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为4,412户,按照每份基金份额1.00元人民币计算,设立募集期间募集及利息结转的基金份额共计508,856,821.43份,已全部计入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基金账户,归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本公司运用固有资金于2008年6月18日通过代销渠道认购持有的基金份额总额为30,007,100.00份(含募集期利息结转的份额),认购费为1000元,占本基金总份额的比例为5.90%。本公司基金从业人员认购持有的基金份额总额为11,058,624.34份(含募集期利息结转的份额),占本基金总份额的比例为2.17%。本次基金募集期间所发生的与本基金有关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等费用从基金募集费用中列支,不另从基金资产支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及《海富通中国海外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募集符合有关条件,本基金管理人已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于2008年6月27日获书面确认,基金合同自该日起正式生效。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开始正式管理本基金。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在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工作日后到销售机构的网点进行交易确认单的查询和打印,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http://www.hftfund.com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将自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内向份额持有人寄送交易确认书。请本基金份额持有人注意确认开户时填写的地址是否准确、完整(包括省、市、区、具体地址及邮政编码等),若需补充或更改,请及时到原开户机构变更相关资料。
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申购、赎回。具体开始办理时间,本基金管理人将最迟于申购、赎回开放日前3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公告。
特此公告。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8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