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累计担保金额:本次担保金额为3,000万元人民币,累计担保金额为37,969.54万元人民币,其中累计为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担保金额为6,546.01万元。
·本次担保额度在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核定额度之内,且为互保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本公司2008年4月28日召开2007年度股东大会通过决议,批准本公司和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互相提供8,000万元人民币银行综合授信担保,期限一年,以备公司业务发展所需,并授权袁志敏董事长全权签署有关文件。
2008年6月13日,本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广州白云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依合同约定,在本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本公司为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广州白云支行签订的叁仟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协议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额度有效期自2008年6月13日至2009年5月16日。担保方式为互保担保。
二、被担保人情况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塑胶模具、注塑模具的研制,塑胶产品的生产等业务,注册资金33,8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冼燃,与本公司无关联关系。
截止2007年12月31日,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95,109.99万元,负债总额为50,398.85万元,净资产总额为44,121.02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7,516.36万元,资产负债率为52.99%。该公司经营情况、资产质量和财务状况良好,并具有良好的银行信誉资质和偿债能力。
三、董事会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状况、财务状况和资信状况良好,并具有良好的银行信誉资质和偿债能力,且本公司与该公司的担保为互保担保,该项担保为本公司业务发展所必需。该笔担保后本公司累计担保总额控制在董事会决议和股东大会决议核定范围之内,该项担保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规定。
四、累计担保金额和逾期担保金额
截至公告日,本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37,969.54万元人民币,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合并会计报表净资产的15.14%。其中累计为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担保金额为6,546.01万元;累计为上海金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担保金额为28,423.54万元;累计为绵阳长鑫新材料发展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担保金额为3,000万元。无逾期担保。
五、备查文件
1、本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本次担保协议文本,编号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最高额保证合同[ZB82052008280015]。
4、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特此公告。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