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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9日,在炼油和火力发电企业严重亏损的情况下,为了保证能源供应,缓解这些企业的困难,发展改革委适度上调了部分成品油价格和电价,并宣布对部分行业和低收入群体提供必要的补贴。
每次调价,都免不了会有一系列的搭车涨价行为。就此,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监察部21日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发改委的价格调整措施,严格控制连锁反应,确保液化气、天然气、居民生活和农业、化肥生产用电价格不作调整等政策措施落实到位。
一般而言,凡是有搭车涨价冲动的,大都是的确受到影响的行业或企业。成品油和电力都是上游产品,其价格上涨会增加下游相关企业的生产成本,这些企业只有两种消化这种成本压力的途径:一是自我挖潜,提高生产效率,但这对于企业并非易事。其实,很多企业过去往往通过在其他方面降低成本来实现成本的转嫁,比如降低人工工资,但是,这种做法容易遭到抵触,引发矛盾,反而容易降低企业的生产效率,并有可能引来诉讼等成本。二是通过涨价,向消费者身上转嫁成本。这种做法对企业而言,是它最喜欢的。
不准相关产品搭车涨价,自身挖潜能力又有限,企业通过各种方式冲破行政管制,搭车涨价的冲动就变得十分强烈。它不仅牵涉到企业的利润,在某些情况下甚至牵涉到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在这种情况下,单纯依靠行政的力量来抑制搭车涨价是不现实的,而必须通过实实在在的方式来解决。
首先,补贴必须到位。企业之所以搭车涨价,根源在于成本突然由于油价和电价上调加大了,如果财政补贴到位,就可以弥补或部分弥补企业的缺口,企业搭车涨价的动力就会减弱。比如,此次电价调整,对城乡居民用电和农业、化肥生产用电价格不作调整,四川、陕西、甘肃三省受地震灾害影响严重的县(市)用电价格不作调整。那么,相关发电企业将继续承担巨大的成本压力,如果没有财政补贴对其补偿,或者财政补贴不能及时到位,或者补贴的力度有限,搭车涨价一方面很难被禁止,另一方面,即使被禁止,其结果也可能是电力供应的短缺。
其次,减轻企业或个人的不合理负担。减轻负担等于减少企业或个人的成本,这一步做好了,同样可以弥补油价或电价上涨的成本。以出租车行业为例,中国的出租车运价虽然高,但实惠并没有真正落到司机手中,而是被出租车公司这一管理环节所攫取。如果能够减少出租车公司收取的“份钱”,出租车司机的压力就会减轻。同时,出租车公司之所以收取巨额管理费,跟政府收入的税费有关,如果政府减少其不合理负担,出租车公司的压力也会减小。
第三,要为经营者提供自己消化成本的技术支持。有关部门为了防止搭车涨价,督促经营者降低成本,自行消化部分成本,问题是,现在的很多企业缺少消化成本的能力,主要是技术或管理水平达不到,如果有关部门不能协调起来,利用社会的科研机构与优秀管理机构的力量,给企业提高技术水平与管理水平提供良好的建议和思路,它们其实很难消化成本压力。因此,仅仅“督促”还不够,还应该给企业提供更多的实质性的支持。
另外,价格监管必须一视同仁,不偏不倚,严格执法。否则,对任何一个环节的宽容就会导致成本压力向其他环节的转移,这不仅加大了其他环节的压力,其实也构成了一种不公,使得更多的企业试图通过搭车涨价消化自身的成本压力。也就是说,任何一个环节的搭车涨价行为如果不及时遭到制止或惩处,就可能引发连锁反应,而连锁反应一旦形成,导致法不责众的局面,搭车涨价就可能成为普遍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