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通公司债权情况
截止2008年3月20日,债权总额为3003.87万元人民币,其中本金1179.72万元,利息1824.15万元。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债权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二、合作方式
1、合作期限:自合同签订日起半年。
2、合作方式:合作方接受信达广州办委托对债权进行处置,可采取处置方式包括清收、诉讼执行、债权重组、债权转让等,信达广州办保留涉及债权减免的处置方式的决策权。
3、收益分配方式:合作采取底线分成方式进行收益分配。在合作期内债权回收1280万元(不含本数,并可向上调整回收底线)以上部分,合作双方按比例进行分成(可分段设定不同的分成比例)。
4、保证金:合作方需向信达广州办交纳保证金,具体金额另行商定。
三、意向书递交方式
凡愿参加合作的投资者请于见报10个工作日内(以邮政特快专递收件邮戳日期为准)以书面意向书形式报名。合作意向书可参考合作方式条款制作,加盖公章并写明公司名称、联系地址、邮编、电话和联系人,经密封后通过邮政特快专递寄送至以下地址: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广州办事处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111号建和中心25楼
邮编:510620
电话:(020)38792130
收件人:吴兆中
请注明:政通公司债权合作意向书
四、相关事项
信达欢迎境内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参与,但不允许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企业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等中介机构人员参与。
五、本招商公告不构成一项邀约。
六、投资者如需了解项目具体情况,可与我办经办人联系:
联系电话:(020)38792130吴先生、(020)38791272张先生
信达愿意听取社会各界对处置上述资产的各种意见、建议或异议,如遇到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请拨打举报电话:(020)38791689,举报联系人:罗露华。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广州办事处
二○○八年六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