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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电
国务院副总理、国务院抗震救灾总指挥部副总指挥回良玉代表国务院及国务院抗震救灾总指挥部,于24日上午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前一阶段四川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灾及灾后恢复重建有关工作情况。他说,抗震救灾斗争取得了重大阶段性胜利。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昨日在北京开幕,会议听取和审议国务院关于汶川地震抗震救灾及灾后重建工作报告,审议关于提请审议2008年中央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议案,继续审议国有资产法草案、循环经济法草案等。
回良玉在会上详细报告了抗震救灾工作进展:
——迅速解救被困群众。抗震救灾工作一开始就把救人作为首要任务。截至6月23日,共解救转移被困群众146万余人,累计从废墟中抢救被掩埋人员84017人。
——精心救治伤病人员。截至6月23日,累计投入医疗卫生人员9.68万人,救治伤员204.01万余人次,其中住院治疗96140人,已出院82325人。
——全力安置受灾群众。国务院决定在3个月内,向灾区困难群众每人每天发放1斤口粮和10元补助金,对因灾死亡人员的家庭按照每位遇难者5000元的标准发放抚慰金。各灾区累计转移安置受灾群众1510.62万人。
——抢修损毁基础设施。地震共造成2473座水库、822座水电站、899处堤坝和8426个水厂受损。广大军民不怕疲劳、连续作战,抓紧施工,灾区损毁基础设施得到了初步恢复。
——降低次生灾害威胁。成功处理了唐家山堰塞湖险情,确保了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创造了世界上处理大型堰塞湖的奇迹。目前,35处堰塞湖中的28处已基本排除险情,其余的也完成了工程排险任务。
——做好灾后重建准备。制定了关于地震灾区恢复生产的指导意见,出台了《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条例》,成立了国家汶川地震专家委员会,专门组建了灾后重建规划组。
——做好资金物资的保障和监管。截至目前,中央财政和地方各级财政已投入抗震救灾资金543.13亿元。组织开展了专项审计,依法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