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ST兰光重组获三大承诺“护航”
2008年06月25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徐锐
⊙本报记者 徐锐
随着重组方保证一并解决“三大遗留问题”,S*ST兰光持续两年之久的“重组拉锯战”终于迎来“柳暗花明”的时刻。
在S*ST兰光宣布找到新重组方刚两天,鸿荣源置业集团(深圳)有限公司(下称“鸿荣源置业”)就于今日发布了相关的《收购报告书》,这使得备受外界关注的S*ST兰光重组细节终于“大白天下”。
报告书披露的重组协议显示,鸿荣源置业拟以1元的价格收购甘肃省国资委持有的兰光集团100%股权,其中包括兰光集团通过全资子公司深圳兰光经济发展公司间接持有的S*ST兰光8110万股股份(占S*ST兰光总股本的50.37%)。同时,鸿荣源置业同意以300万元的资产给予甘肃省国资委经济补偿。据了解,截至基准日2007年12月31日,兰光集团所有者权益为负16299.76万元。
不过,鸿荣源置业之所以能以如此低的价格获得上述资产,在于其对上述资产所做出的一系列保证:无条件承继兰光集团、兰光经发及S*ST兰光的债权债务,同时根据中国证监会和国务院国资委的有关规定及时完成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清欠及S*ST兰光的股权分置改革。而为顺利完成S*ST兰光的重组,鸿荣源置业已于6月16日向甘肃省国资委支付3000万元的履约保证金。
此前,甘肃白银有色集团曾突然介入S*ST兰光控股股东的重组,但随后由于白银有色集团未与相关债权银行达成有关债务处置协议,相关资金也未能落实,白银有色集团“空降”S*ST兰光终以失败告终。
对于本次重组,有市场分析人士表示,这将是一个“双赢”选择,即在S*ST兰光顺利保壳的同时,作为房地产企业的鸿荣源置业也得以绕过IPO直接进入资本市场,从而为日后融资、发展做好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