议2007年年度报告》,对应的网络投票表决序号1;
2、《审议200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对应的网络投票表决序号2;
3、《审议200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对应的网络投票表决序号3;
4、《审议200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对应的网络投票表决序号4;
5、《审议200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对应的网络投票表决序号5;
6、《关于部分董事辞职的议案》;
(1)刘红忠先生辞去独立董事职务,对应的网络投票表决序号6;
(2)张天西先生辞去独立董事职务,对应的网络投票表决序号7;
(3)郑韶先生辞去独立董事职务,对应的网络投票表决序号8;
(4)吴宪和先生辞去董事职务,对应的网络投票表决序号9;
(5)李战军先生辞去董事职务,对应的网络投票表决序号10;
(6)唐宝华先生辞去董事职务,对应的网络投票表决序号11;
7、《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内容的议案》,对应的网络投票表决序号12;
8、《关于提名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提名张禹顺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对应的网络投票表决序号13;
(2)提名贾鲁燕女士为公司独立董事,对应的网络投票表决序号14;
(3)提名吴崇林先生为公司董事,对应的网络投票表决序号15;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议案将采取累积投票制。股东持有的选举董事的总票数,为其持有的股数与3的乘积,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张禹顺先生、贾鲁燕女士、吴崇林先生,也可以在上述候选人中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持有的股数与3的乘积。
9、《关于不再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服务的议案》,对应的网络投票表决序号16;
九、会议出席对象:
1、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截止2008年6月20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派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委托书附后)。
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登记办法:
1、登记手续:
1)符合上述条件的法人股股东可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持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持股东帐户卡、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符合上述条件的个人股东持股东帐户卡、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2、登记时间:2008年6月24日上午9:00-11:00,下午1:00-3:00,未在上述时间办理登记手续的股东,在提供有效证明文件的情况下,仍具有参加股东大会的权利。
3、登记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良友大厦
4、投票代理委托书应当在本次会议召开前二十四小时前送达或邮寄至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并与委托书一并送达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其他事项:
1、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本次会议不发礼品,会期半天。
2、本次股东大会的联系人:付明
联系电话:58765800
传真:58870670
特此公告。
上海宏盛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八年六月十九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股东帐户卡号: 持股数:
委托代理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是否具有表决权:是( )否( )
对每一审议事项的意见:同意( )反对( )弃权( )代理人决定( )
是否对可能列入议程的临时提案具有表决权:是( )否( )
对临时提案的表决意见:同意( )反对( )弃权( )代理人决定( )
委托书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书有效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备注:
1、如果股东不作具体指示,代理人是否可以按自己意图表决:是( )否( )
2、如对列入议程的每一审议事项分别有不同的表决意见,请在委托书中另外说明
附件二: 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一、投票流程
1、投票代码
沪市挂牌投票代码 | 沪市挂牌投票简称 | 表决议案数量 | 说明 |
738817 | 宏盛投票 | 16 | A股 |
2、表决议案
公司简称 | 议案序号 | 议案内容 | 对应的申报价格 |
ST宏盛 | 1 | 审议2007年年度报告 | 1元 |
2 | 审议200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元 | |
3 | 审议200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元 | |
4 | 审议200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4元 | |
5 | 审议200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5元 | |
-- | 关于部分董事辞职的议案 | ||
6 | 刘红忠先生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 6元 | |
7 | 张天西先生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 7元 | |
8 | 郑韶先生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 8元 | |
9 | 吴宪和先生辞去董事职务 | 9元 | |
10 | 李战军先生辞去董事职务 | 10元 | |
11 | 唐宝华先生辞去董事职务 | 11元 | |
12 |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内容的议案 | 12元 | |
-- | 关于提名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
13 | 提名张禹顺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 13元 | |
14 | 提名贾鲁燕女士为公司独立董事 | 14元 | |
15 | 提名吴崇林先生为公司董事 | 15元 | |
16 | 关于不再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服务的议案 | 16元 |
3、表决意见
表决意见种类 | 对应的申报股数 |
同意 | 1股 |
反对 | 2股 |
弃权 | 3股 |
二、投票举例
1、股权登记日持有“ST宏盛”A股的投资者对该公司的第一个议案(审议2007年年度报告)投同意票,其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申报价格 | 申报股数 |
738817 | 买入 | 1元 | 1股 |
如某投资者对该公司的第一个议案投了反对票,只要将申报股数改为2股,其他申报内容相同。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申报价格 | 申报股数 |
738817 | 买入 | 1元 | 2股 |
三、投票注意事项
1、股东大会有多个待表决的议案,可以按照任意次序对各议案进行表决申报,表决申报不得撤单。
2、对同一议案不能多次进行表决申报,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3、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将作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