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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年 6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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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期协设立联系会员
    2008年06月30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本报记者 刘文元
      ⊙本报记者 刘文元

      

      随着地方期货业协会(商会)组织的快速发展,上周五中国期货业协会发布了《中国期货业协会联系会员管理办法(试行)》,决定设立“联系会员”,核发联系会员牌、证,以加强对地方协会的管理。

      中期协规定,联系会员的职责主要是收集、整理辖区信息,向中国期货业协会汇总、通报;开展投资者教育活动;对辖区内的从业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为辖区会员服务,积极反映会员在经营活动中的问题、建议和要求。联系会员有权通过中国期货业协会向有关部门反映意见和建议;有权参加中国期货业协会举办的活动的权利;有权对中国期货业协会工作提出建议的权利。

      中期协要求联系会员在2008年结合各地实际情况和具体实践,开展调研和摸底工作,对业内呼声较高、期待解决的问题提出具体建议和意见,如:如何建立相应约束机制避免行业人才无序竞争;如何因地制宜地解决制约行业良性发展的手续费恶性竞争问题;是否应确定开户标准,对客户提出准入条件;如何建立诚信评价体系的协作机制,统一标准,共享信息;居间人管理、返佣问题探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