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08年6月20日(星期五)下午1:30
网络投票时间: 2008年6月19日—2008年6月2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8年6月20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8年6月19日下午15:00至2008年6月20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总经理李维昌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股东(代理人)共39人,代表股份226,533,83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51.66%。
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代理人)7人、代表股份226,177,59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51.58%;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代理人)32人、代表股份356,24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08%。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了如下提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更换独立董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龙翼飞先生已任期届满。公司于近日收到独立董事何小锋先生的辞职申请,何小锋先生因工作原因,辞去公司独立董事一职。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人数不得少于公司董事总人数的三分之一,现提名张生瑜先生、钱明杰先生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候选人,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做好独立董事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本公司章程规定,本议案按累计投票制进行审议。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选举张生瑜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226,281,15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89%;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票252,68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11%。
(2)选举钱明杰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226,275,14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89%;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票258,69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11%。
表决结果:该议案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短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根据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经公司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在2007年10月至2008年4月短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累计使用金额2亿元,节约财务费用约640万元,公司已于2008年4月25日将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募集资金专用帐户。公司拟在2008年6月至2008年12月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短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累计使用金额不超过1.5亿元,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公司通过以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可以减少银行借款,按现行同期银行借款利率计算,预计可节约财务费用约560万元。
表决情况:同意226,213,34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86%;反对235,19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10% ;弃权85,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4%。
表决结果:该议案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北京花卉物流港项目调整建设内容及投资金额的议案。
公司在2007年11月2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上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参与投标北京花卉物流港项目投资人》的议案,并于2007年11月26日公告了《中标北京国际花卉物流港项目投资人的公告》。公司于近日接到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关于北京国际花卉物流港暨第七届中国花卉博览会主场馆项目调整建设内容及投资金额的通知》,根据该通知的要求公司拟对花博会主场馆项目建设内容和投资金额进行如下调整:
一、花博会主场馆项目建设内容由“主场馆及其附属设施、室外工程”调整为“主展馆、物流中心、交易中心及附属设施”。
二、花博会主场馆项目建筑面积由“约60000平方米”调整为“总建筑面积169920平方米,其中:主展馆99570平方米、物流中心62850平方米,交易中心7500平方米。”
三、花博会主场馆“项目总投资约3~4亿元(不包含土地费用)”调整为“项目总投资11亿元(包括土地费用)”。
四、花博会主场馆项目占地面积确定为138216平方米,其中建设用地面积113395平方米,土地出让的方式为协议出让,土地出让价格为67万元/亩。
五、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尽快签订投资协议书,并成立注册资本为1亿元,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项目公司,负责项目建设和后期经营管理。
公司股东会讨论后认为增加建设物流中心、交易中心等设施,使该项目的配套设施更完备,更能充分发挥其效力,更有利于“展时充分满足,展后有效利用”的建设原则,符合公司构筑农产品物流配送产业链的发展思路。
表决情况:同意226,309,19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0%;反对111,14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5% ;弃权113,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5%。
表决结果:该议案通过。
四、出席会议的前十大股东的表决情况(附后)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天银律师事务所张圣怀、李华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发表如下法律见证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8年6月20日
附:出席会议的前十大股东的表决情况:
名称 | 北京顺鑫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姜泓 | 陈能静 | 李雷 | 唐洋 | 张德军 | 田建国 | 李宝玉 | 张海泉 | 吴芳 |
所持股数(股) | 226094000 | 85,750 | 67,900 | 50,900 | 31,600 | 19,600 | 27378 | 21060 | 21060 | 18,547 |
1.01 | 226094000 | 85,750股 | 27378 | 21060 | 21060 | |||||
1.02 | 226094000 | 500股 | 67,900股 | 27378 | 21060 | 21060 | 18,547股 | |||
2.00 | 同意 | 反对 | 未投 | 反对 | 反对 | 反对 | 同意 | 同意 | 同意 | 反对 |
3.00 | 同意 | 同意 | 未投 | 反对 | 反对 | 未投 | 同意 | 同意 | 同意 | 反对 |
股票简称:顺鑫农业 股票代码:000860 公告编号:2008-030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08年6月9日以当面送达的方式通知了公司全体董事、监事;此次会议于2008年6月20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3名监事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以举手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更换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由于公司原独立董事龙翼飞先生已任期届满,何小锋先生因工作原因辞职,经公司2008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张生瑜先生、钱明杰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因此,公司对原独立董事龙翼飞先生、何小锋先生任职的公司董事会专业委员会成员调整如下:
(1)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组成人员:张生瑜先生、刘淑敏女士、郭妨军先生
主任委员:张生瑜先生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9票,其中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股。
(2)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组成人员:刘淑敏女士、张生瑜先生、王金明先生
主任委员:刘淑敏女士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9票,其中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股。
(3)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
组成人员:李维昌先生、刘淑敏女士、张生瑜先生、钱明杰先生、李怀民先生、杨文科先生、王金明先生
主任委员:李维昌先生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9票,其中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股。
(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组成人员:刘淑敏女士、王金明先生、张生瑜先生
主任委员:刘淑敏女士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9票,其中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股。
特此公告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