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重要提示:
1、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混合型基金,基金管理人为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本公司”),注册登记机构为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日常申购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开通日常赎回业务的具体时间及相关事宜另行公告。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2008年5月16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泰信优势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基金管理人互联网网站(www.ftfund.com)查阅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资料。
3、本基金投资者范围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购买证券投资基金者除外),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4、相关业务的解释权归属本公司。
一、销售机构
本基金通过直销机构和各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公开销售,投资者还可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购买本基金。
1、直销机构:
(1)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理财中心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42F
(2)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理财中心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广成街4号金宸公寓1号楼306室
(3)本公司网上交易地址:https://etrade.ftfund.com/etrading/etrading.jsp
2、代销机构包括: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江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齐鲁证券有限公司、渤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排名不分先后)。
以上各销售机构的地址、工作日办理业务的具体时间和其它有关信息、规定等事项,请以各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投资者也可致电各销售机构客户服务电话咨询。
若增加新销售机构,本公司将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二、申购业务办理时间
本基金办理日常申购的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日(本公司公告暂停时除外)。开放时间为:每个基金开放日的9:30-15:00。
由于各销售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开放日的具体申购时间可能有所不同,投资者应以各销售机构具体规定的时间为准。
三、申购的数额要求
1、投资者通过代销网点首次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为1000元人民币,通过直销中心首次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为50000元人民币(含申购费),追加申购最低金额均为1000元人民币(含申购费)。各代销机构对最低申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代销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2、投资者将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购基金份额或采用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3、投资者可多次申购,对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份额不设上限限制。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基金代码
290005
五、申购费率
1、本基金申购费用采取前端收费模式,申购费率如下:
申购金额 | 申购费率 |
100万以下 | 1.5% |
100万(含)-500万 | 1.2% |
500万(含)-1000万 | 0.3% |
1000万(含)以上 | 收取固定费用1000元 |
2、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2个工作日在至少一家指定报刊及基金管理人网站公告。
3、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特定地域范围、特定行业、特定职业的投资者以及以特定交易方式(如网上交易、电话交易等)等进行基金交易的投资者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相关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
六、开放申购后基金份额净值公告
本公司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后,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敬请投资者留意。
七、咨询方式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888-5988,021-38784566
电子邮件地址:service@ftfund.com
八、风险提示
1、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于投资前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2、本基金初始募集净值1.00元。在市场波动因素影响下,本基金净值可能低于初始面值,本基金投资者有可能出现亏损。
特此公告。
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8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