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19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08年6月12日向各位董事发出第三届董事会第19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2008年6月24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武宪章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8人,独立董事杨兴全委托独立董事彭成武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08年度生产经营计划》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2008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2008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其中2008年度流动资金贷款及对控股公司提供借款及担保计划按以下原则进行:
公司流动资金借款计划总额(含控股公司)为120,000万元人民币(含本数)以内,执行过程中允许上浮至15%(含本数);公司对控股公司提供流动资金借款担保计划为控股公司流动资金借款计划总额(含承兑汇票)78,000万元人民币(含本数)以内。借款期限为一年以内(含一年),自行选择担保方式,分期分批向银行贷款。公司经营层可对控股公司采取资金封闭运行方式加以监控,以确保其按时归还借款。控股公司出现筹资困难并可能影响正常经营时,公司经营层可在控股公司流动资金借款计划额度(含本数)内为其提供一定数量的借款,并要求提供相应的抵(质)押或反担保。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公司关于霍热分公司综合加工厂改建项目》的议案
为解决霍热分公司综合加工厂目前棉花加工生产设备老化,人工、物耗高、棉花品级低及加工能力不足等问题,使其符合国家有关轧花工艺和设备及棉花质量检验体制改革规定的要求。同意改建项目计划投资总额1539.07万元。其中:5571生产线和88-17生产线改为新建两台大型智能171型轧花生产线一条,总建筑面积3010平方米、投资570.71万元,配套设备购置968.36万元。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公司关于续聘200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五洲松德联合会计事务所为公司2008年审计机构,聘期1年。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由于公司2007年度配股工作于2008年3月20日完成,股东实际认购配股总量为52,852,672股,公司股份总数由原来的180,000,000股增至232,852,672股,同意公司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做如下修订:
(1)章程修改前:“1.06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8,000 万元。” ,现修正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32,852,672元。”
(2)章程修改前“3.1.04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180,000,000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现修正为“公司股份总数为232,852,672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3)章程的其他条款不变。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召开2008年第2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2008年7月11日召开公司2008年第2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下议案:
(1)公司2008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2)公司关于续聘200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3)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6月26日
证券代码:600540 股票简称:新赛股份 公告编号:2008-26
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08年第2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定于2008年7月11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08年第2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的时间:2008年7月11日11:00(北京时间)
2、会议地点:新疆博乐市红星路158号 公司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方式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公司2008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2、公司关于续聘200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3、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三)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1、截止2008年7月9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3、股东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可书面授权委托他人(不必是公司股东)出席(授权委托书附后)。
(四)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08年7月9日至10日10:00-18:00。
2、登记需提交的有关手续:法人股股东代表需持股东证券帐户卡、最新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证券账户卡和持股凭证;股东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人股东证券账户卡和持股凭证。
3、登记方式: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需亲自到公司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外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4、办理登记手续的地点及部门:新疆博乐市红星路158号 公司证券部。
(五)其他事项:
1、联系办法
联系电话:0909—2268156、2268189;传 真:0909—2268162; 邮 编:833400。
联 系 人:王国军、刘远谋
联系地址:新疆博乐市红星路158号新赛股份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2、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附:出席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6月26日
附: 授 权 委 托 书
致: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股东代理人 先生(或女士)出席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2次临时股东大会。
(一)股东代理人姓名 ,性别 ,民族 , 年 月 日 出生,身份证号码 。
(二)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号码为 ,截止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年 月 日,持有新赛股份 股,股东代理人代表的股份数为 股。
(三)股东代理人享有表决权、发言权,并以股东大会要求的表决方式表决。
(四)股东代理人对已列入股东大会会议通知(或公告)审议的以下事项(或议案)投同意票(请列示议案名称):
股东代理人对已列入股东大会会议通知(或公告)审议的以下事项(或议案)投反对票:(请列示议案名称):
股东代理人对已列入股东大会会议通知(或公告)审议的以下事项(或议案)投弃权票(请列示议案名称):
如果股东不做具体指示,视为股东代理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五)对列入股东大会会议审议的程序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选举监票人、审查参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资格等,股东代理人享有表决权。
(六)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股东代理人不得转委托。
(七)本次委托授权的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发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股东名称/姓名(签章): 股东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股东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营业执照注册号:
持有股份种类:
委托签署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