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度股东大会于2008年6月26日上午9时在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秦安路105号亚盛大厦东16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召集人为董事会,主持人为董事长李克华先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共6人,所持和代理股份总数为314,935,39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441,190,556股的21.85%,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北京五联方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高级项目经理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现场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2007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14,935,393股同意,同意股份数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0股反对;0股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2007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14,935,393股同意,同意股份数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0股反对;0股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2007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14,935,393股同意,同意股份数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0股反对;0股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2007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314,935,393股同意,同意股份数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0股反对;0股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聘用2008年度审计机构及支付报酬的议案》;
314,935,393股同意,同意股份数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0股反对;0股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200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314,935,393股同意,同意股份数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0股反对;0股弃权。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0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此议案共有7个关联交易事项,分项表决结果如下:
1、向甘肃下河清绿嘉啤酒花有限公司销售啤酒花的日常关联交易;
关联股东甘肃亚盛盐化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持211,084,380股回避,103,851,013股同意,同意股份数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0股反对;0股弃权。
2、向甘肃亚盛农工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销售风化硝的日常关联交易;
关联股东甘肃亚盛盐化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持211,084,380股回避,103,851,013股同意,同意股份数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0股反对;0股弃权。
3、向甘肃亚盛农工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销售原盐的日常关联交易;
关联股东甘肃亚盛盐化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持211,084,380股回避,103,851,013股同意,同意股份数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0股反对;0股弃权。
4、向甘肃农垦良种有限责任公司销售农副产品的日常关联交易;
关联股东甘肃亚盛盐化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持211,084,380股回避,103,851,013股同意,同意股份数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0股反对;0股弃权。
5、向山东龙喜集团公司销售布的日常关联交易;
关联股东山东龙喜集团公司所持12,820,472股回避;302,114,921股同意,同意股份数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0股反对;0股弃权。
6、向山东龙喜集团公司销售电的日常关联交易;
关联股东山东龙喜集团公司所持12,820,472股回避,302,114,921股同意,同意股份数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0股反对;0股弃权。
7、向甘肃农垦张掖金龙实业有限责任公司购买农副产品的日常关联交易。
关联股东甘肃亚盛盐化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持211,084,380股回避;103,851,013股同意,同意股份数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0股反对;0股弃权。
(八)审议通过了《<董事会议事规则>修正案》;
314,935,393股同意,同意股份数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0股反对;0股弃权。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改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李张发先生:314,935,393股同意,同意股份数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0股反对;0股弃权。
崔凯先生:314,935,393股同意,同意股份数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0股反对;0股弃权。
刘志军女士:314,935,393股同意,同意股份数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0股反对;0股弃权。
三位当选独立董事在本次会议结束后立即就任。公司董事会对卸任的三位独立董事易礼金先生、孙剑谷先生、宁永光先生在任期内所做的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三、见证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甘肃正天合律师事务所赵荣春、张磊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0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八年六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