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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年 6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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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通过邮储银行延长基金定投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008年06月21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2007年12月20日,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发布了《关于旗下开放式基金通过邮储银行开办定期定投优惠活动的公告》。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经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邮储银行”)协商,我公司决定将通过邮储银行开办的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以下简称“基金定投”)优惠活动时间延长至2008年12月31日。

      一、适用基金

      嘉实策略增长证券投资基金、嘉实优质企业证券投资基金、嘉实海外中国股票证券投资基金。

      二、定投费率优惠措施

      在2008年6月20日至2008年12月31日期间,投资者成功办理的基金定投计划,约定申购基金的申购费率不为0的,定投申购费率永久享受8折优惠(若因监管政策调整等原因,邮储银行有权公告停止该优惠)。

      在活动期间办理的基金定投,因投资者资金账户金额不足其约定金额,连续3次约定申购失败,被自动取消基金定投业务并在本次活动结束后再次办理基金定投的,不再享受优惠。

      对于不在该活动期间办理的定投计划,不进行申购费率优惠。

      三、适用投资者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适用于依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

      四、办理场所

      投资者可到邮储银行的基金销售业务网点,办理相关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申请。

      五、申请方式

      1、凡申请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投资者,须先开立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已开户者除外)。

      2、已开立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的投资者,应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业务凭证,到邮储银行各营业网点申请办理此项业务。

      六、办理时间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申请办理时间为开放式基金法定开放日9:30-15:00。

      七、约定日期

      投资者应与邮储银行约定每月的1至28日中的任意一天为约定申购日期(若遇非基金开放日和非工作日则顺延到下一基金开放日),并以该日为基金约定申购日期,该约定申购日期视为相应基金合同中约定的申购申请日(T日)。

      八、申购金额

      投资者应与邮储银行就相应基金申请开办“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约定每月固定扣款(申购)金额。每只基金每月扣款金额为人民币100元起(含100元),超过100元的必须为100元的整数倍。根据邮储银行的相关业务规定,每月固定扣款(申购)金额最多为5000元(含5000元)。

      九、扣款方式

      1、邮储银行将按照投资者申请时所约定的每月固定申购日、申购金额、扣款。若遇非基金申购开放日,则顺延至下一基金申购开放日;

      2、若约定申购日期投资者资金账户中余额不足,则自动取消该月申购约定,在下一月所约定日期执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十、交易确认

      以每月实际申购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基金份额确认日为T+1日(嘉实海外T+3日内),投资者可在T+2日(嘉实海外为T+3日)到各邮储银行销售网点查询相应基金的申购确认情况。

      十一、“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变更和终止

      1、若变更每月申购金额、申购日期、扣款帐户等信息,投资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凭证到各邮储银行销售网点申请办理业务变更手续;

      2、终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投资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凭证到各邮储银行销售网点申请办理业务终止手续;

      3、若因投资者资金账户金额不足约定金额,连续3次约定申购失败后,该定期定投约定将自动取消。因基金管理人暂停相应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而致使定投申购失败的,不计失败次数。

      4、具体办理程序应遵循邮储银行的有关规定。

      十二、特别提示

      1、基金定投是基金申购业务的一种方式,投资者可以通过邮储银行提交申请,约定申购日期及申购金额,由邮储银行于约定申购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业务。投资者在办理相关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同时,仍然可以进行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2、若相应基金暂停申购业务,其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也将同时暂停,具体情况以基金管理人公告为准。

      十三、业务咨询

      1、邮储银行服务电话:11185,网址:www.psbc.com。

      2、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网址:www.jsfund.cn。

      特此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8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