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新钢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获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批复的公 告
2008年06月27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股票代码:000629 股票简称:攀钢钢钒 公告编号:2008-28
攀枝花新钢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批复的
公 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攀枝花新钢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近日收到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务院国资委”)下发的国资产权[2008]560号批复文件,国务院国资委同意攀枝花钢铁(集团)公司(以下简称“攀钢集团”)、攀枝花钢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攀钢有限”)、攀钢集团成都钢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攀成钢”)及攀钢集团四川长城特殊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攀长钢”)以实物资产认购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方案,同时同意本公司以发行股份的方式吸收合并攀钢集团重庆钛业股份有限公司、攀钢集团四川长城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的方案。
本次非公开发行和吸收合并完成后,本公司的总股本将增至4,985,201,134股,其中攀钢集团(国有股东,标注“SS”)持有278,444,880股,占总股本的5.59%;攀钢有限(国有股东,标注“SS”)持有1,753,857,195股,占总股本的35.18%;攀成钢(国有股东,标注“SS”)持有334,675,348股,占总股本的6.71%;攀长钢(国有股东,标注“SS”)持有374,329,914股,占总股本的7.51%。
特此公告
攀枝花新钢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八年六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