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头版
  • 2:财经要闻
  • 3:特别报道
  • 4:观点评论
  • 5:环球财讯
  • 6:时事国内
  • 7:时事海外
  • 8:时事天下
  • A1:市场
  • A2:股市
  • A3:金融机构
  • A4:基金
  • A5:货币·债券
  • A7:信息披露
  • A8:期货
  • B1:公司封面
  • B2:上市公司
  • B3:特别报道
  • B4:特别报道
  • B5:特别报道
  • B6:广告
  • B7:海外上市公司
  • B8:产业·公司
  • C1:理财封面
  • C2:谈股论金
  • C3:个股查参厅
  • C4:港股直击·股金在线
  • C5:应时数据
  • C6:机构视点
  • C7:高手博客
  • C8:专版
  • D1:披 露
  • D2:信息大全
  • D3:产权信息
  • D4:信息披露
  • D5:信息披露
  • D6:信息披露
  • D7:信息披露
  • D8:信息披露
  • D9:信息披露
  • D10:信息披露
  • D11:信息披露
  • D12:信息披露
  • D13:信息披露
  • D14:信息披露
  • D15:信息披露
  • D16:信息披露
  • D17:信息披露
  • D18:信息披露
  • D19:信息披露
  • D20:信息披露
  • D21:信息披露
  • D22:信息披露
  • D23:信息披露
  • D24:信息披露
  • D25:信息披露
  • D26:信息披露
  • D27:信息披露
  • D28:信息披露
  •  
      2008 年 6 月 24 日
    前一天  后一天  
    按日期查找
    D16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pdf
     
     
      | D16版:信息披露
    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发SFC2”认股权证行权公告
    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1次会议决议公告
    甘肃省敦煌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秦皇岛耀华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公告
    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8621-38967588 ) 。

    标题: 作者: 正文: 起始时间: 截止时间: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08年06月24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600100         证券简称:同方股份                编号:临2008-025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指示:

      ●本次会议否决了《2007年度利润分配、资本供给转增股本方案的董事会预案:董事会建议利润不分配、资本公积不转增股本》的议案

      ●无新提案提交情况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6月23日在清华同方科技广场A座三层会议室召开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39人,代表股票238,478,808股,占本公司有表决权股票总数的31.73%,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荣泳霖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本次股东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经大会审议及出席股东对下述议案进行表决,产生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07年年度报告摘要及正文》的议案

      赞成:238,472,807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的股份数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二、审议通过了《2007年董事会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赞成:238,472,807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的股份数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三、审议通过了《2007年监事会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赞成:238,472,807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的股份数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四、审议通过了《2007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赞成:238,472,807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的股份数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五、审议通过了《200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赞成:238,281,888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的股份数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六、审议否决了《2007年度利润分配、资本供给转增股本方案的董事会预案:董事会建议利润不分配、资本公积不转增股本》的议案

      赞成:420股;反对:238,335,576股;弃权:33,600股。同意的股份数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2%。

      七、审议通过了《2007年度利润分配、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股东提案:清华控股有限公司建议以2008年5月30日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8元、每10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3股》的议案

      赞成:238,472,387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的股份数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八、审议通过了《继续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作为2008年审计机构及支付其2007年审计费用》的议案

      1、同意继续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做为公司2008年审计机构

      赞成:238,451,646股;反对:12,961股;弃权:8,200股。同意的股份数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

      2、同意支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2007年审计报酬

      赞成:238,451,646股;反对:12,961股;弃权:8,200股。同意的股份数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

      九、 审议通过了《关于200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以及200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赞成:238,304,507股;反对:166,200股;弃权:0股。同意的股份数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2008年综合授信额度及授权下属子公司使用并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2008年综合授信额度及授权下属子公司使用并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赞成:238,470,707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的股份数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2、审议通过关于为因特殊业务模式导致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赞成:238,296,307股;反对:166,200股;弃权:8,200股。同意的股份数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赵燕、江维博律师现场鉴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召集人的资格、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含股东授权代表)的资格和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有效。

      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八年六月二十三日

      附件:

      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关于同方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的法律意见书

      致: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统称“有关法律”)及《同方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以下称“本所”)受同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的委托,指派赵燕、江惟博律师(以下称“本所律师”)出席2008年6月23日召开的公司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称“本次会议”),对本次会议召开的合法性进行见证,并依法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出席本次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是否符合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以及本次会议审议议案的表决结果发表意见,并不对本次会议所审议议案的内容以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发表意见。本所律师假定公司提交给本所律师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有关人员的居民身份证、授权委托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网络投票结果等)真实、完整,资料上的签字和/或印章均是真实的,资料的副本或复印件均与正本或者原件一致。

      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对与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有关的资料和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现发表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

      公司董事会于2008年5月30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并于2008年6月3日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刊登了《同方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暨召开公司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以下称“会议通知”),对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审议事项、有权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和其他有关事项予以公告。

      经核查,本次会议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方式、审议事项均与会议通知中所告知的时间、地点、方式和审议事项一致;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荣泳霖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的资格符合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出席本次会议人员的资格

      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含股东授权代表)共39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38,478,80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73%。经核查,该等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均具有符合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资格,有权出席本次会议及依法行使表决权。

      出席本次会议的还有公司的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本所律师。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该等人员均具备出席本次会议的资格。

      三、本次会议的表决

      会议通知中包含的提请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为:

      1.《公司2007年年度报告摘要及正文》

      2.《2007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3.《2007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4.《2007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5.《200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6.《2007年度利润分配、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董事会预案:董事会建议利润不分配、资本公积不转增股本》

      7.《2007年度利润分配、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股东提案:清华控股有限公司建议以2008年5月30日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8元、每10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3股》

      8.《关于继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作为2008年审计机构及支付其2007年审计费用的议案》

      9.《关于200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以及200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0.《关于申请2008年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及授权下属子公司使用并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次会议实际审议的议案与会议通知中包含的拟提请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一致。

      上述议案均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含股东授权代表)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审议通过。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对上述议案进行了表决,除第六项议案经审议予以否决外,其他议案均获得通过。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召集人的资格、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含股东授权代表)的资格和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有效。

      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 江惟博

      见证律师:赵 燕

      江惟博     

      二零零八年六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