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河南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于2008年6月27日上午10:00在重庆市渝北区玉峰山镇东方山水假日酒店召开。出席本次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3人,代表本公司股权45,308,53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5.40%。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曹家福先生主持。
经出席会议的全体股东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07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票45,308,5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07年度董事会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45,308,5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07年度监事会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45,308,5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45,308,5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5、审议通过了《公司200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45,308,5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6、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45,308,5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重庆百君律师事务所熊杰律师对本次会议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河南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八年六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