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福重
去年下半年以来,由于原油以及成品油价格不断攀升,部分地区成品油供应短缺,甚至闹起了油荒。高油价,对现行的成品油价格机制提出了严峻的挑战。
商品的价格都是由需求和供给相互作用决定的,原油的价格以及成品油的价格,也应该如此。但是,经济学家们至今对于石油的供求规律认识得还不是很清楚。石油产品的供给曲线和需求曲线,与一般商品有很大不同。从供给的角度,一般商品的供给量与价格呈现的是正相关的关系,在其他条件不变情况下,价格越高,供给量越大,越低则供给量越少。但是过去的经验反复证明,石油的价格和供给量之间不存在这样确定的关系,同一个价格可能诱导出不同的供给量,而价格高不一定能诱导出更高的产出,价格低反倒可以大大增加供给量。
石油价格的复杂,在于其中糅杂了过多的政治因素和投机因素。而石油的现货和期货贸易,均以美元计价,增加了油价的波幅。布雷顿森林体系崩溃后,石油在很大程度上就成为美元的本位。美元本身是纸币,操控并不难,所谓石油价格涨,其实就是美元跌,而美元涨就是油价跌。通过操控美元就可以操控原油期货的价格。
石油价格的变动,可以说超出人们的理解力。但中国经济的继续成长,离不开石油的支撑,以适当价格保证石油的稳定供应,是必须面对的重要课题。石油价格波谲云诡的变化,要求有一个能适应这种变化的成品油定价机制。
中国目前实行的是由政府指导的成品油定价机制,即以新加坡、鹿特丹和纽约三大石油市场的加权平均价格为基础,当这个价格变动超过一定幅度时,即调整国内成品油的中准价,而中石油和中石化这些成品油的零售商,可以在中准价的基础上浮动一定比例出售成品油。这样做的初衷当然是为了保证国内成品油市场的稳定,但是这样定价有效的前提是,国际原油价格基本稳定,并且调整及时。否则,就可能带来不良后果。
第一,助长投机。所有的决策都有时滞,从石油价格开始变化,到决定调整,再到最后实施,需要经过一个过程,一般估计需要一个月。这就为投机商留下了炒作的空间。何况中国的石油进口量仅次于美国,去年进口量达约2亿桶,这足以构成一个炒作由头。第二,相对滞后的价格调整机制,使得国内成品油供应商,没有积极性进口,以保证国内供应。虽然每年享受着财政的补贴,弥补了国际国内油价倒挂的亏损,但是只弥补亏损,而不是获得利润,如何能让这些长期享有高额垄断利润的国内成品油供应商,在石油价格不断上涨中有为他人作嫁衣的激励?何况能获得多少补贴,资金什么时候能到位,还要经过讨价还价。不要忘了,供应商们有着自己的利益,追求的是自己利益的极大化,它们可能并不会完全按照管理者的意志,更不会按照消费者的利益去行事。比如去年8月原油价格高涨,国内的原油开采成本低于国际市场价格,所以在进口的同时,当月还出口原油30万吨,出口成品油129万吨。第三,价格调整得不到位,通过财政补贴维持成品油的低价位运行,实际上是穷人在补贴富人,并且造成浪费。在油价高企的时代,石油已经是某种程度的奢侈品,必须用相对高的价格来避免浪费。而低价格给消费者造成了石油仍然便宜的错觉,诱发过度消费。
通过补贴,把成品油价格保持在低水平,在通胀压力很大的情况下,可以理解。但是,毕竟低油价不能持续。一方面是抑制不住的需求,另一方面是不能扩大的供给,其表象就是加油站前排起的长队。实际上,比通胀更严重的问题就是有钱买不到东西的隐性的通货膨胀。
因此,应该改革现行的成品油定价机制,核心的是快速反应国际市场油价的真实变化,使得供应商有积极性根据市场变化决定进口的规模。而且只有把企业置身于复杂的市场中,接受考验,企业应对风险的能力才会增强。我想,只要放开企业的手脚,以我们中国人的智慧,一定可以找到对付高油价的办法。
中国已经是石油的净进口国,而且石油接替资源量和后续可开采量都比较吃紧,石油价格逐步放开后,为了应对不断加大的风险,必须建立和完善战略石油储备制度,以应对突发的石油供给中断和油价剧烈波动。这一点日本的经验值得借鉴,日本建立了政府和企业两个层次的储备体系,储备量是160天的使用量。现在,我国的石油储备可用天数大约为30天,应该进一步加强储备,达到国际公认的90天安全界限。
配套的措施也是需要的,一是尽快开征燃油税,燃油税的方案已经酝酿十几年,总是想寻找合适的时机开征,所谓合适的时机,就是油价平稳且不高,现在看来,这样的时机似乎很难再现。燃油税,与油价之间有关系,但是燃油税比现在的养路费更规范,更公平。养路费,是按照车辆的吨位收费的,与用油的数量没有必然联系,实际上也是不公平的,而燃油税是按照耗油量来计税,有利于节约能源更容易做到公平,也更规范。二是对部分特定人群进行补贴,特定人群是由于油价上升影响基本生活的人。传统的补贴对象,诸如公共交通和出租车,不宜继续在补贴范围之列,因为这些成本即使分摊到消费者身上,也是完全可以承受和接受的,而高油价的成本,也理当由全体共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