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收购土地使用权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
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受让哈尔滨市国土资源局挂牌出让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受让价格为人民币6400万元。
●是否为关联交易及关联股东回避事宜
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无关联股东回避事宜。
●对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的影响:
本次交易事项符合公司长远发展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对公司当期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
一、交易概述
1、本次受让的土地是经哈尔滨市人民政府批准,哈尔滨市国土资源局以挂牌方式出让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具体情况如下:
地块编号:No.2008HTG004
宗地界址:哈尔滨开发区迎宾路集中区青山路东侧、滇池路北侧
土地现状:国有净地
用地面积:155,649.00平方米
土地用途:工业用地
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50年
出让价格:人民币6400万元
2、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无关联股东回避事宜。
3、本次收购价格总额未超出《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公司于2008年6月23日以书面直接送达和传真方式发出召开2008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会议通知。2008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于2008年6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际到会9人,全体监事列席了会议。出席会议董事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了公司《关于购买哈尔滨市国土资源局挂牌出让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提案》。独立董事张劲松、杨滨刚、姜明辉对此提案出具了独立意见,认为此次交易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公司长远发展,没有损害公司股东利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交易对方情况
哈尔滨市国土资源局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的标的为经哈尔滨市人民政府批准,哈尔滨市国土资源局以挂牌方式出让的国有建设用地155,649.00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50年,挂牌出让价格为人民币6400万元。
四、收购土地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收购的土地,用于公司500KV电力变压器建设项目和百万千瓦超超临界机组空冷系统建设项目。本次交易符合公司长远发展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交易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会产生不良影响。
五、备查文件目录
1、2008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6月30日