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于2008年6月20日下午在北京市海淀区亮甲店130号亿阳大厦一楼会议室举行。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452人,代表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的股份160007685股,占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55%;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4人,代表的股份数134454481股,占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45.84%,通过网络参与表决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448人,代表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的股份25553204股,占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总股份的8.71%。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会议由董事长常学群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规定。
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以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0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同意146410747股,占投票总数比例为91.5%,反对386211股,占投票总数比例为0.24%,弃权13210727股,占投票总数比例为8.26%。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0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146253829股,占投票总数比例为91.4%,反对306311股,占投票总数比例为0.19%,弃权13447545股,占投票总数比例为8.41%。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0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146382085股,占投票总数比例为91.48%,反对285211股,占投票总数比例为0.18%,弃权13340389股,占投票总数比例为8.34%。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同意146084127股,占投票总数比例为91.3%,反对336655股,占投票总数比例为0.21%,弃权13586903股,占投票总数比例为8.49%。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0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146106327股,占投票总数比例为91.31%,反对290811股,占投票总数比例为0.18%,弃权13610547股,占投票总数比例为8.51%。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同意147894340股,占投票总数比例为92.43%,反对441611股,占投票总数比例为0.28%,弃权11671734股,占投票总数比例为7.29%。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和正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146069427股,占投票总数比例为91.29%,反对391710股,占投票总数比例为0.24%,弃权13546548股,占投票总数比例为8.47%。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修改《公司章程》第一章第六条:同意146086427股,占投票总数比例为91.3%,反对298511股,占投票总数比例为0.19%,弃权13622747股,占投票总数比例为8.51%;
2、修改《公司章程》第三章第一节第二十条:同意146086427股,占投票总数比例为91.3%,反对278511股,占投票总数比例为0.17%,弃权13642747股,占投票总数比例为8.53%。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项议案为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亿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方持有的有效表决股份总数为36550725股,其中同意22243167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比例为60.86%,反对14040172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比例为38.41%,弃权267386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比例为0.73%。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同意146059227股,占投票总数比例为91.28%,反对314611股,占投票总数比例为0.20%,弃权13633847股,占投票总数比例为8.52%。
本次会议经北京市国枫律师事务所张利国律师、马晓辉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以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